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两节”期间全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老年人防寒保暖和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2022-01-01
关于做好“两节”期间全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老年人防寒保暖和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养老服务机构:
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强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区安委会《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本区实际,就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和安全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安全底线
冬春季节转换,历来是火灾事故高发季节,养老服务设施用电用气大幅攀升。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国内部门地区形势严峻,零星散发风险仍然存在。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
“两会”、本市“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接踵而至。全区养老服务工作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牢固树立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底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老年人人身和财产安全。区民政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 年3 月底开展全区养老服务设施疫情防控和安全防控工作。
二、加强防范措施,落实安全责任
各养老服务机构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立即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隐患自查,维护一次消防设备设施,检查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清洗一次油烟道,举办一次安全教育培训,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各街道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社区居家为老服务疫情防控、防寒保暖和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指导在为老服务设施设立供老年人取暖、活动的御寒点。
区民政局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期开展安全飞行检查。同时从即日起至2022年2月底实施半月报制度,各养老服务机构、街道于每月15、30日前上报工作半月报(详见附表)。如遇重大事件,应在第一时间上报。
三、严格制度落实,保障安全运转
认真贯彻民政部《关于加强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0〕120号)和本市养老服务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流程,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四早”措施,认真落实全区养老机构新冠病毒全员核酸检测筛查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放心餐厅、放心食堂管理规范》的要求,严格落实养老机构食堂及老年人助餐点食品安全管控,严格执行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操作规范和流程,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保证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安委办〔2021〕21号),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
按照市应急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通知》(沪应急应对〔2021〕123号),把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作为今冬明春的一项重要任务,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切实做好设施安全运行检查,提前采取防冻保温措施。针对气温变化容易引发呼吸道和心脑血管等疾病,要提醒机构和社区居家老人最好保暖防护准备。
四、切实做好社区居家冬季为老服务
各街道要对本辖区内高龄、独居、特困老人家庭中居住条件相对较差、无防寒保暖设施且生活照料有困难的社区老人,进行一次认真排摸,全面掌握本社区老人的基本状况。对社区中困难老人给予重点关心,了解他们的越冬需求,做到主动帮、重点帮,力求全覆盖,确保老人入冬后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保障老人生命财产安全。要积极发挥助老关爱员、邻里互助以及家庭成员的作用,对辖区内高龄独居老人实施定期关爱。进一步规范关爱工作流程,细化关爱举措,完善关爱工作的发现—沟通—处置机制,遇有突发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措施,同时,对独居老人家庭所使用的燃气、水电、家用电器、取暖设备等设施要进行一次认真的安全检查。继续做好关爱工作的日常记录,确保关爱工作的实效性。以社区标准化老年活动室为平台,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同时,积极发挥御寒点的作用,为老年人提供御寒服务,在6度或以下的低温季节,确保空调正常开启。同时,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内,利用线上和线下,做好冬季常见病、多发病健康知识讲座以及防寒保暖工作宣传;合理使用制氧吸氧器、药箱、血压器、保温桶等为老服务器材,提升为老服务水平。结合冬季老年人服务需求,开展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行、助医等“6+x”服务。
五、加强应急值守,防范意外发生
各街道要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属地化防火巡查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一旦发生事故或者紧急情况,需第一时间摸清情况,上报相关部门并启动预案,及时有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领导24小时值班值守,加强夜间巡查,确保一旦发生意外能在第一时间有效处理。加强冬季供暖保障,防止燃气煤烟中毒和冻伤事故。节日期间要密切关注老人情绪变化,重点开展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
附件:1.“两节”期间街道老年人防寒保暖和安全防范工作半月报
2.“两节”期间养老机构防寒保暖和安全防范工作半月报
联系方式:
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王培敏 25032407
区养老服务中心 吴冰梅 25017709
杨浦区民政局
2022年1月1日
附件1:
“两节”期间街道老年人防寒保暖和安全防范工作半月报
街道(盖章) 日期:年月日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落实情况 |
1 |
基本情况 |
高龄、纯老家庭(独居老人)、特困老人需上门关爱老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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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御寒点(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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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寒点的老人数(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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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全检查 |
辖区内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检查(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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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安全生产检查(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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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安全生产检查(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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睦邻小厨(长者食堂、敬老助餐点)安全生产检查(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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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老年活动室安全生产检查(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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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老家庭(独居老人)燃气、水电、家电设备检查(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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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走访慰问 |
走访慰问社区老人总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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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居委会走访慰问社区老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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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发放御寒物品和慰问金总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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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街道(镇)支付金额数(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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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于每月15、30日下午四点前报区养老服务中心
联系人:吴冰梅电话:25017709传真:25017713
附件2:
“两节”期间养老机构防寒保暖和安全防范工作半月报
机构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项 目 |
检 查 内 容 |
落实整改情况 |
1 |
疫防安全 |
探视采取预约方式,按照“限定时间、限定人数、限定路线、限定区域(不进入生活区)”等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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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人员应当14日内未曾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并提供 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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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需查验进入人员的健康码、行程码,并做好登记、测温、消毒和安全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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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快递、外卖、送药人员进入,专人接收消毒家属送生活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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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岗测温、戴口罩和手消毒等防护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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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居室定时通风,地面家具等定期擦拭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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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员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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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内应设置隔离观察室(区),配置相应防护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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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疫防应急物资储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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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消防电气安全 |
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领导24小时值班值守。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培训、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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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专人进行每日日间防火和夜间防火巡查,且不应少于两次,做好巡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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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具有资质的服务机构进行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每月出具维保记录,每年至少全面检测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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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在室内吸烟、使用明火;严禁在起居室内使用电热毯、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设备;厨房灶台、油烟罩和烟道定期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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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有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当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在值班时间严禁脱岗、擅离职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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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完好。保证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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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及时整改电气火灾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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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充电必须设在指定室外场所,严禁夜间充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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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 目 |
检 查 内 容 |
落实整改情况 |
3 |
食品卫生安全 |
食品采购、查验(须要索票索证)、储存、加工符合规定要求;备餐间、就餐区域清洁卫生符合要求;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符合规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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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外包需第三方提供资质证书并签订服务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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荤素食品按48小时分餐留样,每种不少于150g,并有留样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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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频次、方法符合要求,消毒剂存放及配制使用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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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特种设备安全 |
电梯定期检测维保、日常巡视有记录,配置对讲机或电话呼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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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安防监控系统,对养老院公共区域进行全方位监控或实行24小时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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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呼叫系统正常使用,按铃呼叫时,护理员应答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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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燃气设施、灶具及管线安全定期检查、维修或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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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热水器等设施及管线提前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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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日常服务安全 |
护理员掌握入住各类老年人的照护等级、照护内容、照护风险点,交接班记录书写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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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员总数及各时段人员配置与标准相符;夜间无以睡当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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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突发事件(自伤、伤人、跌倒、坠床、噎食、误吸、走失、烫伤、食物中毒等)的应急处理流程和报告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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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安全保护具的失智失能老人使用前应告知家属有书面签字确认,使用过程中有相关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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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保管应一人一屉(盒),无裸药;镇静类、精神类药物外包装上有老人信息并集中上锁保管,发放时应确认已服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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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联系电话: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于每月15、30日下午4点之前报区养老服务协会。
联系人:周宁电话:25032407,25017719传真:25017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