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集资、金融理财风险警示宣传(编号2024-011) 2024-06-27

防范非法集资、金融理财风险警示宣传(编号2024-011

 

为进一步防范非法集资和金融理财风险,杨浦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持续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金融理财风险警示的宣传教育。本期内容如下: 

远离非法集资 拒绝高利诱惑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三要件: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法:

1、高息返利,吸引投资

集资主体利用普通社会公众急切求富和盲目从众的心理,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以免费旅游,赠送小礼品、报销交通费等营销方式吸引投资者,特别是游说中老年人群体到公司参观、听课,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

2、精心包装,拉抬声望

集资主体往往注册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在宣传上一掷千金,通过虚增注册资本,租用豪华写字楼办公,邀请明星站台推广,赞助社会公益活动,展示各类业务资质或牌照等方式,用合法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投资者信任。

3、刻意模仿,混淆概念

部分集资主体的线下网点装修风格、部门设置、形象标识、产品名称等要素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极为相似,甚至将银行提供的开户、清算和保管等服务,夸大为与银行开展全面业务合作。有的实际上是地方股权(托管)交易市场挂牌公司,却宣称自己为上市公司。

4、虚构项目,夸大业绩

集资主体往往以项目开发、酒店投资、畜牧业养殖、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等为名义,编造虚假的投资项目,部分还号称有上市公司或官方背景,极力吹嘘其经营业绩,千方百计规避风险提示,营造经济实力雄厚,稳赚不赔的表象,诱骗投资者出资。

5、以小套大,骗取信任

集资主体采取“放长线钓大鱼”的手法,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的本息,给投资者以讲信誉、有保障的假象,然后拆东墙补西墙,玩弄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游戏,等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6、亲情诱骗,非法传销

集资主体利用往往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采取发展“下线”,高额返佣的传销方式,使投资群体迅速膨胀。不少业务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业绩,不惜以低风险、高回报为诱饵,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不断扩大集资规模。

牢记“四不”原则,远离非法集资

1. 不眼红高额回报。

2. 不盲从虚假广告。

3. 不听信熟人诱导。

4. 不误信官方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