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2021-07-23

2021年度杨浦区民防办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为进一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根据区法宣办《关于汇编2021年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区民防办梳理汇总本办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一、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清单及责任部门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制科、秘书科)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制科、秘书科)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制科、秘书科)

(四)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法制科、工程管理科、指挥通信科、民防工程管理所、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五)修订后《公务员法》(法制科、秘书科)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上海市民防条例》(机关  各科室和各事业单位)

   (七)《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工程管理科、民防工程管理所)

(八)《上海市防控警报管理办法》(指挥通信科、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民防救灾站)

(九)《上海市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工程管理科、民防工程管理所)

二、重点普法工作及责任

(一)加强普法活动的组织领导

明确区民防办党组、行政双重领导普法工作,法制科科长为本办普法责任制负责人。法制科负责收集、整理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不断推进民防法治建设。

(二)强化系统内法治宣传教育

 1.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

秘书科根据法制科年度普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纳入本办党组(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中,并将述法报告列入本办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述职内。党组中心组学法每年至少组织2次,以切实提高本办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与法治治理能力。

2.各科室、事业单位普法宣传责任

一是由法制科负责制定年度普法计划;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每年邀请相关法律专家为民防系统人员授课不少于2次;组织民防系统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能力培训与考核。

二是由机关各科室和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职能向工作人员进行相关业务普法,增强遵纪守法、依法履行能力。

三是由法制科和各事业单位,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向一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办案的宣教工作。

四是由工程科、民防工程管理所负责向业务条线工作人员进行民防工程监管及日常巡检的民防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

五是由指通科、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民防救灾站负责向业务条线工作人员进行民防警报、应急避难、指挥通讯方面的普法工作。

(三)加强对各类普法对象的宣传

一是结合9.18全民国防教育日及防空警报试鸣日,采取多种形式向社区民防干部、民防教师及公众开展生动的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倡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民防建设、遵守民防法律法规,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是在“12.4”国家宪法日,组织本办工作人员进行集中法治宣传活动;面向公众开展宪法、民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三是5月份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并将其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四是法制科负责收集、整理新出台的民防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由秘书科负责运用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向公众普法宣传。

五是工程科、民防工程管理所向民防工程建设单位、民防工程使用单位及个人、民防工程管理单位、民防资产委托管理单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民防法律法规宣传,让普法对象学法、守法、懂法,树立法治意识。

六是科宣科结合“5.12防灾减灾宣传周”和9.18份全民国防教育日及防空警报试鸣,通过多种形式向公众开展丰富、生动、有效的法治宣传活动,积极让受众群参与民防工作、支持民防建设,遵守民防法律法规,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六是指挥通信科、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民防救灾站负责对警报器维护单位进行相关民防警报器法律法规宣传。

三、重点普法对象

区民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民防系统全体工作人员。

 

区民防办法制科

2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