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应急管理局机构设置 2024-06-28

上海市杨浦区应急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协调推动党政工作落实,承担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指导党组织建设工作。

(二)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综合分析本区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组织协调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三)法制宣传科负责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和需备案规范性文件、经济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承担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法治政府建设、法律顾问管理等依法行政综合性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公共关系、社会动员等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等。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承担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等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五)应急减灾科。承担自然灾害防治综合协调具体工作、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协调灾害应对相关工作和监督考核等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负责应急体系和综合能力建设,承担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等工作,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并协调全区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各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应急值班值守等工作;负责全国和本市应急、安全、减灾等各类创建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管护和使用工作,监督检查各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责任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