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杨浦区未成年人暑期工作的意见 2009-06-29
杨未保委[2009]5号
关于做好2009年杨浦区未成年人暑期工作的意见
各委员单位:
各街道(镇):
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4号)和《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09〕13号)的精神,继续推进《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两纲”)的实施,努力创建和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育人机制。现就做好2009年我区未成年人暑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迎接上海2010年世博会为契机,围绕“我爱我的祖国——向国旗敬礼、为世博添彩”活动主题,扎实推进民族精神教育和生命教育。引导和帮助未成年人调整身心、健全人格,培养能力,提高综合素质。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构建一个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满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求的社会大平台,使广大未成年人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有益、文明”的假期。
二、 工作重点
(一)主题教育活动
1、以迎国庆、迎世博为主题,深入推进民族精神教育
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以“我爱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为重点,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唱响红色经典主旋律。通过“参观辉煌成就、学唱爱国歌曲、颂读经典故事、观赏优秀影视、践行文明之旅”等形式,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祖国万岁”歌咏比赛;“绿色悦读”演讲活动;“美丽城市、阳光故事”体验城市发展创意作品征集;高中生“三个代表”社会实践等活动,帮助未成年人了解新中国成立60周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辉煌成就,引导未成年人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和社区建设,使他们在活动中体验民意、社情,抒发爱国情怀,感悟和提高对祖国美好未来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以迎接上海2010年世博会为契机,通过“了解世博、文明践行、畅想世博”等环节,组织开展“四个一”(即举行一次创意画和海报设计以及摄影比赛活动、开展一次世博志愿者储备和服务、宣传活动、组建一支中小学生团队员文明巡访团、组织参观一次世博园区建设)活动,积极引导广大未成年人深入学习世博知识,参与迎世博活动,奉献青春热情,注重品格修行,营造“我是世博小使者”的良好氛围。
2、以“我爱阳光、我爱杨浦”为主题,深入推进生命教育
继续以《未保法》为宣传重点,根据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本地区实际,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知法守法的能力。各学校要在学期结束前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法制教育;结合“6.26”禁毒宣传日要积极开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主题活动,组织学生参加由市禁毒办和市青保办联合主办的第四届“上海市网上禁毒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开展“和谐的城市、谦让的我,文明出行、守序有礼”文明交通活动;开展“沟通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的“我当小小心理辅导员”等活动,做好未成年人认识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的教育。
3、以“小小蒲公英、文明在行动”为主题,深入推进思想道德教育
充分利用杨浦“三个百年文明”教育资源和上海市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资源,根据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开展具有传承民族精神的文化活动,吸引未成年人愉快学习,开心体验。组织广大未成年人在家庭、社会、学校开展道德实践活动,通过开展“城市,让节能走进家庭——杨浦区青少年‘节能小当家’活动”;“踏上父母上班路”、“假如我是家长”等角色体验活动;“我运动、我快乐”每天锻炼一小时等活动,以强化习惯养成为落脚点,培养未成年人珍惜亲情、学会感恩,主动分担家务、磨练意志、热爱劳动,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在关注未成年人品格修行的同时,更要关注网络文明。要充分运用未成年人网络天地(www.ontv.sh.cn)和“心域网”上开通的道德实践活动专题网页,组织广大未成年人、家长、专家学者开展网上交流,利用论坛阵地,发表感言评论和收获体会,在分享中继续道德成长。吸引学生在校、在社区信息苑上网,引导学生不买、不看、不传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口袋书”和盗版光碟,不进入不宜涉足的娱乐场所,远离社会“网吧”。
(二)其它教育活动
1、以“共享蓝天、关爱成长”手拉手活动为主题,继续关注弱势群体。要立足全面覆盖,也要突出重点,对一些特殊群体加大关爱和帮助的力度,特别是关注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子女、贫困家庭子女、失业家庭子女、残障孩子等未成年人的假期生活,让他们同样体验精彩,收获成长。继续办好暑托班,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社区学校,积极探索暑托班有效的运行机制,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
