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大桥街道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3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大桥街道办事处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海杨浦”门户网站(www.shyp.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大桥街道党政办公室,电话:021-6519596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大桥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紧紧围绕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大桥街道办事处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4条,其中公文类信息6条,主动公开率100%;财政信息23条,政策解读3条,居务公开目录1份,其他信息6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大桥街道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7件,其中网上申请33件,信函申请4件。2024年度发生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1件,结果纠正1件、其他结果0件、结果维持0件、尚未结案0件。2024年发生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1件,结果纠正0件、其他结果0件、结果维持0件、尚未结案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政府信息实施动态管理,围绕街道工作重点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及时收集、整理、发布重要公共政策、便民服务信息等内容,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工作要求,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街道办事处认真做好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平台建设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网站的内容审核、发布、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且高效。定期对发布信息是否有错别字、栏目更新是否及时、信息内容是否涉密等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检,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更正和校验,确保网站、信息公开目录正常访问,新媒体健康运行。充分发挥“大桥人家”微信公众号宣传作用,将政策解读与信息传播深度融合,紧紧围绕街道重点工作及群众关注热点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惠企政策等各类信息,实现政策宣传“零距离

(五)监督保障情况

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党政办公室统筹负责,对工作责任逐条细化,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机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标年度考核指标,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不断强化机关干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依申请办理等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9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7

0

0

0

0

0

3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0

0

0

0

0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

0

0

0

0

0

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38

0

0

0

0

0

3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部分栏目信息更新频率不够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精准性还有待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有待进一步优化,还需要在规范流程、强化培训、优化服务上下功夫。

为此,街道办事处坚持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一是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及时发布并更新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二是严格执行上级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三是加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的学习,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税〔2021〕7号)要求,明确信息处理费收费范围、收费方式与收费标准,全年未产生收费。

(二)年度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一是搭建政企沟通桥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搭建街道与辖区企业沟通的桥梁,于8月16日举办“政府开放月”活动——走进长阳创谷党群服务中心,感受不一“young”的营商环境,向企业代表介绍属地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成果、工作措施、服务亮点,解读惠企助企的政策服务及企业便民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就企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等事项进行交流答疑,并针对不同企业量身定制专属“服务包”,实现对企业的精准服务。

二是探索政社合作机制,推动信息畅联互通持续打造“连心桥”营商品牌,建立营商服务专员团队。专员面向各园区开展政策咨询、政策讲座、政策宣传,并且深入园区企业,1对1提供从招商到选址、注册、落税的“一条龙”服务,同时定期与街道对接联系,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

三是强化政民互动交流,提档升级政务服务。深入挖掘数据赋能政务服务潜力,扩充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辐射范围点,设立远程帮办虚拟窗口。同时,针对常见业务推出手机线上操作手册,在“大桥人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一网通办”线上操作指南,推动政务服务触手可及,切实提升办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