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01-18

 

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22预算执行情况

2023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14日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杨浦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本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艰苦卓绝的抗疫斗争,全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决策部署,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盘活财政资源,厉行勤俭节约,集中力量办大事,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打造人民城市建设标杆、加快建设“四高城区”提供坚实财力保障,圆满完成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及常委会第四次、第七次会议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政府“三本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494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3%,比2021年(下同)增长0.3%。加上市级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96932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074130万元,以及经市政府批准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16000万元,收入总量为3694393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690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9%,增长24.8%。加上上解市级财政支出7829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97716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831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0988万元,支出总量为3694393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需要说明的事项:预算执行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规定,区财政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编制了区级预算调整方案,并经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第七次会议审查批准。其中,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市财政局分配下达本区2022年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0000万元,用于医疗卫生、教育和城市运行管理领域重大工程建设;下达本区2022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96000万元,用于偿还当年到期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本金

1.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0.3%,其中:税收收入1170385万元,增长4.9%;非税收入264555万元,下降15.8%。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18.4%,较2021年下降3.6%,区级财政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聚焦防控疫情、保障民生、重振区域经济等领域,其中:教育支出40156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83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7%;卫生健康支出47076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3.2%;公共安全支出1437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6%;住房保障支出16488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0.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1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3%;科学技术支出17385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8079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06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5%

需要说明的事项:2022年,年初预算按《预算法》规定安排的预备费60000万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增加的核酸抗原检测、集中隔离费用、防控物资保障等疫情防控工作经费。上述支出已按具体使用单位归入相应的支出科目。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和使用情况

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3903万元,用于债券到期还本和平衡预算收支缺口。调整预算中,因预算总支出增加等原因,将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整为483346万元。年末,由于市级财政补助收入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资金增加、调整预算安排的部分项目支出进度未达预期,以及按规定规范部门年终结转结余等因素,年末收入大于支出808315万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因此,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144268万元,比上年增加32496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9398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7%,下降0.6%。加上市级财政补助收入6233万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714万元、经市政府批准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62000万元,收入总量为1862936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5183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8.8%,下降54.7%。加上上解市级财政支出130万元、调出资金53145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7594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573万元(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结转3573万元),支出总量为1862936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需要说明的事项:预算执行中,根据《预算法》规定,区财政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编制了区级预算调整方案,并经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第七次会议审查批准。其中,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市财政局分配下达本区2022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0000万元,用于医疗卫生领域重大工程建设;下达本区2022年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52000万元,用于偿还当年到期的专项债务本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75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01.1%。加上市级财政补助收入64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970万元,收入总量为17371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53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9.4%,增长397.3%。加上调出资金232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8511万元,支出总量为17371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四)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

根据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要求,2022年市财政局下达的本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6455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85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070000万元。截至2022年底,本区政府债务余额为6073762万元,比上年增加434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109206万元,比上年增加18284万元;专项债务余额4964556万元,比上年减少13944万元。

(五)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情况

2022年,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要求,按照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审查意见和批准的预算,有效应对疫情重大考验和财政减收增支叠加影响,想尽一切办法、动用一切力量、整合一切资源,切实做好财政资金保障、预算管理和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1.全力支持疫情防控

一是保障防疫经费投入。把疫情防控相关支出作为“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的重要内容,在预算安排和支出顺序上予以优先保障。全年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资金503352万元,确保核酸检测、抗原检测试剂采购、物资保供、隔离转运、社区封控等各项经费落实,全力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二是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优化工作机制和流程,确保第一时间将财政资金拨付到疫情防控一线。落实本市疫情期间政府采购政策,建立政府采购“绿色通道”,提高防疫物资采购效率。三是加强防疫资金管理。建立健全本区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和管理制度机制,明确资金使用主体责任、支出标准等,强化使用过程监管及数据统计,确保防疫经费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2.着力稳经济惠民生

一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贯彻国家和本市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六税两费”等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及时出台实施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运营困难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减免房屋租金政策。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二是强化政策资金保障。推动本区抗疫助企和经济恢复重振政策落地,安排财政资金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纾困发展。加快产业扶持资金拨付,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周转压力。三是支持投资拉动增长。发挥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对扩投资、稳增长的带动作用,投入基本建设资金781046万元,有力支撑本区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促进固定资产投资恢复增长;投入旧改资金272255万元,重点保障零星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任务圆满完成和存量旧改基地收尾攻坚。四是落实各项民生政策,通过有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消费需求释放,提振市场信心。全年投入民生保障资金14926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58.1%,占比提高6.1%

3.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一是增加区级可用财力。一方面全力组织区级财政收入,依法合规落实“应收尽收”各项措施;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到“三本预算”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共计976205万元(其中:直达资金71895万元)、新增和再融资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共计378000万元,有力支撑了本区应对疫情冲击、做好财政收支平衡和基层“三保”工作。二是强化财政支出管理。统筹区级“三本预算”,用足用好上级转移支付、债券转贷资金和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保障重点支出和民生实事项目资金需求;同时,通过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合理安排支出节奏、转变项目实施主体、调整资金来源等措施,使财政支出更加精准有序、资金压力得到有效纾解。三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当年度共收回存量资金109479万元,共计安排164889万元(其中:动用上年存量资金余额55410万元),统筹用于疫情防控、基本民生等急需资金支持的重要领域。

