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杨浦区大桥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6
本年度报告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大桥街道办事处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海杨浦”门户网站(www.shyp.gov.cn)-政务公开-大桥街道栏目中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杨浦区大桥街道党政办公室,电话:6519596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大桥街道积极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信息公开部门的指导与帮助下,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0年杨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街道实际,聚焦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及利用、监督保障等方面内容,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群众关切热点,提升公开实效,根据《条例》的要求,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对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修订、更新、公开,明确申请接收渠道、申请注意事项、受理机构及地址等信息;及时发布调整后的机关职能、领导分工、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对街道开展的重点工作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及时主动公开;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2020年,街道办事处共制发公文8篇,主动公开8篇,公开率达100%,制定规范性文件0件,做好网站网页栏目的日常维护和发布工作,及时更新街道近期重点工作动态信息,每周更新栏目信息,累计共有420余条新闻、服务类、先进典型等信息文字和图片资料发布在网页上。并根据区财政局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地完成街道办事处及下属各事业单位财政预决算信息的发布工作,在公正透明中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完善依申请公开机制,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2019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答复数10件,其中部分公开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6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1件,重复申请1件,申请人主动撤销1件。发生针对本街道有关信息公开类的行政复议案件3件,结果维持2件,终止审理1件。发生针对本街道有关信息公开类的行政诉讼案件2件,结果维持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街道领导高度重视,搭建班子,形成由办事处主任亲自抓、党政办公室主任具体抓、兼职人员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实专人专门负责收集、提供相关工作的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内容,共同受理单位法人及社区居民的咨询及查阅,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信访办等部门予以配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推进。同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公文备案和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并定期向区档案馆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
2020年新年伊始,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我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节奏,自疫情发生以来,街道通过“线上+线下”的互动高效模式,在各居民小区,从楼组长、块长到党员志愿者形成全覆盖、不遗漏的社区宣传网,并依托一区一网“上海杨浦”门户网站,以“上海杨浦”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同时发挥好“大桥人家”微信公众号的阵地作用,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及居民关注热点,优化信息源的联动,积极协调沟通,及时更新街道近期重点工作动态信息,搭建起政府与民众共同互动,交流共建的网络平台。
(五)监督保障方面
积极参加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认真落实整改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三方评估问题及政务公开专项评议工作的自查工作。深入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成街道政务公开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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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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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制作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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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公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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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开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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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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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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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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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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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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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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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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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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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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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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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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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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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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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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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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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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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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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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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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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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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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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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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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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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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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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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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5218.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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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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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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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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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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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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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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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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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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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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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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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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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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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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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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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0
|
0
|
0
|
0
|
0
|
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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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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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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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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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0
|
0
|
0
|
0
|
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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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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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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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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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0
|
1
|
0
|
3
|
1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更好服务于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自身建设。我们认识到自身工作还存在很大差距,今后主要从以下三方面予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工作渠道。坚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的审核及发布工作,加强“上海杨浦”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将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及时维护和更新街道的重点工作及动态信息。同时通过“大桥人家”微信公众号、便民窗口、信息公告栏等方式,扩大政府信息的传播范围,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
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及时部署和落实。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等相关规定,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受理、办理及答复流程,落实责任到人,不断总结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提升信息公开的工作实效。
三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深入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细化《条例》主体具体适用,加强业务学习,做好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对疑难问题的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完善后续的应对机制,逐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服务和管理,改进政务服务,提升政府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严峻性的工作,虽然我街道在这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和探索,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我们将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职能科室的主要职责,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立足于提高行政透明度、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将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能力的重要手段,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推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