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浦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2016-06-29

杨府发〔2016〕25号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杨浦区民政事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杨浦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2016年3月29日区政府第12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6年6月29日

 

 

杨浦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本区民政事业发展回顾

“十二五”期间,杨浦民政事业围绕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这一主线,强化民生保障、创新社会治理、拓展社会服务,推进现代民政建设,为杨浦区域经济与社会协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社会救助帮困机制进一步完善

1、社会救助帮困体系不断完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本市《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意见》,共救助各类社会救助对象272.52万人次,支出救助金10.87亿元。试行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和低收入困难家庭专项救助,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开展低保家庭门急诊医疗救助,取消低收入困难家庭住院医疗救助病种限制并提高救助标准,推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实时结算。

2、社会救助工作机制日益规范。在社会救助领域引入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并将经济状况核对领域扩展至最低生活保障、因病支出型贫困、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项目,确保社会政策实施的公平公正。制定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规范化文件,建立形成社会救助专项检查、低保家庭季度复审机制。编撰《救助工作人员培训教材》、《救助政策汇编》及《救助工作实务案例集》等培训材料,依托专业社工机构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能力建设培训。

3、孤儿保障和救助管理工作逐步加强。建立区孤儿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对668人次社会散居孤儿及特别援助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101.82万元,安置4名成年孤儿。在区救助管理站设立因灾临时安置点、反家暴中心和困境儿童救助中心。区救助管理站被评为“国家三级救助管理机构”。

4、社会慈善事业深入开展。累计接受社会各界爱心捐款2.52亿元,开展助医、助学、助困各类帮困活动和资助公益金项目合计总额达1.9亿元。全区12个街道镇及307个居委会实现经常性社会捐助站(点)全覆盖,累计接收物资20.2万件。10个街道建立了社区慈善爱心超市。我区福利彩票销售量总计8.32亿元,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5025.08万元。

5社区防灾减灾工作稳步推进。编制完成全区及街道镇风险地图。加强基层报灾网络建设,共培训社区灾害信息员352名,实现在居委会层面的全覆盖。试点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四平路街道等7个街道(社区)荣获“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新江湾城街道荣获“上海综合减灾模范社区”称号。

(二)养老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1、“9073”养老服务格局继续深化。基本形成了社区居家养老为基础,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格局。全区共有养老床位8358张,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19家,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51家,2.52万名老年人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有社区老年活动室314家(其中标准化272家),标准化老年活动室在二级旧里以下居委会实现全覆盖。

2、养老服务的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初现成效。成立杨浦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编制《杨浦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4-2020),修订《关于发放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的实施意见》,出台《杨浦区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在全市率先启用“96890”社区服务热线和“两卡两机”信息化运作模式,为老年人提供“6+X”居家养老项目化服务。

3、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不断推进。在6个社区开展老年宜居社区建设试点。建成延吉社区为老服务综合体,探索日间照料、助餐服务和机构托养融合的服务模式。启动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体系建设试点建立全区独居老人数据库,实现独居高龄老人柔性关爱全覆盖。开展“护老者之家”项目,建成1个支持中心和8个社区服务站点,为社区“零照料经验”的老年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家庭护理培训等服务。为365户低保困难老年家庭开展适老性住房改造。

4、老年人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完成区老年大学(承启书院)教学设施升级改造,增设11项个性化课程。基本形成区、街镇、居委老年教育三级办学网络,全区共有各级老年教育机构14家,各类老年教育教学点347个,全区各级老年学校学员6.3万人。打造本地“银龄行动”志愿服务品牌,建立老年志愿服务“爱心积分”激励兑换制度

(三)社区治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1、基层社区治理结构不断深化。落实2014年度上海市委“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一号课题精神,出台《关于完善社区自治体系建设、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实施方案(试行)》等,确立杨浦区居民区治理和基层建设的发展路径。我区被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开展为期三年的创新实验工作。“以‘社区睦邻中心’建设为抓手的‘四社联动’社区治理模式”被评为“2014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

2、居委会民主自治制度不断健全。完成本区2012年、2015年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13个居委会创建为上海市居委会自治家园示范点。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居委会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居委会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目录,研发启用社区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居委会办公用房三年行动计划。每年开展居委会成员轮训和居委会主任培训工作,提升社区工作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3、社区政务服务功能不断完善。深入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全面实现受理中心“统一领导、分类指导、一门办理、一口受理、全年无休”的目标,可全区通办事项达124项。设立6个社区事务受理延伸服务点或代理点。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实现12个街道镇全覆盖。

