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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杨浦区第十届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暨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0-11-22
索引号:YD0601000-2010-01139
发文字号:杨教〔2010〕135号
发布机构: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
信息分类:部门公文
杨教〔2010〕135号
杨 浦 区 教 育 局
关于开展杨浦区第十届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
暨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家和上海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探索区域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瓶颈问题,为我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建上海市基础教育创新试验区提供实践经验和政策建议;同时,也为了充分发挥广大干部、教师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区教育科研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教育科研成果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我局决定开展杨浦区第十届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暨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第十届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的评选
(一)评选的范围
本次评选的范围是本区教育系统在职人员在杨浦区第九届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以来,即2007年10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内所取得的教育科学研究的成果。原则上应该是由教育部、市教委或本区批准立项的研究课题所形成的成果,也可以是学校批准立项的重点课题所形成的成果。其他有关人员承担的未列入规划,但在促进教育理论发展、推动教改实践等方面成绩显著并向区科研室备案的课题研究成果也可参加评奖。
凡已参加过同级或上一级评选并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评选;凡已参加过杨浦区历届教育科研成果评奖,且至今没有新的发展的成果,不得申报。严禁抄袭、弄虚作假等学术腐败现象,一旦发现,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究申报者责任。
教育科研成果一般是指研究者在大量实际研究基础上探究教育规律的各类研究报告(包括调查、实验、行动研究等)、论文论著、案例研究、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等。课程资源开发、教材改革以及教具学具改革、计算机教学软件等成果应附有试验报告,各类练习册与习题集、教辅资料等不属于评奖范围。
(二)成果的申报
1、申报方式
①申报人按要求填写《杨浦区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以下简称《申报评审书》)(见附件2)。
②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根据要求与限额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在《申报评审书》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填写《杨浦区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在规定时间内,集中报送。
2、申报数额
各校申报成果的数量:高中每校不超过12项;初中、小学每校不超过6项;幼儿园每校不超过5项;其他教育单位参照相应学段执行。市级及市级以上立项课题成果、区级重点课题成果、正式出版的专著不受上述申报名额限制。
3、报送材料
①《申报评审书》一式2份,统一用A4纸打印;
②成果主件一式3份(如有附件交1份);
③经审核盖章的《申报汇总表》1份,A4纸打印。
《申报评审书》、《
申报汇总表》电子稿发至yjykys@163.com。
(三)成果的评审
1、评审标准
评审将全面考察该成果的科学性、实践性和先进性。
①实践性:该成果对促进教育改革发展,对解决实际问题,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与管理效益的实效性。
②科学性:该成果立论依据的阐述,研究方法的运用,事实资料的积累,论证逻辑的严密与结论可靠等方面的科学性。
③先进性:有前瞻性的研究内容;具有领先性的研究角度;具有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具有典型性的研究特色。重点考察该成果对面上推广的先进意义。
2、评审过程
本届科研成果评审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区科研室对各单位申报的成果进行初步鉴定;第二阶段,学科专业组进行初评、复评,并提出各类奖项的推荐名单;第三阶段,区教育科学研究学术委员会进行终评;第四阶段,终评意见报送我局,经批准后正式确定成果奖等第。
二、教育科研先进集体的评选
(一)评选范围
本区教育系统各单位、各部门
(二)评选条件
1、科研组织和保障
①学校应设科研室机构,科研室应独立办公,有必要的档案柜、资料柜、电脑等办公设备。配有专门科研负责人,并享受学校中层干部待遇。
②科研室有教育科研类报刊3种以上,并按年度装订成册;有自编的教育科研信息资料,能及时反映本区、本校的科研情况和动态;能较为有效地向教师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研究资料;科研档案能按要求及时归档,并提供利用。
③科研室有固定的经费来源,并力争做到逐年有所增长;科研经费主要用于课题研究。
2、科研管理和绩效
①学校有开展教育科学研究的中长期规划,目标明确,措施具体;教育科研工作列入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有科研室及科研人员的岗位职责,内容明确,有考核评估机制。
②学校原则上要有市、区、学校三级课题网络,尤其要有完善的校级课题申报、管理、评审、奖励、推广等较为完善、规范的管理制度,管理办法科学,能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能实施到位;并能按时完成上级科研管理部门下达的任务。
③学校已形成较为浓厚的科研和教育理论学习氛围,从领导到教师都有较强的科研意识;有区级二等奖以上的获奖成果;每年都进行校内论文交流,80%以上的教师有科研论文或教育教学案例;有较高质量的论文在市、区级以上刊物发表。
(三)申报办法
1、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杨浦区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4)(先进事迹限2000字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2、申报单位对《申报表》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统一A4纸打印后,一式两份上报到区科研室,电子稿发到
yjykys@163.com。
(四)评选程序
1、申报单位送交有关材料;
2、区科研室对申报单位进行考察复核,并提出初评意见;
3、区教育科学研究学术委员会提出终评意见,报我局审批。
三、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的评选
(一)评选范围
本区教育系统各类人员
(二)评选条件
1、在科研管理中成绩显著。主持、参与本区或本校教育科研的规划、组织和协调工作;拟订、实施有关教育科研的规章制度;组织本校课题的申报、论证、立项、检查、评审、推广;使本区或本校教育科研制度化、规范化,运转有序,效率提高。
2、在课题研究中成绩显著。积极承担市、区科研课题研究;重视自身的理论学习;在市、区级以上科研成果评审中有较高档次的获奖成果;每年有论文发表;成为本区或学校教育科研的领头人。
3、积极指导教师开展教育科研。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指导教师进行课题研究和成果总结;组织教师开展各种学术交流活动。
4、积极为各级领导和教师提供信息服务,主动宣传教育科研;热心参加学校教育教学刊物的编印;主动为学校教育科研的发展献计献策。
(三)申报办法
1、采取个人申报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2、申报人填写《杨浦区教育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5)(先进事迹材料限1500字),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3、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表》审核后加盖公章,统一A4纸打印后,一式两份上报到区科研室,电子稿发到
yjykys@163.com。
(四)评选程序
同杨浦区教育科研先进集体的评选
四、奖项设置
(一)教育科研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分别按申报数的3%、20%、40%设置,另设鼓励奖。
(二)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共设30个。
(三)教育科研先进个人:共设40名。
五、材料报送时间和地址
以上申报材料请于2010年11月22---26日报送到区科研室(抚顺路340号明德楼423、425室)。联系电话:65035057转9117、9118(中学);65035057转9114(小学);65035057转9115(幼儿园)。
附:1、杨浦区教育科学研究学术委员会名单
2、杨浦区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3、杨浦区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4、杨浦区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5、杨浦区教育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主题词:科学研究 成果 评审 通知
杨浦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11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