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专项资金的情况说明 2020-04-21

关于2019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专项资金的情况说明

 一、 相关文件依据:《关于印发<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职〔2016〕55号)(2017年4月1日为新政策执行日期)。《关于做好养老护理服务人员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17]529号)。《关于规范本市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补贴培训实施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19]28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加强本市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43号)。《关于中央补助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补贴培训销相关工作的通知》沪职培中心201114号)。《关于下拨中央财政补助就业专项资金建议方案的函》(沪人社职(2016)29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职业技能补贴培训督导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发20101141 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本市行业企业中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试点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发(2011)17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18]23号)。

二、培训补贴和高效毕业生求职补贴标准:根据《沪人社职〔2018〕88号关于公布2018年职业技能培训第一批补贴目录和补贴标准的通知》或《沪人社职〔2019〕132号关于公布2019年职业技能培训第一批补贴目录和补贴标准的通知》。(1)岗位培训补贴:培训内容仅为理论培训的,补贴标准为12元/课时;培训内容为理论和操作培训相结合的,补贴标准为15元/课时。(2)等级培训、专项培训项目按年度补贴培训目录内各项目的补贴标准,在职人员按60%标准补贴,紧缺急需项目按80%标准补贴;外来配偶按100%标准补贴;(3)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三、 补贴人数:农民工培训补贴人数4440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人数1011人。

四、 资金发放形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拨付培训机构;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拨付个人。

五、 资金分配结果:详见附表

六、 2019年全年中央财政资金收入为1060万元,支出为740.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