(四)社会组织发展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1、社会组织发展形势良好。全区共有社会组织664家,其中,社会团体13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32家。每万名户籍人口拥有社会组织数为7.1家。全区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中共有从业人员超过1.7万人,年度总支出超过21亿元。街镇备案的社区群众活动团队总数1545家。实施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以来,全区新登记成立社会组织75家,其中直接登记占80%。

2、社会组织发展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建立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杨浦区社会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促进杨浦区社会组织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研究制定注册登记、孵化支持、人才培养等专项管理办法。

3、社会组织服务支持体系逐步健全。在全市率先开展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工作,2013年来共购买公共服务项目608个,涉及项目资金1.06亿。连续三年开展社区民生类公益服务项目征集活动。出台《杨浦区街道(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枢纽化建设绩效评估试行办法》。建成10家社会组织孵化园。推动成立全市首家非公募性质的社区公益基金会——江浦社区公益基金会。

4、社会组织规范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108家社会组织获得规范化建设评估等级(其中:5A级9家、4A级32家)。加大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力度,对38家名存实亡社会组织实施了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率先在全市开展社会组织监察信息服务平台试运行工作,推动执法工作信息化发展。

(五)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进一步巩固

1、双拥工作水平巩固提高。完善校区、园区、社区与营区“四区共建”格局,积极开展实事拥军、知识拥军、科技拥军、文化拥军活动,建立双拥工作品牌,打造驻区部队“一军一品”。深入开展双拥创建工作,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成立市拥军优属基金会杨浦区分会,搭建社会化拥军平台,服务驻区部队和优抚对象。

2、优抚工作做细做实。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抚恤补助金,依法做好各项优抚项目的申报审批工作和《烈士证明书》、《残疾军人证》统一换发工作,加强优抚规范化建设,完善困难帮扶、光荣人家张贴、优抚对象沟通、优抚工作考核、优抚系统维护机制,深入推进“关爱功臣”活动,开展优抚社工项目为优抚对象提供人性化、专业化服务。

3、双退工作稳步推进。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共接收退役士兵2047人,政府安置率达到100%,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率从2011年的84.5%提高到2015年的91.1%。完善军队离退休人员和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运行机制,接收军休干部416人、无军籍职工419人。加强区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建设,切实做好江湾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建设相关工作,全面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

(六)专业社会工作得到进一步发展

1、社会工作发展体制不断完善。出台社工薪酬补贴办法,激发社工工作的积极性。成立杨浦区社会工作协会,制定《上海市杨浦区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伦理守则》,定期出台杨浦区社会工作者薪酬水平指导意见,社会工作行业管理制度得到完善。我区被评为全国第二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示范区、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区。

2、社会工作队伍不断扩大。我区专业社工机构增加至17家,其中3家机构被评为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单位。全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达4938人,具有社工师资质174人、具有助理社工师资质164人。积极推进社区社会工作,206名居委会成员获得助理社工师以上资质。全区每万人拥有专职社工8.07人。

3、社工人才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完成为期五年的社工素质提升计划和社工督导培养计划,选拔产生社工督导10名、督导助理20名,9家机构建立了内部督导机制。出台《杨浦区专业社工机构核心竞争力评价办法》,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鼓励引导专业社工机构不断提升专业能力。

(七)民政专项服务管理进一步优化

定期举办特色颁证仪式,推出个性化结婚宣誓词,打造西式“玫瑰厅”、中式“牡丹厅”等特色颁证厅,丰富婚俗文化内涵。累计办理结婚登记55962对、离婚登记19642对,补发结婚证13596份、离婚证1416份,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129284份,办理收养登记26例、解除收养16例。做好福利企业管理工作,保障残疾职工合法权益。

虽然“十二五”期间杨浦民政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为推进现代民政建设提供了良好基础和宝贵经验,但也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和瓶颈:一是社会服务供给能力还十分有限,尤其是公办养老床位的缺口还比较大;二是社会服务的专业性、精准性和有效性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之间还有差距;三是社区公共空间有待进一步整合打造,社区自治共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社区活力有待激发;四是民政事业发展中社会资源整合力度、社会力量参与程度、市场机制作用发挥等都还有待进一步激发;五是基层工作人员队伍整体素质与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十三五”期间杨浦民政事业发展形势研判

