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02-28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海杨浦”门户网站(www.shyp.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榆林路707号,邮编:200082,电话:25032596)。

一、概述

2018年,杨浦区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实效,重点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注重研究部署,加强工作推动。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府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区政府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区领导,明确区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年内,区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审议政务公开议题,涉及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等内容,围绕全区重大改革举措稳步推进落实各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区政府各部门、街道镇政务公开责任制,确保各单位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工作人员层层推进,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二)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为有效发挥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第一平台作用,深化“智慧型”与“服务型”政府网站建设,我区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出发点,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突出热点关注、回应关切、政策解读、民意征集调查等栏目,紧密联系群众,准确发布政策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整合区门户网站、权力清单、服务清单、责任清单、网厅数据等,纵深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级,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结合区级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资源,形成优势互补、统一发声的政务信息宣传集群,畅通政务信息公开渠道,扩大政务信息的受众面和影响力。

(三)聚焦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扎实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认真做好行政权力信息、财政资金、重大工程项目、市场监管、环境保护、旧区改造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继续推进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主动公开“两会”期间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征集2018年政府实事项目的意见建议,并公布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开展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等8类信息进行重点公开,切实增强公开质量和公开效果。

(四)完善机制建设,夯实基础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要说明理由,对来文未提出公开属性建议的,实行退文处理,并对规范性文件做好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加强保密审查机制,依法依规做好公文拟办与信息发布的前置审核工作。优化依申请办理机制,推进依申请工作一口受理、内部流转、分别处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完善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机制,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开展定期督办和年度专项考核,不断深化考核评估的方法和途径。强化政务公开培训机制,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项实务培训,提高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责任意识促进基层单位政务公开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本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631条,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2475条,主要公开在“上海杨浦”门户网站及各部门、街道镇网站内。

  (一)主动公开主要内容

1、规范性文件。2018年,杨浦区共发布了3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6件部门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杨浦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实施细则》、《杨浦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杨浦区区级建设财力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等,并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同步发布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配套解读材料。

2、行政权力信息。在全面公开权力清单、服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杨浦审改”微信公众号上同步公开调整情况。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进一步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统一公布各部门行政许可、处罚事项和数据,2018年共在“双公示”专栏公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等行政许可信息2600余条,公开违反价格规定、安全生产规定等行政处罚信息230余条。制定并公布本区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3、财政资金信息。一是主动公开《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的报告》、《关于上海市杨浦区杨浦区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等区级决算情况。二是部门预算公开范围覆盖至预算主管部门及其所属预算单位,明确本区部门预算公开主体、内容、细化程度、时间和方式,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督促各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开。三是推进政策采购信息公开,将部门、单位政府采购信息在市政府采购平台上公开。四是做好杨浦知识创新区市级补助资金以及中央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工作。五是落实2017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与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杨浦区2016年度实施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经费项目”等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4、公共监管信息。一是做好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监督检查信息。及时发布文化市场领域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二是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做好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大气、水等监测信息。做好环评审批信息公开,推进建设项目尤其是重大项目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公开。三是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的公开。四是设置“双随机一公开”栏目,按要求主动公开杨浦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5、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制定并发布《杨浦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在门户网站上开设“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着力推进区发改委、区规土局、区建管委、区环保局、区审计局等责任部门涉及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30余项信息的公开。

6、公共资源配置信息。积极推进重大工程信息公开,公开重大工程开工、竣工、续建和预备项目基本信息以及推进完成情况。公开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等信息。公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等土地规划许可信息。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开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信息。持续推进旧区改造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旧改征收栏目主动公开旧改征收决定和旧改工作动态信息。做到房屋调查结果、选房到最终补偿安置结果等信息在房屋征收基地全部公开,同时利用基地信息查阅系统,让居民实时便捷查阅各类动态更新信息。认真做好公租房、共有产权保障房、廉租住房等相关政策法规、申请条件、摇号排序结果等信息的公开。

7、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服务信息。一是推进创业就业信息公开。“杨浦人社”、“创客杨浦”、“青年就业湾”等微信公众号,加大各类就业创业政策措施、求职信息、招聘资源的公开力度。二是深化教育信息公开。综合运用杨浦教育综合改革工作专题网页、“上海杨浦教育”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发布学校招生入学意见、各级各类考试工作要求以及杨浦教育综合改革动态信息。三是加大医疗卫生信息公开。定期公开区域内医疗机构信息和防病提示等便民信息,督导基层医疗卫生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提高群众对卫生计生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及各类知识的知晓率。四是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定期公开我区接受慈善捐赠、慈善救助情况以及社会救助资金使用情况。五是加大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在杨浦区综合为老服务平台“彩虹桥”集中公布为老相关政策、办事指南、各类设施情况、留言问答等信息。

