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02-02

2015年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区政府网站(WWW.SHYP.GOV.CN)或杨浦民政网(yp.shmzj.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杨浦区民政局办公室,电话:25032414

 

一 、概 

根据《规定》要求,200451日起我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151231日,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15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开制度,完善公开平台,增强工作效能,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社会救助情况、社会组织、行政权力清单等方面的公开力度,及时将各项民生政策信息向广大群众传达,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和完善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加强统一领导,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强化部门协调,明确工作人员责任,形成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和技术支持,有关科室负责提供公开信息,局领导签字审定公开内容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 “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

(二)建立和健全公开机制。按照《条例》规定,及时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和程序等内容作进一步充实完善,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写更新工作。落实专人按要求每月5日之前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月度报表,每季度报送信息公开季度报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同时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实施免于公开政府信息报备制度的要求,对我局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类目进行梳理,并及时向杨浦区门户网站备案。

(三)加大和深化公开力度。依托“杨浦民政网”平台,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行政事务、财政信息公开等常规栏目,定期发布与民政业务有关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及时公开我局年度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新增“落实市委‘一号课题’成果”栏目,实时发布我局各项一号课题项目成果动态。我局还依托“上海杨浦”门户网站平台,及时维护政策文件信息、公开本年度工作月报,做好备案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积极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保障民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等方面的作用,主动公开救助帮困、养老服务、优抚安置、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婚登收养、赈灾救灾等民政信息,并主动公开了区民政局领导班子简历、责任分工;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区民政局工作规划及其它规范性文件和公共服务类信息,截至20151231日,本年度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党政混合信息0条,主动公开信息占全年编制政府信息的32.1%,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此外,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的信息公开:

(一)社会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一步健全规范社会救助工作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各项社会救助,确保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安全,提升全区社会救助工作的整体水平,保障困难对象的基本生活,我区由民政局牵头,统一汇总各街道镇的救助资金使用情况,依托杨浦区门户网站及杨浦民政网每月主动公开。

(二)捐赠款物的募集、分配和使用情况。对 “帮困送温暖”等集中性募集的物资和资金,其募集、分配、使用情况在募捐活动结束后的一个季度内向社会公布;对市区层面围绕助医、助学、助困、定向捐等项目开展的慈善救助,以及全市经常性捐赠中募集物资的募集、分配、使用情况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对为突发性灾害进行的募捐活动募集的物资和资金,其募捐及使用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布

(三)市区政府实事项目。每月公布年度市、区实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把关系全区民生民计的实事办好、办实,做到目标明确、措施落实、扎实有序地推进实事项目建设。 

(四)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登记情况。通过“杨浦门户网站”,实时向社会公布杨浦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的登记、变更、撤销等信息,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

(五)财政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本部门各项财务信息公开,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杨浦区民政局部门财政预决算和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及说明公开到“上海杨浦”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财政公开”目录及“杨浦民政网”信息公开栏“财政信息公开”目录下,进一步提高本部门财政信息公开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通过“上海杨浦”门户网站提交的网上申请有7件,杨浦民政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0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0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0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我局2015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其中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尚在受理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免除收费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因此,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存在免除收费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和引导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民生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相结合。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切实落实《条例》,坚持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注重规范,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开展,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八、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

附表中的主动公开信息日期为201511日至20151231日。

(二)指标统计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指标统计表

2015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7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7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7

     1.按时办结数

7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7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4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1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