在上海全面深化改革、全力推进自贸区建设的背景下,今后五年,杨浦进入转型发展的又一新阶段,面临着建设上海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打造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升级版的重大契机。在新一轮发展过程中,杨浦民政事业也将获得新的发展机遇和空间。同时,“十三五”期间,创新社会治理、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基本公共服务、推进依法行政的新要求,以及居民群众对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的新期盼、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带来的新变革等,也将为杨浦民政事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

(一)救助帮困工作任务依然较重,提升救助工作针对性成为救助帮困工作的新焦点

1、低保人群总量趋于稳定,救助保障标准不断提高

2012年居民经济状况收入核对引入低保审核,全区低保人数降幅近一半。2014年以来,低保人数已趋于平稳。预计未来5年,低保人数将保持稳中有降的态势。“十二五”期间,全市低保标准以年均11.8%的比例逐步提高。预计未来五年,救助保障标准将进一步提高,全区低保金支出将略有上升。

 


     

2、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专项救助力度不断加大

因病致贫依然是救助帮困工作的主要问题,“十三五”期间,医疗救助标准将有大幅提高。根据目前我区医疗救助对象的人数,标准提高后,我区医疗救助资金支出预计将较“十二五”同期增长116.39%左右,支出总额将超过8000万元。同时,教育救助水平也将不断提高。


     

3、救助帮困方式日益多元,社会救助模式创新发展

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刻调整,单纯依靠政府提供物质资金的救助方式,已难以有效满足社会救助对象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迫切需要创新社会救助及其服务提供的内涵、理念与方式,在满足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求的基础上,不断地向包括物质、精神、服务等高层面的发展型救助模式发展。对此,“十三五”期间,将进一步健全物质资金帮扶与心理社会支持相结合、基本救助服务与专业化个性化服务相补充、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衔接的新型社会救助服务模式,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由保障型向发展型转变。

(二)养老服务工作仍然是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老龄化程度加剧要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加快步伐

1、老年人口数量和比重逐年增长,城区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剧

   “十三五”期间,杨浦人口结构将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据预测,今后五年我区户籍老年人口将增加近10万,达43.17万人,届时老龄化比重可能超过37%。

 

 


     

2、低龄老人增长迅速,养老服务需求呈现多元化趋势

由于上世纪50年代中后期出生人口开始进入老年期,导致“十三五”期间城区低龄老年人口进入较快增长期,独生子女父母将逐渐成为新增老年人口的主体。而随着住房条件的改善,纯老家庭和独居老人现象将更加突出。与此同时,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口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态势,预计至2020年底,将达到8万人,占老年人口比例的18.5%。随着高龄老年人口的逐年增长和低龄老年人口的快速增加,老年人在照料护理、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将愈发偏向多元化。失能及半失能老人数量的增加,将对老年人照护服务产生巨大需求,而在低龄老人退休后,如何更好地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提升他们的自我价值,将成为低年龄段老年人养老服务工作的重点之一。

3、养老服务设施缺口较大,建设资金压力较大

至“十三五”期末,全区养老机构床位总数要达到户籍老年人口的2.5%,且各街镇原则上至少有1家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老年护理床位要达到户籍老年人口的0.75%;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专指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建筑面积要达到40/千人。按照2020年全区户籍老年人口43.17万计算,未来五年,我区需建成养老床位10793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需达到17268,分别存在2793张和6031.5建筑面积的建设缺口。且受滨江开发和旧改动迁的影响,“十三五”期间预计还将有1209张床位流失,必须通过新增更多床位来弥补,建设任务比较艰巨。而在布局方面,江浦、新江湾城街道尚无养老机构,平凉、定海街道未建公办养老机构。

图四:“十三五”期末全区养老服务设施缺口对照表

统计项目养老机构床位(张)老年护理床位(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2015年设施现状8000011236.52020年建设目标10800323717268“十三五”预计流失数120900设施净增值(缺口数)400932376031.5

(三)社会组织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跟进和加强日常监管将成为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着力点

1、社会组织总数继续保持稳步增长的态势

进入“十二五”以来,杨浦社会组织数量稳步增长,增幅达19.2%。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数更是从“十一五”期末的158家增长至目前的260家,并且首次超过教育类社会组织,占全区社会组织的39.2%。随着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的推进,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步伐不断加快,预计“十三五”期间社会组织,尤其是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将进一步增长。同时,随着杨浦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工作的推进,科技类社会组织在促进科技创新、集聚科技资源、吸引科技人才等方面都将发挥一定的作用,但是杨浦目前仅有37家科技类社会组织,与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的建设需求存有距离,亟待培育发展更多的科技类社会组织。

