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五角场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02-23
2017年度五角场街道办事处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五角场街道办事处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海杨浦”门户网站(www.shyp.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周君联系(地址:政通路54号,电话:65484328)。
一、概述
(一)健全机制建设和制度保障
领导重视。五角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牢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要求,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街道部门目标考核内容之中,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时限等做明确规定。同时,认真对照有关文件要求,定期对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的自查。
组织有力。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工作机制,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开展多层次的宣传培训,不断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宣传阵地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负责人制度,成立信息工作小组,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落实专人负责,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并落实相关舆情信息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由党政办公室具体承办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事宜,维护和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受理和处理向街道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建立保密审查机制,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审核明确该公文属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并经主要领导签发。按时向区政府报送月度、季度信息统计情况,及时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每月召开信息工作会议,不断提高街道依法行政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并对联络员开展公文写作、信息上报专题培训。
(二)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有序推进街道党工委、行政党组、社区党委及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召开党员代表会议,向社区党员代表征询重点工作意见、通报党建工作完成情况等,接受全体党员代表的评议和监督。深化“两委三会四议”工作,引导社区多元主体了解、参与街道民生实事、党建合作项目等,广泛征求社区群众意见。
(三)深化审改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街道权力清单、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下发《五角场街道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三定”方案的规定,完成了73项街道行政权力目录的梳理,编制了180项街道行政服务事项目录。在行政责任清单梳理过程中,街道根据行政权力存在风险点,建立完善各项职权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落实责任到人。同时,所有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均上网公示,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在街道受理中心大厅等场所供居民群众翻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各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积极开展便民服务。为充分落实“法无授权不可为”,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完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窗口服务评价机制,明确窗口首问责任及一次性告知制度,落实窗口公开承诺责任追究制度。受理过程中,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当场予以受理,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对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且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到一次性告知,即当场告知需补交的材料及下一次办理时间等各项注意事项,为居民提供服务上的便捷。
(五)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开通“魅力五角场”微信公众号,开展实事项目投票和满意度测评,不断扩宽社区主体参与社区建设的深度和广度。完善社区党建服务中心社群服务一口式问题处置平台建设,及时回应、解决党员群众诉求。积极建设务实、为民、清廉的政府机关,通过党员干部大会、街道微信、微博、官网等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便民性和合法性。开展满意度测评,每周不少于1次对街道服务窗口开展明察暗访和满意度调查。组织开展对政府和行业的行风政风的网上民主测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五角场街道制发公文总数19件,其中主动公开15件,依申请公开4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五角场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条。主要通过街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社区晨报等方式主动公开各类信息。
(三)其他信息公开情况。按时在街道网站公开2017年五角场街道办事处经费预算编制、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以及五角场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未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处理单。
(二)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7年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免除收费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街道共发生1起行政诉讼案件,关于住房保障申请的诉讼,起诉人对街道的工作没有意见,但是对街道依据的上级文件提出了异议。2017年行政诉讼法进行了修订,将“具体行政行为”改为“行政行为”,这意味着以往所说的抽象行政行为变成可诉的。原告诉求被法院驳回。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街道在区府办、区法制办的指导下,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有了新的进展,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方面,与社会公众的期待还存在差距,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2018年,街道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更好的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活动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六、附表
统 计 指 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1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13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1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4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