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区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及其专门委员会工作职责的通知 2020-06-17

  各成员单位、各区管企业:

    区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经区委、区政府批准于2020311日正式成立。领导小组实行委员会制,下设战略管理、考核和薪酬管理、审计三个专门委员会。领导小组主要听取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研究讨论、协调解决区国资国企改革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瓶颈问题,一般每年召开1-2次会议。专门委员会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对相关领域的事项进行研究审议,根据事由报领导小组或区委、区政府。具体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

    一)指导、协调和推进区国资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区属国企进一步服务区域发展;

    (二)指导、协调区属国企改革和重组,推动区属国企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三)审议区国资国企发展规划,并积极开展重大问题协调推进,保障规划有效落实;

    (四)指导、研究、审议国企领导人员考核和薪酬分配、审计监督重大事项;

    (五)指导、研究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审议新订或修订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重大制度性文件,协调审计监督重大事项,防范国资风险;

    (六)研究、审议其他重大事项。

    成员单位:区国资委、区委研究室、区委组织部、区政府研究室、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建设管理委、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金融办、区总工会、区税务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国资委,主要职责是:负责相关工作的联系、沟通和协调;收集汇总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负责领导小组的会议组织、文件印发等工作;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专门委员会

    (一)战略管理专门委员会

    1、研究和审议区国资国企发展规划;

    2、研究和审议全区国资布局调整和结构优化方案;

    3、研究和审议区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方案、重大事项;

    4、研究协调区国资国企改革其他重点难点问题。

    相关成员单位:区国资委、区委研究室、区政府研究室、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建设管理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二)考核和薪酬管理专门委员会

    1、研究和审议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改革方案;

    2、指导完善国有企业内部薪酬分配体系,合理调控薪酬水平和分配关系;

    3、审议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年度和任期考核方案和薪酬分配方案;

    4、统筹协调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相关成员单位:区国资委、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审计局。

    (三)审计专门委员会

    1、研究企业审计工作总体布局、审计监督政策、审计结果运用等重大事项;

    2、建立完善审计监督重大事项沟通协调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对审计、巡视巡察等提出的重大问题进行业务沟通和指导;

    3、指导完善企业内控体系建设,提高企业防范重大经营风险能力;

    4、研究和协调企业审计工作中其他重点难点问题。

    相关成员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国资委、区审计局、区财政局;邀请区委巡察办、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

 

 

          上海市杨浦区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杨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章)       

202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