 

图五:社会组织增长趋势图

 

2、社会组织就业人数不断提升,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将成为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一个新突破口

根据年检数据,“十一五”期末我区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签订劳动合同的有5465人,“十二五”期末有10784人,翻了近一番。“十三五”期间,随着社会组织总数的增长和社会组织自身规模的扩大,社会组织的从业人员数还会不断提升,社会组织也将逐渐成为就业创业的一个重要领域。与此同时,如何通过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进一步为推动杨浦经济社会发展起到推动作用,也是“十三五”期间亟待突破的问题之一。

3、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管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监管手段将从传统的“人管为主”转向“信息化监管为主”

四类社会组织实施直接登记后,切实降低了社会组织准入门槛,有效激发了社会发展活力,但与此同时,民政部门对社会组织的管理难度也相应增大。随着“十三五”期间社会组织的进一步发展,在登记管理机关人数较少、时间和精力相对有限的情况下,亟待创新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的方式、手段和措施。

(四)信息技术将成为推动现代民政事业发展的关键点和着力点

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科学技术新成果的运用,提供了更强大的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服务效率的技术手段,现有的工作方式将产生质的变化。民政作为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部门,要善于通过信息化方式采集并运用大数据分析群众需求,为政策制定提供有效支撑。同时,积极学习、吸收并科学运用互联网思维,强化信息技术手段,实现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区管理、社会组织监管、政务服务等手段、方式、流程、理念的再造和提升,推动民政工作水平全方位提高。

三、“十三五”期间杨浦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把握发展机遇、妥善应对新形势新要求,以科学定位民政职责为前提,以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核心价值理念为基础,围绕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和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的大局,按照“提升更加科学公平的保障水平,建设更加完善便捷的设施网络,形成更加高效务实的服务能力,构建更加规范而富有活力的体制机制”的目标,一手抓创新突破,一手抓补齐短板,不断探索杨浦民政工作的新理念、新机制、新制度和新手段,着力完善“9+1”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全面建成“五位一体”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巩固发展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成果,加快构建科学化、精细化的社区治理服务模式,基本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壮大发展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切实增强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实现共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注重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结合。坚持政府主导,提高政府投入效益。同时,借助市场机制,特别是在一些满足群众多样化和较高层次需求的领域,更加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拓宽社会投入渠道,扩大社会参与力量。

二是注重放宽视野与立足杨浦实际兼顾。广泛借鉴先进理念和做法,推进现代民政在杨浦的生动实践。同时,避免标新立异,注重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效。

三是注重以人为本和问题导向优先。牢牢把握民政“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服务宗旨,切实保障居民基本权益。着力破解民政事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瓶颈问题,不断提高改革举措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是注重硬件设施建设和内涵发展并举。建成一批与民政事业发展要求相适应、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的服务设施。同时,更加注重内涵发展,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增强公共服务能力。

五是注重促进发展与规范管理并重。一方面积极为有志于民政事业发展的各种要素尽可能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另一方面注重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行业监管,促进健康有序发展。

(三)主要指标

(见附件)

四、“十三五”期间杨浦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不断完善“9+1”社会救助制度,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由保障型向发展型转变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为工作主线,深入开展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行政行为。不断拓展社会救助对象范围,积极创新社会救助服务模式,进一步健全广覆盖、有梯度、相衔接的社会救助体系。

1、落实各项救助制度

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强化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职能,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协调作用,提高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救助制度功能和社会力量的参与协同,加强现有救助政策梳理衔接,形成救助合力。根据本市统一部署,扩大收入核对机制应用范围,拓展核对机制在所有低收入专项救助项目领域的应用,实现对低收入、最低生活保障等各个层次救助项目核对的全覆盖,并将核对机制逐步向养老服务等福利项目和其他领域延伸;将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纳入供养范围,切实维护其基本生活权益。加强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检查及救助工作人员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我区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水平。

2、丰富专项救助举措

实施精准扶贫,分类扶持贫困家庭。继续推动“救急难”工作,依托政府购买服务平台,引导社会公益组织参与社会帮困服务,妥善解决群众生活中可能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根据本市统一部署,继续完善医疗救助服务,拓展医疗救助覆盖面,开展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形成特殊救济对象、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梯度救助体系,完善和优化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及服务流程。根据市民政局规划要求,至2020年,做到低保家庭住院医疗救助取消封顶线,自负医疗费救助比例不低于90%。强化就业救助联动机制,实施困难家庭成长计划。

