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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用血审批程序 2008-11-29
索引号:YD2901000-2008-02378
发布机构: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局
信息分类:行政事务
一、项目名称:病人用血审批。
二、办理依据:《上海市献血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七、二十八条。
三、办理机构:杨浦区血液管理中心。
四、办理地址:许昌路426号,公交80路至平凉路站,25路、37路、137路、317路至许昌路站下即可到达。
五、办理时间:
每周一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双休日上午8:30-下午5:00。
六、联系方式:电话:55212236。
七、办理程序:
1、有工作单位无本人有效的献血证书者,凭本人身份证、本单位的完成献血计划证书、用血通知书按规定办理;
2、无工作单位无本人有效的献血证书者,凭劳动手册或待业证、本人身份证、用血通知书按规定办理;
3、外省市来沪就医的公民,参照本市公民用血规定执行。
八、申报资格:
凡病人手术用血(大出血、白血病、严重贫血等)。
九、申报材料:
医院开具的病人用血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人身份证。
十、收费标准:
全血200毫升/600元,以此标准递增。
十一、收费依据:
上海市献血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七、二十八条。
十二、法定办理时限:
凡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当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