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定海路街道2021年慈善公益联合捐活动的通知 2021-12-07

          稿 

 

签发人:

核稿人:

 

 

      

      

会签:

主办单位和拟稿人:

 

社区服务办

      

2021126

 

 

关于开展定海路街道2021年慈善公益联合捐活动的通知

 

 

 

 

 

主送:

抄送:

 

(共印80份)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机密程度:秘密(                 机密(                   保密审核:

发文:                  杨定办〔20213            2021126日封印

关于开展定海路街道2021年慈善公益联合捐活动的通知

 

 

 

 

 

 

 

 

 

 

 

杨定办〔20213

                       

关于开展定海路街道2021年慈善公益联合捐活动的通知                    

                                                             

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部队、各类组织以及街道各职能部门、居委会: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中央会议精神更好地发挥慈善组织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积极推动社会各界的慈行善举,对再分配作出有益补充。同时,根据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和“五个人人”的重要思想,把服务人民群众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现结合本街道实际,决定在全社区范围内开展2021年慈善公益联合捐活动,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建立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周建辉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史英俊、办事处副主任金振士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的社区慈善公益联合捐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劝募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社区服务办公室主任担任。

二、活动主题

本届活动以“帮助他人,阳光自己”为主题。

该主题朗朗上口,旨在传播人人慈善的理念,体现通过慈善来培养良好道德素养的内涵。

三、工作原则

    1、自愿募捐的原则。通过深入广泛的宣传发动,动员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部队、社会团体等单位或个人以及社区内居民积极投入慈善募捐活动,奉献爱心。

2、多多益善的原则。劝募的款项全部用于对困难群体的扶贫帮困等工作。因此,劝募款不设上限,多多益善。

3、党员干部带头的原则。社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区的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和引领作用,动员广大群众广泛参与。

4、有关事项

1)原则上每年街道只能在慈善公益联合捐活动期间开展集中劝募活动。

2)劝募活动依法进行,不得借慈善募捐名义开展与劝募无关的活动。

3)资金使用手续必须符合财务制度规定。

5、总结表彰

联合捐结束,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对活动期间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四、时间安排

今年联合捐活动时间为全市举办“蓝天下的至爱”系列活动期间(2021年12月5日至2022年1月9日)。慈善募捐资金3月底前到账。

五、活动内容

包括以慈善项目为主题开展劝募宣传、捐款、便民为民服务、慈善义演、义诊、义拍、义卖、表彰等各种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

1、慈善文化宣传类活动

2、扶贫帮困类活动

3、慈善募捐类活动

4、志愿服务类活动

六、责任分工

1、捐款任务目标:

根据街道实际情况,确定2021年慈善公益联合捐活动目标及任务分解表,确保各项募捐任务完成。

2、捐款资金管理:

根据《杨浦区慈善公益联合捐活动方案》,街道捐款严格遵守《上海市募捐条例》规定,开展宣传劝募活动,善款依据捐赠方的意向分别上缴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杨浦区代表处、区红十字会、上海市老年基金会杨浦区代表处、上海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杨浦区办事处、上海市拥军优属基金会杨浦区工作委员会、市民帮困互助基金会,并做好资金募捐、使用情况的汇总,组织开展“万人上街”、“一日捐”等活动。

非定向捐赠使用程序如下:

1)捐赠方提出捐赠意向;

2)工作人员根据捐赠方意向做好登记;

3)捐赠方以现金、支票或转账形式将善款捐赠给各慈善机构;

4)工作人员开具捐赠发票,颁发捐赠证书;

5)财务根据捐赠方意愿将善款按单位或科目设立科目入账。

3、捐款资金使用:

1)街道按照区慈善分会设立的科目,根据募捐款的情况,提出一年预算,区分会根据预算将善款拨入街道指定账户。

2)项目基金的使用:街道如有符合项目资助的对象,可向区项目执行单位提出申请,并遵照项目执行单位操作要求申报。

3)涉及如“双千活动“一日捐”等面广量大的项目资助,另行制定操作方案。

4)非定向捐款所资助的项目在执行中如有工作经费产生,由使用方自行解决,不可在项目经费中提取。

5)所有善款的支出,全部实现社会化发放。领导上门慰问款(现金),应由受助方本人签收,如受助方本人无法签收的,则必须由慰问方两名以上工作人员代签收。

4、捐款资金审批:

非定向捐赠,由区联合捐组委会办公室进行审批。

5、监督评审:

街道成立内审监督小组,小组成员单位由街道服务办、党政办、监察办组成,对非定向捐款进行不定期内审。

七、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强化品牌效益

组织开展好本届“蓝天”慈善活动,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构筑“大慈善”格局,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进一步强化“蓝天下的至爱”的品牌作用,不断增强品牌意识,充分发挥品牌的作用,强调全员参与,做好工作计划,明确单位、部门、岗位责任,激发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全员参与“蓝天下的至爱”慈善活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和活动对象特点,因地、时制宜,精心设计好每一个项目和每一次活动。

2、要深入基层,扩大群众参与

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系列慈善活动。要充分展示各类人群投身上海慈善事业的动人故事,进一步激发社会各界投身慈善事业的热情,提升全员参与“蓝天”慈善活动的积极性。

3、要抓住重点,探索智慧慈善新途径

要认真落实各项活动的疫情防控要求,利用互联网传播的优势,将传统线下项目和线上传播相结合,增强互动性与传播性,发展指尖上的慈善;学习和掌握互联网传播的规律,挖掘线上传播的潜力,积极运用直播、小视频等传播手段,形成慈善活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4、明确责任,抓好工作活动的落实

各单位、各部门在开展第二十八届“蓝天下的至爱”慈善活动期间,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加强管理,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人。

 

 

联系方式:定海路街道救助所(地址:长阳路3066号104室)

联系人:王琳、殷明

联系电话:65670011*1029

65670011*1030

 

 

定海路街道办事处

2021126

 

 

 

 

 

 

 

定海路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2021126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