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20

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2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办公室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海杨浦”门户网站(www.shyp.gov.cn)下载。

   2022年,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严格落实本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引导、服务、监督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效应,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透明政府建设。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切实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对市民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做到应解读尽解读。二是办好政府开放日。结合重点工作,2022年我局的政府开放日活动面向各街道城建中心、各物业服务企业,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以线上视频会议形式开展杨浦区商品住宅维修资金及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专题培训,收获了广泛好评。会后,通过微信群的方式持续为各街道城建中心和各物业服务企业答疑解惑,大大拉近了政企距离。政府开放日活动结束后,我局将《商品住宅二手房交易补足维修资金》流程手册放置在区政府政务公开专区,供市民参考。三是持续加强重点领域公开。针对土地征收、旧区改造等面向特定区域和人群的公开事项,通过基地电子屏进行主动公开,延长主动公开点开放时间,方便居民进行查阅。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公告在上海杨浦门户网站及时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

   优化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办理流程和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三)政府信息管理

   依据《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公文类信息各部门在草拟文件的同时,应注明公开属性,严格按照公开保密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一网通办”、“12345”市民服务热线、网上咨询等渠道,对热点问题及时作出解答回应。通过杨浦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微信公众号“杨房宣传”进行信息发布。2022年,我局通过“杨房宣传”微信公众号发布推送115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形成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协调、办公室负责、责任科室落实和专人统一管理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会商机制,2022年我局共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培训会10余次,要求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强化措施,把政务公开作为长期性的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二是规范信息公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相关部门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公开条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82

0

 0

 0

0 

0 

88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5

0 

0 

0 

 0

 0

 7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59

0

0

0

0

0

55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3

0

0

0

0

0

3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6

0

0

0

0

0

6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0

0

0

0

0

0

6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7

0

0

0

0

0

7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7

0

0

0

0

0

7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6

0

0

0

0

0

36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19

0

0

0

0

0

219

(七)总计

902

0

0

0

0

0

90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5

0

0

0

0

0

5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87

11

39

64

 601

12

0

 0

0

12

9

0

0 

1

1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严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发展理念,2023年,我局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把考核清单进一步细化,层层落实,责任到具体的科室,将重点放在重大决策的全流程公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透明政府建设。针对重点工作,定期进行动态更新和链接检查,杜绝错链情况发生。深入挖掘,将重点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高度融合,形成政务公开创新典型案例或公开产品。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信息处理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相关要求执行,并将收费事项在“上海杨浦”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2022年,我局共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二) 创新工作方面

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屏建设。自2020年以来,我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特别对申请数量集中的旧改征收领域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梳理,按照《条例》、《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逐项确定公开属性,制作了公开目录详表,涉及基地基本情况、政策、公示内容、房源情况、安置情况等五个方面19类信息,在征收事务所设置了主动公开查阅屏,向基地居民在工作日开放,力求通过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查阅权。

   (三) 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目前网民留言较为集中的问题为自己的居住地是否纳入旧改范围,我局加快流转速度,能够做到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复。二是精准推送工作开展情况。通过“上海杨浦”微信公众号,推送《顺延3个月缴纳!来看杨浦新建住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细则》,以问答的形式解市民关心的问题。疫情期间,实地检查加梯项目,把《杨浦区修缮工地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流程》下发给代建单位。针对海尚雅园、云萃华亭项目也进行了政策宣讲和实地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