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健康委传染病专业随机监督抽查结果 2022-12-28





附件12

2022年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健康委

传染病防治随机监督抽查结果


随机监督抽查对象

综合门诊部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口腔门诊部1家,口腔诊所2家,共计6家单位。

随机监督抽查内容

预防接种管理情况。接种单位资质情况;接种疫苗公示情况;接种前告知、询问受种者或监护人有关情况;执行“三查七对”和“一验证”情况;疫苗的接收、购进、储存、配送、供应、接种和处置记录情况。

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情况;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情况;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情况;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情况。

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建立预检、分诊制度情况;按规定为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提供诊疗情况;消毒处理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污水和医疗废物情况;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情况;发现传染病疫情时,采取传染病控制措施情况。

(四)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度情况;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情况;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情况;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情况;医疗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情况。二级以上医院以口腔科(诊疗中心)、血液透析和消毒供应中心为检查重点;无相关科室的,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重点科室。一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以医院口腔科或口腔诊所、美容医院、血液透析中心为检查重点;医院如无口腔科,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重点科室。

(五)医疗废物管理。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情况;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况;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情况。医疗机构污水消毒情况。

(六)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实验室备案情况;从事实验活动的人员培训、考核情况;实验档案建立情况;实验结束将菌(毒)种或样本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藏情况。医疗机构外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仅评价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一项。

三、随机监督抽查依据(包括法律文件、标准等)

监督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

四、随机抽查结果(附表附后)






附表

2022年上海市杨浦区区卫生健康委传染病防治

随机监督抽查结果一览表


序号

被检查单位

被检查单位地址

抽查结果

存在的主要问题

是否整改

1

上海市杨浦区平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平凉路335号、许昌路887号

抽查未发现问题


2

上海时凤兴口腔诊所

上海市杨浦区铁岭路11号、13号

抽查未发现问题


3

上海邓春圃口腔诊所

上海市杨浦区国安路200号406

抽查未发现问题


4

上海市杨浦区平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齐齐哈尔路门诊部

上海市杨浦区齐齐哈尔路828号

抽查未发现问题


5

上海长康口腔门诊部

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945号

抽查未发现问题


6

上海红睦房门诊部

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1326弄2号底层101、102室,3号底层101、102室

行政处罚

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知识的培训;未对从事医疗废物工作的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已整改


注: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形)等4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