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民防办公室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3-02-07

杨浦区民防办公室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情况报告

 

    按照《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区民防办高度重视,按照要求认真总结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承上启下之年。区民防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全面推进法治杨浦建设规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和要求,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把法治建设与民防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力地促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党组(中心组)成员带头学法。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的工作要求,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年结合不同主题进行不少于两期的法治专题讲座,定期开展集中学习、专家授课等教育培训活动,提高民防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组织全办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据《2022年杨浦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通知,区民防办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学习内容。今年8月,邀请专家为全体民防职工深度解析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进一步强化了法治思维在业务工作中的运用,使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更好地指导实际工作。

    (二)做好依法行政规范审核工作。

    一是认真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本单位内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废除过期、无效文件。规范民防系统合同审批流程,通过规范审核流程,实施分级审核意见,确保合同符合法律法规及民防内部控制管理要求。二是完善全系统法律顾问制度。为了适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区民防办建立健全了法律顾问制度,已覆盖全民防系统。积极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在检察建议书、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代理中均由法律顾问参与先期研究并提出法律意见。在重大决策事项中,预先征询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确保行政决策符合法律规范。

    (三)不断努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规范行政行为,深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市民防办关于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区府对标优化营商环境4.0版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民防工程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承诺对同一项目,从建设起到投入使用,做到“全生命周期监管、跨前一步服务”。结合全市一网统管及数字化转型契机,推进网格化管理升级改造。以电子化为监管支撑,提升日常巡查力量,借助互联网监管手段,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体系,逐步以“红黄蓝”分级分类监管及信用体系为主要惩罚手段模式,对监管对象开展重点管控,确保民防工程结建落实到位、民防工程使用安全。二是稳步推进“一网通办”工作机制。根据市、区审改办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一网通办”民防行政权力办事指南、流程图、疑问解答等。对审批材料、时限等要素再减环节、简流程,满足“四减半”工作要求。梳理本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统一纳入“一网通办”中,逐步作为“两个免于提交”事项对外公示。根据加快建设智慧型服务政府的要求,积极配合区“一网通办”工作专班推进政务数据完善及落实政务数据共享工作,进一步做好电子证照归集。

    (四)推进民防行政执法和法治事务工作。

    一是加强民防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根据市防办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逐步理顺、规范行政执法操作规范,先后拟定了《上海市杨浦区民防办公室行政执法办案规则》及《上海市杨浦区民防办公室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试行)》。通过不断夯实执法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二是推进民防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进区民防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各项工作。拟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区政府民防办政务公开栏公示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三是规范执法队伍和法制审核人员。按照“三项制度”工作要求,确保每一名执法人员都持证上岗,依法行政。截止到2022年12月底,全民防系统共有46人持有执法证。同时,为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配备法制审核人员1名(机关公务员)、法律顾问1名,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审核监督。四是完成执法记录仪配备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坚持文明执法,区民防办下属民防工程管理所拟定了《执法装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明确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照片、音视频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更加强了执法装备配置,领用,管理与监督工作,现已配备了13部行政执法记录仪。五是积极推进应用综合执法系统。按照市防办统一综合执法平台建设要求,梳理执法人员信息、案由情况和标准文书等基础数据,参加市防办组织统一综合执法平台线上培训。

    (五)积极开展民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区政府官网发布《上海市杨浦区民防办公室“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及时组织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同时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首要工作,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党内法规制度及民防领域法律法规。二是防空警报试鸣宣传活动。在防空警报试鸣(全民国防教育日)期间,在全区各大商圈、中小学校、企业,循环播放民防法治宣传系列短片,运用以点带面的方式,宣传普及民防法律法规。同时,邀请殷行街道民星一村第一、二居委会的干部及部分居民参观民防教育培训基地。通过实地体验与现场解说,向市民普及民防知识技能,帮助市民树立民防法治意识、形成守法用法习惯,营造出浓厚的民防法治文化氛围。三是开展民防法治宣传亮点工作。2021年,区民防办“民防教育培训基地”“防空警报试鸣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分别获得“区级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阵地和活动”的殊荣。区民防办在现有民防教育培训基地的基础上,充分整合优势资源,推动民防宣教与法治文化有机融合,深入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以执法为真实案例为蓝本,由基层执法人员自述,杨浦民防创作《YOUNG民防说“法”之人防门的故事》,从全区41部作品中脱颖而出,获评区级十佳“市民法治故事”。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人员能力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

    民防执法人员能够做到严格管理,持证上岗。平时加强业务学习培训,但是也存在法律知识不够全面系统、法治思维欠缺等问题。主要是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力度不够大。执法培训方式比较单一,大多采取邀请专家、领导讲授法律知识、解读法律法规等,民防行政执法办案实务、办案规程、执法文书、研讨行政执法案例等形式相对较少。

    (二)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法律法规等学习意识不强,学习主动性不够。主要是法治理念教育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不够全面,法律法规等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强。

    三、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区民防办党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杨浦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推进单位法治建设。党组(中心组)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推动民防工作。

    (二)认真履行区民防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

     通过以述法促履职,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行政、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法治创建、普法依法治理、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有关规定等情况进行述法。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做好民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抓好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和谐民防、法治民防的建设。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民防各项工作任务。

    (三)积极适应执法案件全过程在线办理。

    按照市防办统一综合执法平台要求,统一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从源头规范执法案件管理,实现对行政执法案件“从源头到归档”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同时,做好执法人员角色权限分配、输入案件情况数据和法制三级审核,为在线执法打下扎实基础。

    (四)继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

    持续做好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事中公示工作。切实做好行政处罚决定事后公示工作。在使用民防系统统一行政执法文书进行纸质记录的基础上,逐步推进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设备记录方式,并及时将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记录资料,形成相应案卷并归档保保存。

    (五)创新民防法治宣传教育形式。

    2021年,区民防办“民防教育培训基地” 获得“区级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阵地”的殊荣。区民防办将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利用创建市级法治文化品牌阵地契机,打造一批形式活泼多样的民防法治文化宣传品,深入推进民防法治“六进”工作,展示展现民防法律法规,生动反映民防法治建设及相关法律要求,让人们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民防法治文化熏陶。



 上海市杨浦区民防办公室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