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度杨浦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10-11

杨府办发〔2019〕18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度杨浦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010

 

2019年度杨浦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本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2019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本区今年重点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评估指导思想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公开促进改革举措落实、以公开强化市场服务和监管、以公开助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实效。

二、考核评估主要内容

主要是贯彻落实《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杨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杨府办发〔20195号)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政务公开组织体系和监督保障情况,包括组织领导、业务培训、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信息移交、工作保障等情况。

(二)政务公开基础工作情况,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机构职能公开、政务公开栏目内容更新等情况。

(三)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情况,包括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公示、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五公开”情况,重点领域的政务公开深化和推进,政策解读、热点回应、公众参与、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落实等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包括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规范性、合法性,依申请办理服务能力和水平、依申请转主动公开等情况。

(五)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好的做法、新的经验,以及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设想、意见和建议。

三、考核评估方法步骤

(一)单位自查

区政府各参评部门、街道通过政务外网电子政务平台的“信息公开”系统进入政务公开绩效考核专栏,对照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指标表开展自查,逐项填写指标完成情况,并按照规定时限提交书面的考核评估表。

(二)重点督查

在各部门、各街道自查基础上,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实地检查。

(三)专项核查

1.区政府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务公开工作,核实依申请公开规范答复等情况。

2.区司法局核实行政复议处理情况。

3.区委保密办提供保密审查机制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情况的评估结果。

4.区档案局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纸质目录送交情况的评估结果。

5.区财政局核实财政资金公开的自查情况。

6.“上海杨浦”门户网站提供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建设的评估结果。

(四)第三方评估

2019年已委托专业机构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社会评议,社会评议情况纳入考核评估结果。

(五)综合评估

区政府办公室汇总有关单位评分,并综合考虑其他情况,形成各部门、各街道考核评估总分。

四、时间安排

(一)2019930日前,各参评部门、街道通过政务外网电子政务平台的“信息公开”系统进入政务公开绩效考核专栏,填写、提交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表;各专项检查牵头单位提交专项核查结果。

(二)201912月上旬,联合督查组对有关部门、单位进行重点督查。

(三)201912月中旬,形成考核评估结果,纳入区绩效考核评估体系。

各部门、各街道要按照规定要求和时限,认真填写并报送有关考核评估材料,确保这次考核评估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