3、加强困境儿童福利

做好孤儿保障政策。落实社会散居孤儿、部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和艾滋病感染儿童的基本生活最低养育费,维护孤儿基本权益。妥善安置回归社会的成人孤儿,满足孤儿生活、医疗、学习、就业、住房等基本需求。

4、深化救助管理工作

妥善落实区救助管理站搬迁安置,优化工作机制、硬件设施及管理服务。探索建立以困境儿童为中心的积极性发展救助工作模式,依托专业社工开展困境儿童救助专业培训及“临床”实践训练,提升困境儿童服务深度,深化困境儿童服务工作。

5、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贯彻落实本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本区慈善事业发展规划。继续加强慈善事业宣传及慈善劝募力度,广泛开展慈善义演、义拍、义卖等慈善公益活动,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营造良好的慈善氛围。进一步推动社区经常性社会捐助网络建设,方便社会公众就近开展捐赠。加强慈善超市创新发展,健全功能定位,提高慈善超市的活力和自身“造血”机能。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加强募捐款物使用的信息公开,推动我区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6、提升社区综合减灾能力

依托社区风险地图,加强社区减灾,增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推进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积极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强化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推进灾害信息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进程,建立健全社区防灾减灾长效机制。

(二)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努力打造老年宜居社区

至“十三五”末,全面建成涵盖养老服务供给体系、保障体系、政策支撑体系、需求评估体系、行业监管体系的“五位一体”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得到更加充分的满足。

1、加强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建设

根据市区两级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的要求,明确“十三五”期间养老床位建设阶段性任务和峰值应对方法,合理配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继续加大养老机构床位数建设力度,至2020年,本区养老机构床位总数达到10800张。建设并规范保基本类养老机构床位,优先收住经评估身体状况和经济状况符合相应入住标准的基本保障类老年人。各街镇原则上建有1家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功能结构,探索具有杨浦特色的综合型养老服务模式,重点推进社区为老服务综合体建设,统筹社区为老服务资源,促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的融合发展。“十三五”期间,建成20家社区为老服务综合体,并优先收住困难老人等基本保障类老年人群。深化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依托社区为老服务综合体和96890信息化平台,提供“一站式”综合为老服务,打造零距离、全天候的持续性智能居家照料社区,方便老年人居家养老。依托养老机构和社区为老服务综合体的服务资源,为社区老年人家庭提供短期托养、助餐助浴等服务。进一步完善社区居家支持和邻里互助服务,继续开展“老伙伴计划”,完善老年志愿积分与激励机制。

2、逐步推进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积极推进养老服务和医疗服务资源的整合发展,完善养老服务行业的人才配备,逐步形成医养互补的健康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大力发展医养结合。贯彻落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以奖代补”政策,鼓励有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并同步实现医保结算。深化养老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签约合作机制,通过委派医生上门诊疗、开设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多种形式提供便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养老服务队伍资质管理,确保至2020年,全区在岗在职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员、养老机构护理员持证率达100%。通过政策激励,引导养老机构录用持证护理员和医护、康复、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技人员。通过专业院校定向招录、委托培养等方式,开展养老专业储备人才培养,逐步建立区级养老服务人才教育储备机制。

3建立健全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体系

形成统一的需求评估队伍,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第三方评估机制,并根据统一需求评估的照护等级,为老年人提供相应的养老服务。开发老年照护需求评估和机构住养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区域内老年人基本情况、需求评估、服务调配、机构轮候、评估与服务组织情况、监督投诉等信息的整合,推进养老服务需求和养老服务资源的信息化对接。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轮候机制,优先满足高龄、失能、低保等基本保障类老年人入住。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护理机构之间的转介机制,促进养老服务资源的有效配置。

4推动形成完善的政策支撑体系

加强养老服务财力保障和政策扶持。加大财政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运营补贴力度,推动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在税费、土地、融资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建立梯度化的养老服务补贴机制。根据统一需求评估确定的照护等级,结合老年人的经济状况和年龄状况,形成基本养老服务梯度化财政补贴机制,引导老年人向社区居家养老倾斜。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合格供应商机制。落实全市统一制定的养老服务供应商的准入、考核和退出管理制度,建立全区层面的养老服务合格供应商清单,逐步实现老年人自主选择服务供应商,促进为老服务资源的公平合理分配。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研究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养老机构的多种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运营管理,完善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模式。支持养老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参与和市场化运作,推进养老服务项目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大力发展专业化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鼓励物业服务、家政服务企业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5推进养老服务行业监管体系建设

