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A-04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3-04-26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杨绿容局【2023】17号
对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第A-04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沈智萍代表:
您提出的A-04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区建筑垃圾管理”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于市政道路建设的掘路行为,区建管委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严格督促区域内市政工程按规定执行。其中,现场渣土一般在48小时内清运,清运工作均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单位实施;因施工工序、节点影响而未清运的渣土,集中堆放于施工临时围挡内,不超过围挡高度,并用绿网覆盖。
二、根据代表提出的“建议将市政工程项目和美丽街区建设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申报工作纳入管理范围”。一是针对市政工程项目,区绿化市容局与区建管委将加强信息互通,全面掌握辖区范围内市政工程项目相关信息。二是对于美丽街区项目,目前我局市容管理部门通过上海市绿化和市容(林业)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网站对其进行公示。以上两类项目,区绿化市容局将按照《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建设工程垃圾,我局将与项目实施主体做好相关业务指导工作,保障后续申报工作顺利开展。
三、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区建管委将对市政工程项目相关参建单位开展文明施工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其严格按相关文明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裸土进行绿网覆盖,做好扬尘控制工作。区绿化市容局也将对相关项目开展日常检查,对涉及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等违规行为的,及时将有关线索移交执法部门进行处置,强化管执联动。
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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