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上海市杨浦区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04-09

2012年12月30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以及《2012年杨浦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杨府办发〔2012〕29号)的精神,由上海市杨浦区旅游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旅游局信息公开年报的页面(政务公开_上海杨浦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shyp.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旅游局办公室,联系电话:25032754。

  一 、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区旅游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建立了以主要领导为首的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体制,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2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信息公开、政府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区旅游局根据实践经验规划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健全信息发布协调、注重保密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也保证秘密文件的安全,继续规范和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积极稳妥的公开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定需要公开的过程中应公开的项目,落实相关人员责任,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情况

  为了使得信息公开工作有载体,区旅游局定期检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编制和更新、工作信息报送、公文类信息备案情况,按月报送月度统计、按年度编制年度报告等信息文件。积极完善本区旅游网站、丰富网站内容和信息量,新辟旅游资讯网站,专人负责定期更新和增添网站旅游资讯、工作信息、党务信息,并以五角场万达广场的杨浦旅游咨询服务中心为基点,便于市民和游客查询旅游信息,推进信息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旅游局到2012年12月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条(对2009至2010年的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补充),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其中新增杨浦网上主动公开《2011上海市杨浦区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个计划规划类文件及27篇公文(其中包括月度政务信息大事记12篇)。

  201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30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条

  30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条

  0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2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单位2012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

  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情况

  在公开信息工作中,区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和其他相关文件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局由办公室统一协调,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细化局信息公开的内容,根据行业管理、政策法规、办事指南、政风行风、奖励公告和企业活动等内容公开政务信息,展现我区旅游行业管理工作的进度和成效。将组织本区旅游行业学习《上海市旅游条例》、《上海市旅馆业管理办法》、旅行社行政审批条例、星级宾馆评定、A级景点评定、A级旅行社评定等管理工作的有关章程作为常态工作纳入全年计划,组织开展企业负责人、统计人员、窗口人员、农民工等不同人群的技能、安全防范的学习工作,推进针对性信息的公开。

  八、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进情况。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区旅游局采取在杨浦政务网、杨浦旅游政务网上公开为主,以《杨浦旅游》简报为辅,同步公开行政信息和政策,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工作中保证各类信息及时报送至市旅游局、区政府相关的信息,利用每月一刊的简报信息向近200家机关单位、旅游企业发布旅游政务信息。

  九、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做法和设想

  在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中,强调事件的解决,在接受咨询的同时协助旅游企业完成各种评定和行业管理工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成为了解行业需要、促进行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的有利渠道。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逐步增加更多规范性条例、即时性文件、规划性文件和政务信息的公开。

  十、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整改情况

  区旅游局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建议书(YA9-2012-1)的要求,对网上备案和统计月报工作的相关要求,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具体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区旅游局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建议书之后,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原因,不清楚的地方及时请教,并制定相应的对策,落实工作责任,及时进行整改。为顺利开展工作,局领导将相关要求,及时传达至各科室,要求各科室及时、准确提交属于信息公开范围的公文、规范、工作进展等。

  (二)加强备案

  结合《上海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区旅游局接到政府信息公开建议书后,立即开展了公文备案的整改工作。一是重申公文备案制度。指派专人负责执行公文的备案,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及时完成备案工作。二是逐步补全备案。根据时间顺序逐步将往年的公文进行备案。在接到政府信息公开建议书之后的一个星期内,已将2011年我局48篇政务公文及2012年已发的公文进行了网上备案,在之后的两个月内完成了2009年7月至2010年12月期间的全部公文的整理和网上备案,并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新产生的公文进行备案。

  (三)及时报送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的规定,区旅游局要求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坚持每月报送上月的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月报,没有信息公开咨询等数据亦要坚持零报告制度,自5月起恢复了信息公开统计月报的报送工作,完善日常履职工作流程。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因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故无特需支付的单项费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暂无单独设立的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支出。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无诉讼事件,故无费用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此项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