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国庆安全生产运行和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2023-09-21

杨建委202367

 

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国庆安全生产运行

和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中秋、国庆假期及第六届国际进口博览会前本区住建领域安全防范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国庆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就中秋国庆前安全生产运行和应急值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把保安全护稳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中秋国庆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特殊性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深入分析研判所涉及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和主要风险点,精准排查、严密防控,对重大风险隐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切实把防范工作做在前面,守牢安全底线,以防范遏制重大事故、维护人民安全的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差距,牢固树立“群众过节、我们过关”的观念,把肩负的政治责任落实到所涉及领域安全防范各项工作中。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上一线,紧盯问题最突出领域、工作最薄弱环节,按照附件1于国庆前党的二十大前按照带头深入基层督查检查,切实推动基层排查风险隐患。

(三)用心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要密切关注所涉及领域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排查各类不稳定因素,落实源头管控措施、属地管理责任和矛盾化解机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要认真响应市民群众通过各类渠道反映的诉求,积极稳妥地加快解决。

二、要从严从细压实安全防范工作责任

(一)落实领导管理责任。委党政主要领导、各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委属机关党政主要领导要结合实际,对中秋国庆前安全防范工作亲自研究,专题部署,靠前指挥,班子成员要带队开展安全检查督导。做到工作部署到基层、责任落实到一线、监督检查到现场、确保责任无缝衔接、换人不换责任,确保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隐患。

(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和部门职责,密切配合、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对管理环节存在交叉或环节相扣的,要主动靠前,不能缺位。各相关科室要切实加强对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水务工地、燃气、既有建筑玻璃幕墙等重点领域的检查,针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整治。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督促企业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实施安全度假“五个一”措施,即召开一次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周密的安全度假方案、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管理技术团队要在岗在位,对关键岗位员工要逐一交底交清安全事项,重要场所、装置、部位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和巡查巡检措施。

三、要有针对性地落细落实安全防范工作措施

(一)强化安全风险研判。各相关单位要突出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实际,深入排查本涉及领域安全风险,做好安全风险的系统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落实应急保障措施,做好预警防范。

(二)强化问题隐患整改。各相关单位要聚焦重点围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发现的问题,通过集中检查、重点排查、安全“回头看”等形式,深入抓好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切实推动存量隐患及时清零、增量隐患动态清零。

(三)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管控。节日期间,各相关单位要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紧紧围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结合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严格按照“一案一策”进行管理,切实做到隐患整改闭环到位。

1.加强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水务工地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开展在建工地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尤其是紧盯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强化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措施情况,加强危大工程管控,严防坍塌、高坠、起重机械设备倒塌、火灾等事故发生。强化恶劣天气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物资储备。要深刻把握安全生产规律,针对建筑工地施工特点,做好节日期间停产停工、节后复产复工的安全保障工作,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的施工行为。对需连续施工的项目,要严格执行项目经理到岗带班制度。

2.加强既有建筑玻璃幕墙、燃气管理。要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监督检查。既有建筑玻璃幕墙、燃气管理要重点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依托现有各类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各类资源调配,完善应急物资储备,落实保障队伍安排,保障节假日期间安全。

四、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周密部署,建立健全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制度,加强值班力量配置,细化值班值守安排。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班、24小时专人值守和外出报备制度。要加强信息收集,密切关注雨情汛情、极端灾害天气事件,加强与区相关部门协调联动,进一步完善预测、预警、预报机制,落实应急预案、力量、装备准备。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有力处置涉及安全生产、设施运行、市民生活等各类紧急突发情况,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请各单位于10月9日前将相关检查资料报送至委建管科(联系人:张军,电话:25033245)。

 

附件1:国庆前区建管委安全检查安排表

 

 

 

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3920       

 

 

 

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921日印发  

(共印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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