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浦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和《2024年杨浦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2024-03-26

关于印发《杨浦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和《2024年

杨浦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

工作计划》的通知

 

区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做好本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增强监管的统一性、规范性、公正性、有效性,不断推动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规〔2019〕25号)等文件要求,区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各相关单位研究制定了《杨浦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以下简称《清单》),确定了《2024年杨浦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现就贯彻实施《清单》和《年度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动态完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及本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制定本区的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了47个领域,170个抽查事项及其所涉51类检查对象,明确了联合抽查的牵头部门、参与部门、检查事项等,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按照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和实施情况进行调整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二、统筹制定联合抽查年度计划

每年第一季度前,结合本区监管实际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根据《清单》(附件1),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制定本区的部门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要加强统筹、注重效率、便于实施,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报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做好人员、技术、设备等保障。

三、加强部门联合抽查组织实施

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升对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要根据《年度计划》(附件2),按照各自抽查项目对应的工作部署和检查事项,牵头组织开展或积极参与本区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坚决杜绝“有计划、无执行”。对《年度计划》明确的抽查任务,各牵头部门要与参与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根据实际情况会同参与部门制定抽查方案,明确抽查内容、时间、方式等,合理设定抽查比例。要通过杨浦区“互联网+监管”系统的联合抽查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开展联合检查。牵头部门与参与部门要加强数据共享、信息互通、人员配合,确保抽查顺利开展。

四、规范开展部门联合抽查计划

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三项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联合检查工作应当符合各部门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需要检查对象提前准备有关材料的,要一次性告知检查对象。检查结束后,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分别将所查事项的检查结果录入杨浦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对外公示。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以部门协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跨部门综合监管智能化水平。

五、不断提升部门联合抽查效能

开展部门联合抽查要结合监管对象的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不断优化组织方式,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提升抽查的精准性、问题发现率。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根据情节轻重,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予以处理。要结合政策法规、重点工作和突出问题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引导市场主体守信经营,形成社会诚信风尚,提升公众支持度。

各相关部门在联合抽查工作中遇到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与市级相关部门和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沟通,共同促进部门联合抽查加快成为部门间协同监管的主要方式。

特此通知。

 

 

    杨浦区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4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杨浦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

序号

抽查领域

检查对象

检查部门

抽查事项

1

学校办学情况抽查

各类学校

牵头

区教育局

中小学校校内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检查

学校招生、办学情况的检查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校内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

校内是否发布商业广告情况的检查

2

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经营卫生情况抽查

各类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牵头

区文旅局

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参与

区卫生健康委

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卫生状况及卫生制度的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

食品安全情况的检查

3

电影院监督检查

电影院

牵头

区宣传部

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参与

区卫生健康委

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卫生状况及卫生制度的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

登记事项检查


 
 

4

宾馆、旅店监督抽查

各类宾馆、旅店

牵头

区公安分局

宾馆、旅店取得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宾馆、旅店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参与

区卫生健康委

宾馆、旅店取得卫生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宾馆、旅店卫生情况的检查

区消防救援支队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

食品安全情况的检查

5

企业年度报告抽查

各类企业年报信息

牵头

区市场监管局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参与

区人社局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社保事项)的检查

区商务委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区商务委年报事项)的检查

6

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生产、使用、销售、维修、回收、销毁及原料用途等企业和单位的监管

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生产、使用、销售、维修、回收、销毁及原料用途等企业和单位

牵头

区生态环境局

消耗臭氧层物质含氢氯氟烃(HCFCs)年度生产配额、使用配额(100吨及以上)和使用备案(100吨以下)情况的检查

对销售ODS企业和单位备案情况的检查

对含ODS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ODS回收、再生利用或者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备案情况的检查

副产四氯化碳(CTC)的甲烷氯化物企业合法销售和处置CTC情况的检查

使用ODS作为化工原料用途的企业的ODS采购和使用情况的检查

参与

区应急局

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生产、使用、销售、维修、回收、销毁及原料用途等企业和单位的监管

7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牵头

区生态环境局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监测情况的检查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

8

机动车销售企业监管

机动车销售企业

牵头

区生态环境局

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

机动车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情况检查

参与

区商务委

机动车销售企业行业规范管理

9

机动车检验机构检验检测情况抽查

机动车检验机构

牵头

区市场监管局

对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许可事项和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

参与

区生态环境局

机动车排放检验情况检查

区公安分局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情况检查

10

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监督检查

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

牵头

区市场监管局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拼改装执法检查

强制性认证活动监管

参与

区消防救援支队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检查

11

民用枪支经营使用单位抽查

民用枪支经营使用单位

牵头

区公安分局

民用枪支制造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

民用枪支配售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

民用枪支配置使用单位使用枪支情况的检查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民用枪支经营使用单位抽查

12

保安行业相关单位抽查

保安行业相关单位

牵头

区公安分局

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服务活动情况的检查

保安培训单位及其培训活动情况的检查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保安行业相关单位抽查

13

消防产品监督抽查

使用领域消防产品

牵头

区消防救援支队

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生产和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14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各类工业企业

牵头

区应急局

工业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制度设置、落实等情况的检查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区生态环境局

危险废物监督检查

一般工业固废监督检查

15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检查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牵头

区文旅局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情况的检查

参与

区公安分局

对网站实际经营者真实身份的核查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网络安全情况的检查

16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的检查

营业性演出从业单位

牵头

区文旅局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经营情况的检查

参与

区公安分局

对外籍演出人员的工作类居留许可或工作签证的查验

大型活动安全情况的检查

17

旅行社行业监管

旅行社

牵头

区文旅局

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对旅行社虚假广告的检查

18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抽查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企业及平台