继续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管理。完善和实施养老服务管理和设施建设标准,对养老机构、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社区为老服务综合体等服务机构开展分类指导和监管。制定公办养老机构政府定价方案。依托区社会福利院专业优势,实施机构管理服务品牌化输出,指导区内养老机构提升运营能级。完善养老服务日常监管机制。强化与消防、食药监、质监、卫生等多部门联合监管的工作机制和街镇属地化安全监管网络,提高行政监管的效能。组织第三方年度评估,提升养老服务机构服务管理水平。加强对养老服务合格供应商的服务质量监管,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登记和诚信管理机制。推进行业自律。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充分发挥区养老服务协会在行业自律、诚信建设、机构评估、调处纠纷等方面的作用,提升养老机构自我管理能力。

(三)深化社区治理服务,探索完善社区发展新机制

坚持多方参与、协同治理,不断完善社区治理结构,探索创新社区运行的体制机制,最大限度调动社会治理的积极性。提高社区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完善推广社区管理信息系统,加快推进社区治理的现代化、科学化和专业化。

1、加强社区民主协商

开展社区共建、联建,健全和落实社区代表会议和社区委员会制度,充分发挥驻区单位、两代表一委员、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群众活动团队等作用,积极引导各方参与社区共治。加强社区民主协商,建立自下而上的社区共治议题形成机制。

2、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建设

以居委会自治家园创建为抓手,进一步推动居民自治,至“十三五”末,居委会自治家园示范点数量争取达到26个。总结推广“楼组自治”、“一居一品”、“物业自治”等多样化的居民自治形式,每年开展区级优秀居委会和优秀居委会成员评选活动,树立一批为居民服务的先进典型。深化社区“评议会、协调会、听证会”的“三会”制度和居民公约的实际运用,扩大居民对社区公共事务的参与度。指导各街道镇以项目化的方式推进居民自治。依法依规指导各街道镇组织好居委会换届选举,将居委会管辖范围控制在适度规模。

3、加强社区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

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因地制宜设置社区事务受理分中心和延伸服务点,做实部分事项的“全区通办”,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拓展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内涵。着力推进“社区睦邻中心”建设,根据“总体布局、集约实用、分步建设”的原则,按照每4-5个居委会设立1个社区睦邻中心的标准,建成60个社区睦邻中心(点),为各类人群提供丰富多彩的、有社区特色的服务。充分发挥社区睦邻中心促进社会群体融合的作用,通过设置项目、开展活动,搭建交流平台,积累社会资本,建立熟人社区,培育互助精神,形成社区文化。

4、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

完善社区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加大系统的应用力度,形成区级职能部门、街道镇和居委会在同一信息平台上工作的局面,实现基层治理的提质增效。努力打造一支专业化的社区人才队伍,分类开展居委会主任培训班、居委会条线成员轮训班等,着重加强居委会成员在居民自治、社区共治方面的能力建设。鼓励居委会成员取得社工师、助理社工师资质,推动居委会成员社工化建设。培养建立10个居委会示范带教点,发挥优秀居委会主任的示范和带教作用,帮助年轻的居委会成员迅速成长。

(四)完善扶持监管体系,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积极落实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社会组织服务支持体系和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1、落实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

落实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通过降低准入门槛等措施,重点扶持与社区治理和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生活服务类、社区公益慈善类、社区文体活动类、社区专业调处类四类社会组织。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重点发展科技类社会组织,吸引和发展全国性、区域性科技类行业协会入驻杨浦,为科技类社会组织在杨浦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中发挥作用搭建平台。深入推进政社分开改革,贯彻落实行政领导兼职社会团体的相关规定,支持社会组织依法独立开展活动。

2、构建社会组织服务支持体系

进一步完善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扶持体系,努力培育一批具备较强专业服务、独立运作、市场竞争能力以及社会公信力的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构建社会化、专业化社会组织服务支持网络和综合服务平台,形成初具规模的社区类公益组织集群。发挥社会组织创新创业人才培育基地的作用,针对社会组织不同类型人才开展针对性、差异化培训,提升社会组织的运营能力。设立“公益四方馆”,集聚各类社会组织碰撞公益理念、开展公益交流,营造浓厚的公益氛围,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同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进一步推进政社合作。定期开展民生类公益服务项目创投大赛,开拓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新领域、新空间。加强典型示范引领,培育、树立品牌社会组织、品牌公益项目以及社会组织领军人物,出台社会组织正面先进典型清单,提升社会组织的公益影响力。

