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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关不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哪些救济途径?
2019-06-20
索引号:
-2019-00001
发布机构:
区规划资源局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政府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 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政府机关违反本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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