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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本区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1-07-11
索引号:YE0601000-2011-00625
发布机构:上海市杨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信息分类:行政事务
区各委、办、局,街道、镇,(集团)公司,有关单位:
夏季将历经高温、台风、汛期和雷击、暴雨等特殊天气,企业从业人员体力消耗大、容易疲劳,是事故易发、多发季节,极易发生触电、高处坠落和中暑等生产安全事故。为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和各单位夏季生产安全,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平安度夏,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进一步提高夏季安全生产工作认识
为深刻吸取“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减少和避免夏季高温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单位、有关部门应进一步提高对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将安全责任逐级落实到各部门和所有人员。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年”活动,及早落实资金和物资,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各类工作场所的防暑降温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预防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二、强化措施、加强管理,扎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按照组织落实、资金落实、措施落实的要求,在高温季节各单位必须做到:
1、要制定防暑降温工作计划,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当日气温在35 oC(含35 oC)以上的,户外作业要严格执行“做两头、歇中间”的措施,中午11:00至下午15:00期间,严禁户外登高作业。高温期间,根据不同的工作场所和不同的劳动强度,按照职业卫生的有关要求,控制从业人员的劳动时间。
2、要落实防暑降温的物资和设施,创造良好的作业休息环境。施工作业现场要采取搭设凉棚等遮阳或降温措施,设置露天作业人员休息场所。做好职工集体宿舍防暑降温工作,确保从业人员有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时间。
3、对高温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患有高温禁忌症的人员及时调离高温作业岗位。严禁安排未成年人从事高温作业。如发生人员中暑情况,应及时向安监部门报告。要为从业人员准备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含盐清凉饮品,确保现场饮用。要按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
4、加强饮用水和食品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存放饮料和防暑降温的设备设施在使用前应全面检查,并做好标识,确保安全可靠;要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要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验、检测,确保各类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建筑施工现场重点检查脚手架、井架、塔吊、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临边洞口、临时用电、深基坑等安全防护措施情况,要加强施工现场氧气、乙炔气瓶储存管理,严禁露天暴晒,使用时要按规定保持安全距离,防止氧、乙炔气等易燃易爆物品发生泄漏、爆炸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对作业场所风扇、电线和机器设备的检查和保养,确保能正常、安全使用。
6、要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环节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罐和仓库的管理,防止危险化学品遗失或被盗;特别要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爆炸、泄漏等重大事故的发生;加强危险化学品日常安全检查,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夏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作业安全管理,在6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禁止在上午10时至下午4时进行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禁止在上午8时至下午4时进行装卸作业。
7、要加强对存在硫化氢或缺氧危险场所、部位的排查。重点是污水池、下水道、集水井、地窖、隧道及化粪池等地下有限空间。通过排查,建立管理档案,落实管理责任。同时在现场应设置警示牌,告知其危险性,禁止进入、必须办理作业审批等。所有工程项目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发包方要认真审查承包单位的资质等级、施工人员资格等级,认真审查施工方案、安全教育考核、安全管理制度等,并检查施工单位配备的硫化氢检测仪等装备,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相应防范措施。
8、要组织人员开展安全用电专项检查,确保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安全可靠。要对照有关安全用电的标准、规范,对所有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在维修作业以及各类装修作业中,对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必须配装漏电保护装置。临时用电线路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架设,对已老化、破损的导线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各种刀闸、插座等露天配电装置及照明设施必须符合防雨、防水要求,电气设备的保护性接地接零必须完备可靠。
9、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事故防范能力。杜绝“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确保劳防用品的正确配置和使用。
10、编制科学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强化防汛、防台期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做好预警工作,发现事故和异常情况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确保安全信息渠道畅通。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高温期间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区安监局要继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管,指导、协调,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区消防支队要加强对公众聚集、易燃易爆、居民住宅、闲置厂房出租等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加强民爆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依法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使用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的行为;区交警支队要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载、超速、不按规定通行时间、路线行驶的违法行为;区建交委要开展在建工程安全生产高温专项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做两头、歇中间”措施,加强对塔吊、人货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及基坑围护、脚手架搭设等安全设施的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管,严格督促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区建交委、区房管局、区绿化市容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办《关于上海宙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16”3人死亡较大事故的通报》中所提相关要求,加强对硫化氢或缺氧场所、部位的施工管理,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区质监局要进一步加大对特种设备的监察力度。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区民防办要继续深入开展地下空间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对地下空间使用性质、生产经营范围、安全生产条件等进行综合治理;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监管职责,加大对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各街道、镇应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高温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监督企业落实整改,并视情况及时报告区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从以人为本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坚决防止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上海市杨浦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