牵头

区文旅局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抽查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广告内容检查

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的网站

牵头

区文旅局

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网站抽查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广告内容检查

19

汽车市场监管

新车销售市场经营主体

牵头

区商务委

新车销售市场监管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新车销售市场监管

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

牵头

区商务委

二手车市场监管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二手车市场监管

区公安分局

二手车交易注册登记等监管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牵头

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监管

参与

区公安分局

对回收拆解活动的查验、监销等监管

区生态环境局

对回收拆解活动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管

20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检查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

牵头

区市场监管局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检查

参与

区商务委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检查

21

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房地产从业单位

牵头

区房管局

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检查

22

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建筑市场从业单位

牵头

区建管委

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建设领域消防产品的检查

参与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23

燃气经营企业监督抽查

燃气经营企业及其所属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牵头

区建管委

燃气经营许可证取得情况的检查

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营业执照规范使用情况检查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区消防救援支队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检查

区公安分局

非法储存、倒灌、销售液化气行为查处

区应急局

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管

24

涉嫌税收违法当事人的抽查

涉嫌税收违法当事人

牵头

区税务局

对涉嫌税收违法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的检查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登记事项检查

25

出口商品生产企业的检查

出口商品生产企业

牵头

杨浦海关

对出口商品生产企业的检查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26

劳动用工监管

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牵头

区人社局

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资支付情况检查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登记事项检查

区建管委

劳务用工检查

劳务派遣相关单位

牵头

区人社局

劳务派遣用工检查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登记事项检查

27

国家常规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

统计调查对象

牵头

区统计局

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检查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登记事项检查

28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

牵头

区应急局

购销流向

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

参与

区公安分局

备案台帐

29

危险化学品经营监督检查

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储存设施)单位

牵头

区应急局

许可经营

销售台帐

安全教育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危化品采购检查

30

食品餐饮环节监督检查

餐饮经营单位

牵头

区市场监管局

餐饮单位经营活动检查

参与

区人社局

劳动用工检查

区绿化市容局

店招店牌设施检查

31

职业病防治监管

职业病危害较重以上用人单位

牵头

区卫生健康委

对职业病危害较重以上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进行抽查

对职业病危害较重以上用人单位的职职业健康检查进行抽查

对职业病危害较重以上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进行抽查

参与

区人社局

对职业病危害较重以上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等情况进行抽查

32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监管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经营单位

牵头

区体育局

对游泳场所经营许可的检查

参与

区文化旅游局

做好游泳场所开放情况的检查

区文化旅游执法大队

区卫生健康委

对游泳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情况的检查

33

养老机构服务规范检查

养老机构

牵头

区民政局

对养老机构是否存在危及人生健康的行政检查

对养老机构是否存在生命财产风险情况的行政检查

参与

区消防救援支队

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消防监督检查

区卫生健康委

卫生状况的检查

卫生制度的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

食品安全情况的检查

34

对机动车清洗企业检查

机动车清洗企业

牵头

区绿化市容局

企业备案情况检查

清洗设施设置检查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登记事项检查

35

对洗浴场所监督检查

洗浴场所

牵头

区卫生健康委

卫生状况的检查

卫生制度的检查

参与

区公安分局

洗浴场所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

登记事项检查

36

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牵头

区市场监管局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GSP执行情况

参与

区医保局

医保限定用药管理执行情况

医保药品价格管理等相关事项执行情况

37

对美容美发店的监督检查

美容美发店

牵头

区卫生健康委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情况等

参与

区消防救援支队

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38

街道重点企业监督检查

街道重点企业

牵头

区应急局

对有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等情况开展检查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使用情况开展检查

39

爆破作业单位抽查

爆破作业单位

牵头

区公安分局

民用爆破物仓储情况的检查

爆破作业单位有关制度情况的检查

爆破作业单位作业情况的检查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爆破作业单位抽查

40

艺术品经营单位的检查

艺术品经营单位

牵头

区文旅局

艺术品经营单位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检查

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情况的检查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艺术品经营单位检查

41

托育机构监督抽查

托育机构

牵头

区教育局

托育机构从业人员管理的检查

参与

区公安分局

对托育机构治安安全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区卫生健康委

对托育机构传染病防治、饮用水卫生等监督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区消防救援支队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检查

42

动物诊疗行业检查

动物诊疗企业

牵头

区生态环境局

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文件检查

辐射安全许可证和从业人员上岗证检查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广告行为的检查

43

医疗美容行业监管

医疗美容“有照无证”市场主体

牵头

区卫生健康委

未取得执业许可,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检查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对违法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的检查

违法违规购买、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检查

44

实体书店检查

实体书店

牵头

区宣传部

出版物备案情况检查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登记事项检查

区卫生健康委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情况等

区消防救援支队

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45

剧本娱乐场所监管

剧本娱乐场所

牵头

区文旅局

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及剧本备案情况的检查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登记事项检查

区消防救援支队

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46

诊所监督检查

中医诊所、口腔诊所

牵头

区卫生健康委

诊所备案情况检查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以用辐射机构许可检查

参与

区生态环境局

辐射安全许可检查

47

加油站监督检查

加油站

牵头

区商务委

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检查

参与

区生态环境局

大气、水体、土壤、噪声、辐射、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情况检查

区应急局

人员资质、安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等监督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

计量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