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国资委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报告 2018-01-19

区法制办: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精神,根据区政府法制办《关于报送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现就我委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17年度我委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着力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全年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14次;风险评估10次;组织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19次。年内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司法建议与检察建议等情况。全年共计开展国资系统法务相关培训11次,3人通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与考试,获得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书。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国资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委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细化年度工作内容,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制定法治建设学习和培训计划,组织各科室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机关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二)梳理政策办法,修订权力目录

一是清理规范性文件。我委依据“两法一条例”,对《监管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等我委制发的制度性文件进行了分析梳理,对已失效或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制度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废止3件、修订4件。切实提升了国资系统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二是修订行政权力目录。对照上海市国资委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7版),我委对原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逐一核对,对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事时限、承诺事项、责任科室等作了进一步明确,调整或取消行政权力33项、新增行政权力18项,其中减少行政审批事项6项、行政处罚1项。形成了新的区国资委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三)健全决策机制,提升决策能力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遵循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权限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并对决策范围、形式、程序、要求、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要求。在重大决策前,坚持深入调研,充分咨询论证,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企业和法律顾问的意见。在决策过程中,坚持做到集体讨论决定,并加强对决策落实的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保证了内部决策的规范高效运行,进一步提高我委决策行为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着力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聘请上海睦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委与董监事会管理中心法律顾问,同时聘请利好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信访工作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全面参与委各项行政决策,在合同审议、信访调解、涉法涉诉事项等工作中提供法律服务,对涉及重大行政决策及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事项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全程参与军队停偿工作、国资流动平台建设等重点课题,提供法律意见与审核把关。

(五)抓好法制教育学习

我委领导干部定期开展党委中心组法制学习活动,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依法行政;联合区委组织部举办区管企业领导人员培训班,对区管企业领导人员90余人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党性、法律与业务知识的综合培训;在国资系统内多次开展适应于国资监管特点的相关法制教育培训,邀请法律专家进行房产租赁相关《物权法》、《合同法》等法律的专业培训,召开《安全生产法》解读的专题讲座,与财政局联合对区属各集团财务会计进行《会计法》、《会计准则》讲解培训等,全面提升了国资系统领导班子与从业人员法治意识与综合业务水平。

三、主要存在问题与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年来,在区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我委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依法开展国资监管效能有待提升,二是法治政府建设队伍专业水平不高,专业技术人员力量不足,三是法治工作宣传教育力度有待加强。2018年,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 运用“制度+科技”手段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两个清单,按照“制度+科技”的总体思路,深入推进集数据管理、业务协同、综合监管、对外宣传等于一体的国资委全面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工作,促进国资监管与依法行政水平提升。

(二)强化法律专业队伍人才建设

依据沪国资委法规201741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我委计划对区属企业开展专项调研,推动强化国资系统内法务工作者与外聘法律顾问的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法律顾问参与企业决策和经营事务的深度和广度。

(三)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紧密围绕国资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开展各类法制宣传与教育活动,提高我委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提升全国资系统干部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强化依法行政与依法治理的意识和能力。利用各项法制宣传的平台,积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关注法治热点,强化正面引导,形成系统共同参与、支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格局。

特此报告。

 

 

                       上海市杨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