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04-29

 
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
2014221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yp.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杨浦区财政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抚顺路凤城四村8A407室;邮编:200093;传真:65637821;电话:65638391)。

 
一、概 述
2013年,杨浦区财政局认真贯彻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立足财政工作实际,健全体系、完善机制,丰富载体、狠抓落实,积极、稳妥、有序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
本局根据《条例》《规定》及市、区有关工作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协商会审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具体表现在: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为具体工作机构、各科室协同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本区财政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本部门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三是强化载体建设,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新建成的“杨浦区财政局”网站,以预算信息为重点,做好公众关注度高的各类财政信息的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3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条(不含政府采购信息)。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特点是:一是不断推进主动公开常态化。通过区门户网站公开了《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预算草案的报告》及附表、《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2年财政决算和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附表等信息,同时,及时公开月度预算收支情况等信息。二是不断深化预算公开内容。主动公开了2012年区本级“三公”经费预算,2013年区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2013年本局部门预算、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等信息。三是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除原有的区政府门户网站、受理窗口等渠道外,新开通了“杨浦区财政局”网站,以网上发布、张贴告示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布服务信息、办事流程、注意事项等,方便市民办理会计从业资格等手续。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本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3年度接受市民咨询数据无法准确统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局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本局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办公室设兼职工作人员2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2013年本局没有需要说明的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本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形势发展和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相关的规章制度还不够健全,工作运行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涉及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政府非税收入等信息公开的具体步骤、范围和方式还有待进一步探索,部分预算管理信息公开也需要分步骤、分层次、分内容地有序推进。
对此,2014年,本局将切实按照《条例》和《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优化机制建设。以《条例》和《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基础,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建立财政信息公开沟通反馈机制,加强本单位各科室之间,本单位与区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法制部门和市财政局相关处室之间的沟通协调,有效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以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等内容为重点,不断充实、细化公开内容,注重信息公开质量的稳步提升。三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依托区政府门户网和本部门网站,及时准确地发布财政相关信息。加大财政新闻发布力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为民服务的实效性和便捷性。四是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针对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梳理分析,不断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