4.提升财政管理质效

一是全面推进依法理财。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做好年度预算调整和收支执行等工作。依法公开政府预决算、20172021年存续期债券等信息,落实部门预决算公开、专项资金市区联动公开,促进财政管理规范透明。高度重视各级各类监督部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制定并推进落实整改措施。二是强化财政监督评价。聚焦民生政策、智慧城市建设、生态环境等领域,选取资金量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9个对象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对部门预决算公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开展财政监督检查,促进部门预算管理水平提升。三是夯实财政管理基础。实现本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核心业务全面上线和安全运行;推进本区差旅、办公经费电子凭证网上报销试点改革,提升财政管理信息化、数字化水平。设立本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备查账,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贯彻落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提高相关单位财务会计核算质量。组织编报本区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强化各单位内控体系建设。

2022年,本区财政运行经受住了空前严峻的考验,保持总体平稳、稳中向好,这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协以及代表委员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全区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来之殊为不易。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政策性减收效应的持续释放和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给财政收入增长带来很大压力;各类刚性支出需求逐年递增,财政支出结构仍有待优化;财政“紧平衡”状态持续存在,还需要各部门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管理质量和水平。对此,区政府高度重视,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二、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认真编制和执行预算,科学研究制定全年财政工作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2023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区委全会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着力强化政府资源统筹调配,增强对市、区重大部署任务及发展规划的财政保障能力;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提升本区预算管理现代化水平,推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二)2023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21100万元,比2022年(下同)增长6%。加上预下达的市级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75624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0988万元、调入资金110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6248万元,收入总量为2525689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51260万元,下降8.5%。加上上解市级财政支出8318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91245万元,支出总量为2525689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的事项: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增长6%,主要考虑:随着本区各项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地,区域经济回稳向好,新兴产业培育成效逐步显现,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产生回补效应,都将为财政增收提供稳固支撑;同时,区域经济发展仍面临不稳定不确定的外部环境,政策性减收因素依然存在,特别是2022年实施的更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将在2023年产生翘尾影响,需要努力挖掘增收潜力,力争以财政稳增长促进区域经济稳预期、强信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下降8.5%,主要考虑:一方面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规模;另一方面全力落实“三保”、疫情防控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强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财力保障,保持适度支出强度。目前正积极向市财政局争取上级补助收入和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额度,后续将根据《预算法》的规定,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37740万元,下降32.8%。加上预下达的市级财政补助收入1512万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170605万元(其中:动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结转收入159968万元),收入总量为1309857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17857万元,下降3%。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92000万元,支出总量为1309857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的事项: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合计1135600万元下降32.9%,主要是2023年计划出让的土地中,大部分是市区联合收储项目,区级土地出让收入相应减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及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合计1114038万元下降3%,主要用于城市更新建设(包括“两旧一村”改造)、重点区域土地收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目前正积极向市财政局争取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后续将根据《预算法》的规定,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689万元,下降52.4%。加上预下达的市级财政补助收入51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511万元,收入总量为12716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136万元,增长9.2%。加上调出资金110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473万元,支出总量为12716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的事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下降,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国有集团公司按规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房租,导致上缴的利润减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小幅增长,主要是增加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改革和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促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

三、切实做好2023年预算管理和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一)保持财政稳健运行,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一是保持收入合理增长。突出做好财政稳增长工作,依法有序组织区级财政收入,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完善财源建设长效机制,持续夯实政府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二是持续优化支出结构。推动财政资金和政策精准聚焦、靠前发力,合理有效加快支出进度;通过盘活存量资金资产、提高财政支出绩效等方式,努力缓解支出刚性增长压力。三是准确把握政策导向。密切关注中央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等政策动向,努力争取上级财力支持。强化预算对落实重大政策的保障能力,积极稳妥应对政策性减收增支。四是保障财政运行安全。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依法合规、合理适度做好新增债券项目储备。加强国库库款动态监控、科学测算与精准调度,防范财政资金风险。

(二)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助力人民城市建设

一是坚持财政服务民生,促进基本公共服务更加优质、均衡、可持续。优先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支持教育、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劳动就业、文化体育、住房保障等基本民生政策落地显效;着力支持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平稳有序实施。二是保障城市有机更新,促进人居环境和城区功能品质提升。聚焦本市推动城市更新、“两旧一村”改造等工作部署,统筹保障旧住房成套改造、“美丽街区”“美丽家园”等民心工程和实事项目。支持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三是发挥政府投资作用,促进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化转型。加强重大建设项目财力保障,推动加快形成有效投资量和实物工作量。合理安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层治理等资金投入,以城区数字化转型带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治理。

(三)健全财政投入机制,促进区域创新发展

一是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坚持科技自立自强和创新驱动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助推区校企合作、科技金融服务、创新研发平台及人才队伍建设,支持科技园区高质量发展。继续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财税支持政策,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二是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围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持在线新经济、现代设计、智能制造、文化创意等重点产业发展和“新赛道”“新动能”产业布局,提升产业扶持资金使用效益。落实高端制造、软件信息服务等产业政策,保障项目补贴资金需求。三是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继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聚焦支持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持续打造优质创新生态和一流营商环境。

(四)落实现代预算制度,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一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围绕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的部署要求,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持续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压实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高部门预算绩效信息质量和管理水平。二是健全优化财政管理。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全面运行,稳步推进财政项目库和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会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预决算公开等制度落实,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不断夯实管理基础、提升管理效能。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推动财会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增强财经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依法接受各级各类监督检查,落实有关监督意见和整改措施,不断完善政策、规范制度、强化管理。

 

各位代表,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更好发挥财税体制改革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战略部署转化为经济政策制定落实、财政资源统筹管理的具体实践,为杨浦“四高城区”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