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1-12-27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

“铁拳”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知识产权所:

现将《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9日

(此件依申请转主动公开)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的通知》(沪市监稽查[2021]249号)的工作要求,为加大民生领域执法力度,查办一批重点案件,严惩一批违法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在执法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获取最大执法效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和市局部署,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风险压力大的突出问题,集中优势兵力,精准重拳出击,依法查办一批群众身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加强宣传和案例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实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有效遏制违法现象多发势头,着力化解和防范市场风险,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贴近群众生活的重点服务行业,以及农村与城乡结合部市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多发的重点区域,重拳出击。根据杨浦区实际情况,“铁拳”行动重点任务如下:

(一)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处任务。以畜、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为重点,严厉查处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的违法行为。以冷链食品为重点,严厉查处生产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的违法行为。以宣称减肥、降糖降脂降压等功能的食品(包括保健食品)为重点,严厉查处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药品的违法行为。持续开展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以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区域,严查生产销售“山寨”酒水饮料、节令食品等违法行为。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实施食用农产品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责任部门:食品监管科(食品抽检科)、稽查科、食品协调科)

(二)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查处任务。严查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电线电缆、建筑用钢筋等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以易引起安全事故的弹射玩具、磁力玩具和水晶泥儿童玩具为重点,严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要求以及以次充好、“三无”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严查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等违反国家禁止性规定的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严查涉及电线电缆、建筑用钢筋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相关违法行为。(责任部门:认证科、质量科(标准化科))

(三)特种设备安全违法案件查处任务。聚焦电梯维保环节,严查电梯维保单位未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电梯维保的违法行为;严查未经许可擅自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电梯的违法行为;严查干扰正常市场秩序承接电梯维保及安装、更新改造以及电梯维保单位非法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聚焦民用液化石油气瓶充装、检验环节,严查充装非自有产权、翻新、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或者已判废未去功能化的民用液化石油气瓶等违法行为;严查未按照规定上传检验信息、检验数据不实、检验质量管理不到位等民用液化石油气瓶检验环节的违法行为。(责任部门:特种科)

(四)CCC认证违法案件查处任务。严查列入CCC目录的玩具、电线电缆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认证证书被注销、撤销之日起或者在认证证书暂停期间继续出厂、销售不符合认证要求产品的行为,以及伪造、变造、冒用、买卖和转让CCC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等认证违法行为。(责任部门:认证科)

(五)中介服务价格违法案件查处任务。聚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严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继续收取明令取消的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询费、证明费等名目的费用,以及职业中介机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聚焦行业协会,严厉查处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借助行政权力搭车收费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责任部门:竞争科)

(六)广告违法案件查处任务。严查“神医”“神药”等虚假广告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医疗广告虚假夸大、虚称疗效等违法行为,查处非医疗机构发布整形美容、代孕等广告。严查食品广告宣传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三品一械”广告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加强互联网金融类广告监测和检查,查处涉及各类非法金融活动、非法高利贷放贷、非法证券期货活动、非法集资等虚假违法广告。从严处罚顶风违法、屡罚屡犯的金融广告责任主体。(责任部门:网监科(广告科))

(七)知识产权违法案件查处任务。围绕抗疫防护用品、食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汽车配件、服饰箱包等重点商品,聚焦违法案件高发多发的实体市场以及辖区内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自建网站经营者和外省市第三方平台上的网店经营者,严查商标侵权、假冒专利、侵犯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责任部门:稽查科、知识产权科)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成立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条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组员,负责“铁拳”行动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对策,指导所队落实工作措施。

(二)拓宽案源渠道,加大打击力度。围绕“铁拳”行动重点任务,强化日常检查、飞行(随机)检查、抽查抽检、体系检查、专项整治等有效衔接;结合网络交易监测数据、监督抽查数据、风险监测数据、投诉举报数据、舆情监测数据、案件查办数据以及违法失信数据,适时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掌握企业经营行为、规律与特征,主动发现违法违规现象,为执法办案提供靶向信息。把案件查办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聚焦“民怨最深、危害最大、监管责任最大”的党中央关心、老百姓烦心、监管者揪心的重点商品和重点违法行为,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查办一批质量高、影响广、危害大的“铁案”和典型案。(责任部门:食品监管科(食品抽检科)、认证科、特种科、竞争科、网监科(广告科)、稽查科、消保科和各所队)

(三)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聚焦“铁拳”行动重点任务,以经验交流、以案释法等形式,开展案件查办实务能力培训,提升执法办案人员的案件查办能力。依据市局编撰的执法工作指引、典型案例分析,加强新型案、疑难案的执法攻关,为基层执法办案提供指导和借鉴。针对疑难复杂案件,适时组织科所队进行分析研判,提高执法办案质量。(责任部门:稽查科、各相关业务科室)

(四)加强信息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注意留存执法影像资料,加强“铁拳”行动宣传信息,以案释法,以案普法,震慑违法者,警示经营者,持续释放震慑效果。开展法律法规解读、科普知识宣传进企业、进社区,提高群众辨识力和自我防护能力,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责任部门:办公室、稽查科、各所队)

(五)加强信用监管,实施失信惩戒。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强化对违法企业的社会监督。依法将符合条件的违法失信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加强信用约束。推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信用信息的互联共享,依法实施联合惩戒,进一步加大违法成本。(责任部门:信用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科所队要高度重视,把此次行动作为提升能力、锤炼队伍、树立权威、展示形象的新机遇和新挑战。要不折不扣地把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攥成“铁拳”、办成“铁案”、打造“铁军”、“铁肩”担当、“铁腕”推进,切实解决“民怨最深、危害最大、监管责任最大”的党中央关心、老百姓烦心、监管者揪心的突出问题。

(二)严密组织实施。局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协调部署,科室与所队、日常监管部门与执法办案部门加强在信息共享、线索发现移交和情况通报反馈等方面的有效衔接,形成上下协同、左右协作、系统集成、精准发力的“握指成拳”“集群作战”的工作格局。要根据本行动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及职责分工,切实落实工作措施,稳步有序推进 “铁拳”行动。

(三)加强协作联动。加强与公安机关在案件查办中的执法协作和联查联办,切实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和刑事惩戒力度。要加强行刑衔接,依法在行动立案后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及时为执法办案提供支撑。贯彻落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以强监督促强执法。

(四)加强监督考评。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督促指导,重大案件报请市市场监管局督办。积极参加市局执法办案质量评估活动,对敢于碰硬、深挖线索、攻克疑难案件的办案人员和单位,向市局进行上报或推荐。将行动落实情况及相关案件查办情况纳入对所队年度工作考评,对典型案例入选总局、市局通报案例的,年度工作考评中予以加分。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所队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的有效做法、成功经验和突出成效。对转(交)办、督办以及自行发现的重点案件线索进行记录,实时跟踪查办进展。各所队应于每月19日前报送《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案件统计表》,并定期报送《典型案件报送信息表》和典型案例(市场监管所6月19日和9月19日前各报送1个、执法大队每月19日报送1个,要求附案件查办图片1张)至稽查科邮箱。各条线办结或办理中的典型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各业务科室应积极向稽查科进行推荐,以便即时报送。各所队于7月3日、10月3日前,分别报送第二、三季度宣传工作开展情况。12月10日前,报送“铁拳”行动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 提出2022年重点案件查办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