3、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

以社会组织自律自治为基础,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治理机制,推动包括理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的内部制度建设。实行年报公示和异常名录制度,加大第三方评估和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扩大社会监督渠道,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监督。落实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完善社会组织退出机制,开展名存实亡社会组织整治工作。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设立专门的机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发挥上海市社会组织监察信息服务平台作用,通过网上执法办案、网上备案群众团队、网上传递预警信息,提高社会组织执法工作效率。

(五)提高优抚安置工作水平,巩固发展双拥创建成果

围绕部队现代化建设、杨浦国家创新型城区及上海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深入贯彻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战略思想,不断提高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水平,巩固发展双拥工作成果。

1、积极开展双拥工作

完善校区、园区、社区、营区“四区共建”的双拥工作格局,整合运用公共和社会资源服务强国兴军,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推进“双拥在基层”活动,切实做好实事拥军,广泛开展科技、教育、文化、法律拥军和社会化拥军活动,帮助基层部队改善战备、训练和生活条件。拓展军地互联、互动、互建平台,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思路,整合力量,拓宽领域,加强上海市拥军优属基金会杨浦分会的资金筹集和建设,引导社会各界重视、参与拥军优属工作。巩固双拥创建成果,在新一轮双拥创建中,继续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

2、提升优抚服务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优待抚恤政策,依法保障优抚对象权益。精心组织建军节、烈士纪念日等重大节日纪念活动,广泛宣传烈士事迹,做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日常维护。推进优抚业务规范化建设,加强优抚数据和资金的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管理。深入推进“关爱功臣”优抚社工项目,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优抚社工和志愿者队伍,实现政府职能部门、优抚对象、社会组织“三位一体”的优抚工作新模式,以满足优抚对象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和生活辅助需求。

3、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

完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长效机制,打造退役士兵就业平台,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体系,提高退役士兵就业竞争能力,拓宽退役士兵就业渠道,确保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100%安置。加强常年在部队服役的转业士官安置工作,予以重点安置、优先安排。

4、完善军休安置与服务管理机制

做好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工作,完善接收安置服务管理机制。加强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建设,全面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有序推进江湾军休服务管理中心建设,努力打造标志性、示范性的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探索军休机构直接服务与协调社会服务机构参与服务相结合的运行模式,积极借助社会力量为军休干部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服务,以满足军休人员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加强军休服务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重视军休文化建设,推进军休干部“养老无忧”工程,打造和谐军休家园。

(六)创新社会工作体系,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社会服务专业水平,满足社区居民基本需求。

1、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进程。健全“四社互动”和社工、志愿者(义工)“两工联动”的社会服务机制。加大社工岗位开发力度,继续在事业单位中探索社工专技岗位开发及设置工作,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发展。进一步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重点推进社区、社会救助、老年、医务、企业社会工作。加强对区社工协会的指导,每年开展专业社工机构核心竞争力评价,推动社会工作服务标准的研发和社会工作服务质量评估体系的建立,充分发挥其行业管理作用。

2、提升社会工作专业化水平。实施“千名社工发展计划”和“社工领军人物培养计划”,建立健全社工培养、使用、激励政策,进一步壮大我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完善社会工作人才梯队建设。计划至2020年,全区共有社工督导20名、社工督导助理40名,高级社工10名(如民政部或市民政局开展高级社工职业评价),专业社工1000名。加大对专业社工机构的培育和发展,争取到2020年,全区专业社工机构达30家,具有一定规模和行业影响力的品牌社工机构达5家。

3、推进志愿服务工作。推进志愿服务的制度化运作,实施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措施,激发社区志愿服务活力,促进社区志愿服务从行政化向社会化发展。

(七)强化社会事务管理,提升专项事务管理与服务水平

适应现代公共管理与服务需求,加大婚姻(收养)登记管理、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殡葬管理等社会专项事务推进力度。坚持贯彻依法行政和便民利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不断完善颁证仪式,加大倡导婚姻登记颁证仪式力度,提高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质量。加大《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有关收养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联合公安、卫生、计生等部门在源头上预防违法收养发生。加强对本区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监督和服务,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维护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机制保证