8、国有企业、社会组织信息。进一步做好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免信息,定期公开区属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等信息。及时发布杨浦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变更、注销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杨浦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网”公开透明招标购买服务,并及时发布中标公示,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

9、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稳步推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按照“谁主办,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公开主体责任,逐步扩大公开范围。在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及时公开规章规定、工作部署、总体情况、办理结果等信息,并引入“互联网+”思维,进一步推动政府网站与各类网络新媒体平台的共建共享共用,便于代表委员和社会公众查询办理结果。2018年,共主动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6件(包括对历年办理结果补充公开2件和跟踪办理情况再次答复2件);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178件。

10、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进一步落实《上海市杨浦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范》,着力构建政策文件与解读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三同步机制。重点围绕《杨浦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实施细则》、《杨浦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杨浦区区级建设财力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策解读”栏目进行解读。及时针对“杨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杨浦区教育系统招聘工作政策”、“杨浦区保障住宅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热点的重要工作发布图文、问答解读。进一步健全热点回应机制。在门户网站设置“热点关注”、“回应关切”、“在线互动”、“民意征集调查”栏目,积极对区域内的热点事项和重点舆情进行主动回应,提高舆情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二)主动公开途径

1、门户网站。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不断优化“上海杨浦”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功能定位、栏目设置、内容建设,集中重点展示财政预决算、政策解读、建议提案、双公示信息、实事项目、公共资源、回应关切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栏目,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政府信息。

2、政务微博微信。打造以“上海杨浦”政务微博微信为首的新媒体矩阵平台,及时主动推送政府权威信息和便民服务信息,着力展示杨浦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发挥正面宣传与舆论引导作用。区各部门也通过文化杨浦、杨浦阳光征收、杨浦绿化市容、杨浦人社、杨浦市场监管、杨浦体育等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扩大政务信息的受众面和影响力。

3、政府公报。充分发挥政府公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渠道的作用。每月按时编发政府公报,进一步规范发布内容,对主动公开的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发文、区政府的人事任免事项、党政混合信息等文件进行汇编公开。全年共发行区政府公报13期,电子版本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栏目发布,纸质版本通过区档案馆、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共图书馆等场所免费发放,方便公众查阅。

4、公共查阅点。本区在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各街道镇分别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公众提供便捷的查阅服务。

5、其他。结合杨浦区“大调研”工作深化“一线工作法”,区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分别到全区300多个居委会和联系企业,宣传解读公众和企业关注的重要政策信息,解决市民百姓和企业提出的急难愁问题。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受理情况

  本区各级政府机关2018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68件,其中当面申请909件,网上申请481件,信函申请78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旧区改造与房屋征收、规划土地审批、市场监管等信息。受理申请量居前三位的部门为:区房管局(691件)、区规土局(232件)、区市场监管局(83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146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1271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的254件,占总数的20.0%;“同意公开”和“同意部分公开”的431件,占总数的33.9%;“不同意公开”的47件,占总数的3.7%;“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95件,占总数的7.5%;“信息不存在”的196件,占总数的15.4%;“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105件,占总数的8.3%;“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143件,占总数的11.3%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严格执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727号)规定,本区各级行政机关停止收取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8年度发生针对本区政府及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行政复议案96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80件,被依法纠错数9件,其他情形7件。

2018年度发生针对本区政府及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行政诉讼案36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34件,被依法纠错数0件,其他情形2件。

2018年度发生针对本区政府及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举报申诉数0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市政府要求,总体上推进扎实,工作方法和工作内容不断拓展,平台建设逐步加强,但对标中央、市工作的新部署、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制度和平台建设有待加强;主动公开实效有待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待规范等。

2019年,我区将继续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政务“五公开”。一是要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形成征集、采纳、决策、解读、发布的统一工作流程;充分发挥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在舆情回应中的作用,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落实回应责任;加快政务公开制度化和体系化建设进程,根据本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经验,在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等7个领域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二是要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机制和工作要求,加强对疑难问题的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完善后续行政争议的应对机制;畅通依申请受理渠道,强化集中受理点人员配备和培训,逐步优化依申请服务和管理;做好与市级信息公开平台的对接,规范办理流程,健全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三是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机制。建立通报制度,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考核结果进行通报,提高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定期督导推进,每季度召开部门点评会,年中召开中期推进会,年末召开工作培训会,定期对我区半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指导,提高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实务水平;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请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开展独立公正评估,深化评估结果应用,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督查效能,推动本区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附表

统 计 指 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2663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19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19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94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1801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3975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6003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245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15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2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4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5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95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801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15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1468

     1.当面申请数

3110

909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481

     4.信函申请数

3140

78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1454

     1.按时办结数

3210

909

     2.延期办结数

3220

545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127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254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425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6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47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13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3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1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1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1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7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95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196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105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143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96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79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1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7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36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34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2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3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84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16

     2.兼职人员数

8320

68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89.1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64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3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