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7

 

2020年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11日到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海杨浦”门户网站(www.shyp.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市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惠民路8002号楼,邮编:200082,电话:6541891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上海市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本机关”)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规定》,根据市、区两级政府关于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在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方面,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本机关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效能。

(一)主动公开方面

对《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予以发布,并做好已发布信息的维护更新,确保发布信息的及时、准确。

1、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发布本机关建设和管理工作公文146件,公文公开率达97.98%。公开规划和年度计划,发布了杨浦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杨浦区建设管理委2020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公开财政信息,发布了本机关和委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单位决算。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672件。

2、加强重点公开领域信息公开。根据2020年市、区两级政府部署安排,制定了本机关重点公开领域任务表。年内,依托网站和新闻媒体,对所涉及的四方面重点公开领域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发布了2020年度实事项目计划安排、推进及完成情况,申报杨浦滨江南段绿色生态城区的请示、近期重点项目实施计划,《上海市杨浦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2018-2035)》及政策解读,杨浦区河湖长名单及更新名单,杨浦区城市精品示范路建设情况,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杨浦区建设工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3.0版落地情况,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等城市精细化管理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杨浦区建设工程巡查情况通报,本区市政基础设施“双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等信息。举办了杨浦滨江建设工地开放日活动和轨道交通10号线二期工程竣工前试运营公众开放日活动。

3、落实决策信息公开。贯彻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对决策程序过程中的信息及时公开发布。加强公众参与,在“上海杨浦”门户网站上开展了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区城区管理精细化十四五规划编制公众问卷调查,公开了邀请公众参与规划方案审议的会议信息,发布了《关于上海市绿色生态城区(杨浦区滨江南段)的公示》。落实《杨浦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规定,丰富解读形式,对《杨浦区办理建筑许可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新一轮改革总体工作方案》、《上海市杨浦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2018-2035)》进行了政策解读。通过网站和新闻媒体及时发布重大工程建设进展信息。

4、加强服务信息公开,重视公众回应。对市政府“一网通办”上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公共服务等44项行政办事事项进行了修订和信息更新。在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发布了《“指尖上的交通”“乐行杨浦”帮您解决“开车堵”、“停车烦”交通难题》、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公共停车场(库)经营备案审批改革、道路工程竣工通车、公交线路调整优化、公交港湾式车站改造等信息。加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2020年本机关共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区政协提案50对本机关牵头合办、主办的29件建议、提案办理结果进行了公开。回复网上咨询9件。修订了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加强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申请人沟通,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答复告知。2020年度本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6件,其中,办结63件,3件顺延至2021年度答复告知。依申请公开事项主要涉及建设工程审批、监管、道路交通等方面。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制定了《杨浦区建设管理委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杨浦区建设管理委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化目录》。严格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严把公文审批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谨审慎做好公文公开属性的认定、审批,不断提高公文主动公开率,及时按规定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发布公文信息。根据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推进情况,按规定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并做好信息的更新维护。定期按时向区档案馆报送备案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

强化“上海杨浦”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发布“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方面信息。依托“上海一网通办(杨浦区管网)”平台,对行政办事事项信息加强管理维护。加强与市主管部门工作对接,通过工作平台、系统及时归集上传信息,并在市主管部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上公开建设工程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信息。加强报刊、电视台等传统新闻媒介与上海发布、杨浦公众号、文汇APP、学习强国上海学习平台等新媒介的优势互补,及时发布建设和管理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发布的广度、受众度和快捷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机关年度工作目标中,压实各科室、委属单位责任,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协作配合,加强指导、督查、考核。认真落实第三方对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评估反馈问题的整改。积极参加市主管部门和区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7

61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15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9

278

59

行政强制

0

3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434785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5

1

0

0

0

0

6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

1

0

0

0

0

2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6

0

0

0

0

0

3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62

1

0

0

0

0

6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1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进一步推进加强。二是政策解读的范围还不够全面深入,解读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三是公众参与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服务信息发布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和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丰富解读形式,提高政策解读的效果。三是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加大决策过程中公众参与力度,丰富和拓展公众开放日活动的事项和形式,强化人民建议的征集和回应。四是关注民生,强化服务意识,围绕人民群众生活中的热点、难点、堵点,加强发布服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