2、以“快乐社区”活动为主题,继续开展具有社区特色的主题活动。针对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的特点,开展贴近生活、贴近社会具有时代气息和创造活力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社区实践活动。通过大手牵小手的形式,充分发挥中学生的优势,让广大的高年级学生主动参与设计,组织小学生开展内容多样的假日小队活动,施展各自潜能,感受活动乐趣,形成家庭与学校之间、学校与社区之间、社区与社区之间良性互动的局面。
三、 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统筹规划
1、各级领导要贯彻“两纲”精神,进一步明确未成年人暑期工作责任在政府、基点在社区、学校为骨干、家长共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司其职,探索和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切实有效的工作模式,做到有计划、有载体、有效果、有亮点,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设良好环境。
2、各委员单位、街道(镇)、学校要建立暑期工作领导小组,本着“统筹协调、全面安排、分工负责、共同落实”的原则,要将未成年人暑期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周密部署,精心构思,创新设计,突出主题,主动整合社会资源,打造吸引未成年人热情参与的活动品牌。
3、各单位要明确工作目标,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落实经费,抓早、抓实、抓好暑期工作,并请于6月26日前将暑期工作计划、暑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报区暑期工作办公室。
(二)加强管理、认真实施
1、加强监管,不断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工商、城管、公安、文化稽查等部门在暑期中要加大对活动场所的检查力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设良好的社会环境。特别是对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性场所以及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按照《未保法》的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请于6月26日之前将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检查不少于4次)交区暑期工作办公室。
2、资源共享,不断开拓未成年人活动场所
(1)根据《未保法》的要求,区文化、体育、博物馆等场馆应以无偿或低费的形式向我区手持《“我爱阳光、我爱杨浦”杨浦区小公民暑期活动护照》的未成年人提供活动资源。请有关单位于6月22日之前将本单位场地资源开放的内容、场馆的地址、开放的时间以及优惠开放的价格情况明细表交区暑期工作办公室。
(2)各街道(镇)要统筹、协调社区内资源,合理组织未成年人参加暑期活动。统筹协调辖区内各中小学活动场地的开放时间、内容以及街道的各类主题活动安排情况,列出《暑期街道场地开放明细表》,让学校、学生、家长明确,使辖区内资源得以充分利用。请于6月22日之前将社区资源、社区学校安排、学校场地开放情况的安排明细表交区暑期工作办公室。
(3)各中小学校场地、设施(包括电子阅览室、电脑房、图书阅览室)要免费向本校和社区未成年人开放。各校要主动与所在街道(镇)、居委会联系,商量制订《学校场地设施开放安排表》,居委会要与学校共同做好管理工作。区教育局、街道(镇)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各校场地资源开放情况将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和行为规范示范校、文明学校的评比。
3、提高认识、不断深化未成年人社会实践认证管理试点工作
各校及相关社会实践认证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学校探索的积极性,试行“电子学籍卡刷卡积分制”,作为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力争形成一套学生、学校、社会实践认证工作试点单位三者良性循环机制,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推动未成年人的校外教育工作。此外,各校领导、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老师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引导学生发挥“小护照”在暑期活动中的作用。暑期结束后交学校,学校将“小护照”妥善保存,纳入学生期末综合评定,作为评选“三好学生”、“市区优秀志愿者”的条件之一。
4、教育延伸、不断拓展自身的工作领域
学校要选派爱岗敬业的教师担任社区辅导员,认真参加社区辅导员培训,协助社区搞好暑期工作并用好《杨浦区暑期社区辅导员工作手册》。社区辅导员要服从社区工作的统一安排,每周至少三个半天参与社区工作,各街(镇)、居委会要结合辅导员的工作情况对社区辅导员进行考核,并于暑期结束后反馈给学校。学校要关心社区辅导员的思想、工作及生活情况,适当给予工作津贴。
5、关爱成长,不断完善未成年人工作的安全机制
(1)各校要根据实际,印发《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让学生家长了解暑期工作的要求和安排,指导家长掌握“甲型HINI”等疾病防控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警惕各种诈骗手段,切实履行监护人责任。学校要在放假前,对未成年人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专题活动,重点强化督促未成年人安全使用煤气、安全使用电器、安全饮食、遵守交通法规、不私自下河游泳,切实提高每一个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各校在组织学生参加各项活动时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控制非正常伤亡事故的发生。
