关于本区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测情况的通报 2018-05-14

关于本区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测

情况的通报

 

各街道(镇):

按照《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加强本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施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要求》(沪绿容201886)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施安全检查工作。我局于20183月下发通知要求各街道(镇)对设置年限长、体量大、位置高、位于受风口处及人流密集场所的各类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排摸,我局并于2018326日—41日委托具有专业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各街道(镇)上报的路段随机进行了抽查开展安全检测。现将检测结果通报如下:

此次共抽检11个街道(镇)(延吉街道零上报)店招店牌48块,其中A级状态良好的0块;B级存在一般缺陷(应在15天内完成整改)的9块,占抽检总数的18.7%C级存在严重缺陷(应在7天内完成整改)的39块(其中建议立即拆除1块),占抽检总数的81.3%。抽查户外广告设施3块,其中A级状态良好的0块;B级存在一般缺陷(应在15天内完成整改)的1块,占抽检总数的33%C级存在严重缺陷(应在7天内完成整改)的2块,占抽检总数的67%

请各街道(镇)根据整改建议,在相应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于54日前书面反馈区景观管理所,联系人:黄黎明,联系电话/传真:35310879,邮箱:1570862807@qq.com。我局将加强对各街镇整改工作的技术指导。

加强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设施管理是推进城区精细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落实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市容环境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本市即将进入汛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各街镇应当积极发挥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监管。

1、明确落实安全责任。各街道(镇)应及时告知、督促辖区内的商家、单位、业主和广告公司落实安全责任。全面开展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设施的自查工作,定期委托专业安全检测进行检测,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或拆除。

2、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各街道(镇)应督促商家、单位、业主和广告公司做好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设施的定期维护工作,排除安全隐患,确保设施安全、牢固、整洁。

3加强日常检查与巡查。各街道(镇)应对区域内的店招开展安全检查抽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向设置者发放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整改或不按要求整改的移送城管执法部门严肃查处。对失去使用价值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应督促设置人及时拆除,无法确认责任人的,应组织专业力量代为拆除。在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工作中,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规范作业,采取充分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检查及整治工作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