围绕保障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治理两大重点,切实加强对民政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以区、街道镇、居委会为主的三级联动机制,强化对各项重要任务的分解落实和考核指导。不断加大民政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民政部门与居民群众、社会组织、驻区部队等的良性互动,为民政事业发展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二)推进依法行政,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服务清单管理制度,动态完善行政权力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通过源头管理和制度约束,强化民政行政行为的规范运行。充分运用标准化管理方法和手段,发挥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职能,积极推进民政领域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推动民政管理服务更加程序化、规范化、高效化。

(三)提高运行效能,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进一步加大民政事业投入力度,建立以人口为导向、与实际需求相适应的民政事业经费自然增长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民政事业投入的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监管,提高民政经费的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积极拓宽社会化筹资渠道,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金参与民政事业发展,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作用”的民政财力保障机制。

(四)提升科技含量,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不断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步伐,全面推进信息技术在民政各领域的应用,建设以社区信息管理系统、老年照护需求评估系统、社会组织信用体系等为内容的数字工程,进一步推进各项民政业务之间的政策协调、数据共享和资源整合。

(五)强化能力建设,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加强全区民政系统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能力培训,继续发挥民政干部“孺子牛”精神,以“杨民团队文化”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民政干部队伍素质。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扎实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从而培养和造就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民政人才队伍,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附件:1、杨浦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核心指标

2、杨浦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养老机构建设汇总表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9日印发


   

附件1

杨浦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核心指标

 

序号指标名称单位属性“十二五”完成数“十三五”目标数指标依据1养老床位数占户籍老年人口张约束性800010800上海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3-2020) 杨浦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4-2020)2社区为老服务综合体家约束性120《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4〕28号)《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推进老年宜居社区建设试点的指导意见》(沪老龄办发〔2014〕10号)3退役士兵安置率百分比约束性100100参考市民政局相关指标,结合杨浦实际4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个预期性77参考市民政局相关指标,结合杨浦实际5全区福利彩票销售量亿元预期性8.38.5参考市民政局相关指标,结合杨浦实际6全区居委会自治家园个预期性1326参考市民政局相关指标,结合杨浦实际7每万人(户籍人口)拥有社会组织数个预期性7.19参考市民政局相关指标,结合杨浦实际8全区每万人专业社会工作者人预期性8.0710参考市民政局相关指标,结合杨浦实际

附件2

杨浦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养老机构建设汇总表

序号名称主要依据、破解的瓶颈问题重大节点考虑投资规模预测1新江湾城第二养老院规划公建配套2016计划开工建设新增养老床位160张预计总投资3359万元2新江湾城第三养老院规划公建配套2016计划开工建设新增养老床位140张预计总投资2947万元3长白第二养老院《杨浦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6计划开工建设新增养老床位126张预计总投资2206万元4132街坊养老院项目(现状为上海第一羊毛衫厂)《杨浦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6计划开工建设新增养老床位300张预计总投资9338万元5116街坊养老院项目(现状为华兴顿酒店)《杨浦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6计划开工建设新增养老床位186张预计总投资935万元6上海遐福养老院有限公司社会投资2016计划开工建设新增养老床位250张预计总投资1867万元7152街坊养老院项目(现状为定海剧场)《杨浦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7-2020计划开工建设新增养老床位283张预计总投资5956万元8153街坊养老院项目(现状为杨浦区委党校)《杨浦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7-2020计划开工建设新增养老床位287张预计总投资5016万元9少年宫周边养老院项目《杨浦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7-2020计划开工建设新增养老床位119张预计总投资209110上海光明针织厂酒店公寓改造养老院项目《杨浦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7-2020计划开工建设新增养老床位86张预计总投资430万元11144街坊养老院项目(现状为电工厂)《杨浦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7-2020计划开工建设新增养老床位986张预计总投资5918万元12规划地块内配建《杨浦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7-2020计划开工建设新增养老床位200张预计总投资4200万元13150街坊,地块内配建《杨浦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7-2020计划开工建设新增养老床位60张预计总投资1050万元14160街坊,辽源西路菜市场。《杨浦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7-2020计划开工建设新增养老床位173张预计总投资3027万元15115街坊,现状为二钢厂《杨浦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7-2020计划开工建设新增养老床位800张预计总投资4800万元16358街坊,位于闸殷路71弄《杨浦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7-2020计划开工建设新增养老床位80张预计总投资1400万元17305街坊,卫生中心与养老设施结合《杨浦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7-2020计划开工建设新增养老床位110张预计总投资23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