(2)未保委成员单位、各街(镇)、学校要做好成长困难学生的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夏令营、文体竞赛等主题活动,依托社区落实帮教措施,有效降低和控制案发率。学校和社区要关注中考、高考失意学生的心理健康,特别要加强未成年人青春期健康教育。要关心、丰富外来务工子女的假期生活,尊重和维护外来务工子女的合法权益。
6、总结表彰、不断提高暑期工作的实效
(1)各街(镇)、学校每周至少要提供一篇暑期活动信息稿交区暑期工作办公室(区暑期工作办公室邮箱:qingbaoban@sina.com),及时了解各街(镇)及学校暑期活动的内容、参与人数、活动效果等情况,以便及时发扬先进。
(2)为激励各成员单位、社会各界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调动广大教师、社区工作者及未成年人参与暑期工作的积极性,组织开展暑期工作先进集体、个人、诚信先进居委、优秀社区辅导员和学生社区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表彰活动,共同营造全社会为未成年人服务的氛围。
(三)教育系统暑期工作要求及工作日程安排
1、具体要求:
(1)坚决贯彻执行教育部、市教委和区教育局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一系列规定,严禁大面积补课,严禁举办各类学科班,严禁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组织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补课,尤其是举办“小五班”等。区教育督导室将会同有关职能科室进行检查,对违规学校将予以通报、限期纠正,并在年检中予以一票否决。
(2)贯彻[沪教委基(2000)26号]文件精神,健全教师访问学生家庭的制度。今年暑期,起始年级班主任要进行全面家访,对新编入公办学校的外来务工子女要全面家访。其他年级访问三分之一以上学生家庭,任课教师家访五名学生。要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和沟通,了解学生暑期生活,并做好家访记录。
(3)各校应做好学期末复习、试卷命题、考试阅卷评分、评语撰写、召开家长会、清退代办费及暑期工作安排等工作,完成各项小结和资料归档工作。
(4)各校要按有关政策规定,做好起始年级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并做好毕业生衔接工作。做好初中预备年级新生入学教育工作。高一新生军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暑假期间,幼儿园原则上不放假,各幼儿园要切实做好在园幼儿的防暑降温及安全、卫生工作,做好儿童“手足口病”、“甲型HINI”的防治工作,保障幼儿园日常工作规范、正常、有序,工作人员进行轮休。各幼儿园要做好9月1日的开学工作,不得提前组织新生入学。
(6)做好暑期学校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值班。放假前对学校校舍、三产用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杜绝安全隐患;各单位要成立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制订应急预案并落实到人,健全汛期值班和报告制度;在防汛防台期间要注意收听气象预报,遇到最大风力八级以上的热带风暴或暴雨(以气象预报为准),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及时到岗值班。
(7)各校组织教职工外出旅游、考察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申报,必须做好安全工作预案,经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并确保安全。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赴外省市学习、考察、旅游、探亲需提前一周报局办公室。
(8)要落实专人做好校园技防设施的使用和检查工作,有基建和房修任务的单位还要配合工地施工管理,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学校组织学生活动要绝对与施工场地分离。
2、工作日程安排:
(1)今年暑期从7月1日至8月31日,全区集中返校4次,统一定为7月16日、7月30日、8月13日和8月27日。
(2)6月24日、25日和26日期终考试;
6月30日结业式;
6月26日下午社区辅导员到社区报到;
6月29日、30日下午学生到社区报到;
7月1日至7月5日暑期教师培训;
(3)8月19日、20日、21日举办教育系统党政干部学习班。
(4)8月24日、25日新教师培训;
8月27日、28日学科培训。
(5)8月25日行政、教职工上班;
8月27日学生返校、交费、注册。
(6)8月28日、8月31日、9月1日检查开学工作。
(7)9月1日新学期开学。
今年,我区暑期工作由区未保委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未保委主任吴乾渝同志任组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苏建雄同志、区教育局副局长徐建萍同志、团区委副书记王伟同志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郝健霖、姚雯、余娟、方颖、周靖毅、戴耀红等同志组成,办公室负责人为姚雯同志,办公地点设在区未保办(地址:宁国路486号,区教育局四号楼,电话:65191198、65193660*407,传真:65432228,邮编:200090)。
杨浦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代章)
杨浦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杨 浦 区 教 育 局
共青团杨浦区委员会
二00九年六月十二日
主题词:教育 未成年人 暑期工作 意见
抄送:邹明部长、吴乾渝副区长、市青保办、市暑期工作办公室
杨浦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6月12日印发
(共印3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