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02-01

  

  2011年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

  2012年1月31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yp.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杨浦区财政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抚顺路凤城四村8号407室;邮编:200093;传真:65637821;电话:65638391)。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11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本局认真学习和贯彻《条例》和《规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协商会审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流程,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具体表现在:一是不断完善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为具体工作机构、各科室协同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编制、更新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三是根据市、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以预算信息为重点,积极推进公众关注度高的各类财政信息的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到2011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不含政府采购信息)。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特点: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通过杨浦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附表等信息全文。同时,探索主动公开季度财政收支信息、专项资金使用信息的方式方法,不断深化预算公开内容。二是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健全本区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公开政府采购项目的目录,以及公开招标信息和结果,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三是公开渠道不断丰富。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在受理窗口张贴有关注意事项、提供免费宣传资料、公开受理电话等形式主动公布服务信息,方便市民办理会计从业资格等手续。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1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从申请的内容来看,主要涉及我区预算信息、“三公”经费等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21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13件,占总数的62%,主要涉及获取我区财政预、决算报告等信息。

  “信息不存在”6件,占总数的29%,主要涉及申请人所申请的信息确实未制作或无法获取的情况。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1件,占总数的5%,主要涉及动拆迁补偿信息。

  “重复申请”1件,占总数的5%,主要涉及我区财政预算信息。

  另有1件申请人没有在合理期间内补正,视为放弃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1年度接受市民咨询数据无法准确统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局2011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4件,主要是申请人对本局作出的“不属于《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答复不服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其中1件行政复议处理机关做出维持决定,3件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其中2件为适用法律条款不当,1件为事实认定错误)。

  本局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办公室设兼职工作人员2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2011年本局没有需要说明的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我局现有的实施细则制定时间较早,有些规定不符合现在的实际情况,需要更新。二是涉及民生的专项资金公开的具体步骤、范围和方式还要进一步探索,部分预算管理信息公开也需要分步骤、分层次、分内容推进,与申请人现阶段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因依申请公开而发生行政复议的被纠错率较高,超出全区平均水平。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及时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要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整改工作:一是细化制度。根据工作实际,抓紧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部流程,要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基础,重点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等关键环节予以细化,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提高质量。在信息公开数量稳步增长的同时,要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重点包括:逐步细化报送人代会的政府预算范围,全面反映收支情况;全面梳理各类财政专项资金,重点公开用于改善民生和促进发展的专项资金。三是注重分析。建立完善台账,做好数据整理和统计工作,及时研究分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同时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努力提高依申请答复的规范性。四是改进答复。对由于各种客观条件尚不成熟而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予以公开的财政信息,要探索使用“答复+说明”的方式进行答复,积极主动做好解释沟通工作,以取得申请人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