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民防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1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民防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海杨浦”门户网站(www.shyp.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市杨浦区民防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惠民路800号,电话:2503336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杨浦区民防办公室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府办政务公开科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局重点工作来抓,依据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等方面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结合民防办工作落实力度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 “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了民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一)主动公开

按照《条例》、《规定》要求,对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及时发布,有变化的及时更新,确保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全年在网上公开政务信息86条,其中:公文类信息39条,主动公开38条,主动公开率达97%。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依法办理信息公开申请答复。2022年,我办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2022年,我办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杨浦区民防办公室注重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管理。

1.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在日常的公文运作中,形成了由部门拟稿、秘书科和法制科复核、分管领导审签、主要领导确认签发的公文公开属性审核工作流程,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

2.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定期对本单位不予公开以及依申请公开信息进行自查,对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可转为主动公开的信息经审定后及时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及时发布杨浦区民防办公室规章制度等相关信息,扩大公众参与度,提升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关注问题得到及时反馈和解决,政民互动更加灵活有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杨浦区民防办公室明确1名领导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明确了具体负责的科室并配备了工作人员确保责任到位。每年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在民防重要活动时间节点期间,区民防办在杨浦门户”网站上及时更新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相关方案公告,方便社会公众获取、监督和参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涉密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民防办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问题是公开内容和方式还需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涉及群众利益的民众防护知识、应急避难场所、防灾减灾知识、警报试鸣知识还需进一步拓展公开。公开的便民性还需提高。

改进措施:2023年区民防办将继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区政府和市民防办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贯彻“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增加主动公开信息,深化公开内容,以公开促监督、促规范。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素质。继续加大民防宣传力度,扩大民防宣传教育受众面,继续做好各类知识培训,增强民防知识宣传普及率,激发民众认识、理解和参与民防的热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持续深化杨浦区民众防护专项培训,对315名社区民防志愿者和180名民防教师进行民众防护专项培训。围绕社区民防建设、学校民防知识和民防法律法规教育,突出防护知识宣传普及和防护技能的提升,规范工作项目,明确工作标准。同时,通过民防实践项目体验,使社区民防志愿者和民防教师了解民防工作常识,学习应急防护基本知识,掌握民防应急箱等防护器材使用管理技能,熟悉应急事故处置程序和方法,为下一步更好地开展民众防护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2.杨浦区民防办公室结合第22个国防教育日及上海市防空警报试鸣系列活动,在9月17日上午举办“热爱人防事业 参加人防建设 维护城市安全”政府开放日活动。旨在通过活动教育引导国人警钟长鸣、勿忘国耻、铭记历史、珍爱和平、强我中华,不断增强国防观念和民防意识,进一步激发了广大群众心系国防、关注民防,了解民防、支持民防和积极参与民防工作的热情,构筑人民防空的“地下长城”、铸就坚不可摧的“护民之盾”,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强保障。

3.本机关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零元。

4.按国家人防办通知要求,民防部门的预决算内容涉密,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