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2021-06-28
上海市杨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城管执法中队: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法治上海建设规划》(2021-2025)、市城管执法局《本市城管执法精细化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掌握本区各街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情况,便于统计分析和指导。依据市城管执法局《2021年区城管执法部门重点工作绩效考核评分细则》的工作要求,现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信息报送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报送范围
本区各街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诉讼案件信息情况。
二、报送内容
(一)《行政复议案件信息表》(附件1),《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赔偿诉讼案件信息表》(附件2)。
(二)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结果为以下情况的,需报送该案件的复议决定书(复印件):1.确认违法;2.确认违法,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3.撤销;4.撤销,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5.变更;6.责令履行。
(三)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诉讼案件(包含一、二审)审理结果为以下情况的,需报送该案件的法院判决书(复印件):1.撤销(部分撤销);2.撤销(部分撤销),重新作出行政行为;3.确认违法(确认无效);4.确认违法(确认无效),责令补救或赔偿;5.责令履行;6.变更;7.支付赔偿。
(四)收到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相关的行政复议建议(意见)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的,需报送该文书复印件。
三、报送时间
(一)报送内容(二)至(四)项,请在收到相关文书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区城管执法局。
(二)行政复议案件信息表和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赔偿诉讼案件信息表每季度报送一次。
四、工作要求
各街道城管执法中队要高度重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依法依规推进案件办理工作,落实专人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报送相关内容。报送内容必须及时、真实、准确,不得漏报、瞒报。报送情况将列为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 1.《行政复议案件信息表》
2.《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赔偿诉讼案件信息表》
上海市杨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