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01-07

  

 

 

 

杨浦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国家、市和本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区生态环境局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和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指导下,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十四五”开局起步,聚焦“减污降碳”总要求,着力把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重点,科学谋划目标任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1年以来,区生态环境局继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行政,积极健全、落实各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公正、公开。2021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答复3件,申请人主动撤销3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8起,处罚金额174.764万元。核发排污许可证1家,变更或重新申请54次,延续1家。依法审批建设项目23个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22家次。审批夜间施工124批次。

一、2021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适应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局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将宪法、法律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局领导干部带头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通过集中学习,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并结合主责主业,就依法治国进行交流讨论,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观念。

(二)加强责任意识,推进法治建设

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局主要领导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始终把法治建设工作放在行政工作的第一位去落实,结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生态环保领域的新规和新要求,各业务科室和隶属单位积极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知识储备,加强了业务能力,对于依法行政发挥了较好的指导作用。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将“述法”纳入本部门主要领导年终述职,进一步突出法治工作重点。

(三)落实制度改革,深化依法行政工作

严格落实环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环评豁免项目范围,全区80%以上的备案项目实施豁免环评,市政基础设施及社会服务业等部分项目纳入告知承诺管理。不断优化服务质效,环评审批项目全部纳入“一网通办”,环评报告书、报告表办理时限平均压缩至法定办结时限的32%。此外,告知承诺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减少至1个工作日,实现“全程网办、即来即办”。

(四)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在编制《杨浦区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过程中,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杨浦区“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经过了前期研究、提纲确定、形成初稿、听取意见、专家论证等程序,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建议,留存过程记录和材料,报区委区政府相关会议审议后,审慎形成了《规划》。

(五)强化执法规范,彰显执法公正文明

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合法、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不同执法行为的性质种类、现场情况、执法环节,通过合法、恰当、有效的文字、音像等方式记录行政执法全过程,按规范归档保存,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信息在政务网站、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渠道公开。三是进一步完善了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了《杨浦区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处罚管理规程(试行)》和《杨浦区生态环境执法大队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实施办法(试行)》,细化工作举措。

2.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安排专人对“互联网+监管”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及更新,主要对账户、抽查事项、执法检查人员等事项进行维护。引入移动执法、执法全过程记录等信息技术手段,建立执法检查智慧监管工作制度。

3.优化夜间施工审批

为全面落实市级部门“一网通办”会议精神,尽早实现“双减半”目标,建设服务型政府,局执法大队积极响应区大数据中心的要求,优化夜间施工审批流程,将办理时限由原来的3天缩减为1天,为申请单位提供便利。

4.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有效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逐步完善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不断强化专项执法检查,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危险废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等各类专项执法检查。扎实推进普法宣传,先后对汽修、餐饮、加油站等行业开展专项培训。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执法力量方面

近年来随着审批制度的改革,环境执法工作由以事前审批监管为主,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等为主的监管方式,面对环境监察工作的新要求、新形势,现有执法力量略显薄弱。下一步将结合“放管服”的要求及执法力量下沉工作,将部分生态环境管理执法工作下沉,缓解一线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

(二)执法队伍建设方面

执法人员法制教育形式较为单一,重理论轻实践,虽然掌握了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但在准确依法处理实际工作中面临的问题方面尚显不足。下一步将继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执法大练兵为抓手,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执法交流和思想教育,提升队伍执法能力,不断增加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为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三、2022年重点工作计划

我局将顺应污染防治攻坚战由“坚决打好”向“深入打好”的根本性转变,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整体推进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以杨浦区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为统领,切实发挥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谋划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全力保障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的有序推进。

(二)深化大气污染治理

坚持源头防控、过程管控、末端严控,持续深化工业源、移动源、面源综合整治。持续开展锅炉、炉窑废气排放监督性监测、油品质量抽测、柴油车尾气检测大气专项监测行动,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和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

(三)深化环评制度改革

持续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紧扣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的目标方向,加快推进各类生态环境数据归集和共享。坚持“只设路标、不设路障”,做好企业帮扶,提高窗口办事效率,强化后台服务保障。有序推进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加强持证企业证后监管,完成执行报告核查工作。

(四)不断提高环境执法效能

坚持依法治污、铁腕治污,有效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要时段的专项执法。优化执法方式,全面落实“执法三项制度”,推进环境执法精细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