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民防办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10-28

杨浦区民防办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2020年,我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完善制度建设,强化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扎实推进区民防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办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杨浦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推进单位法治建设。党组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学法,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中心组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等法治政府建设精神。二是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坚持将学法用法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带头学法、讲法,党组学法2次,全体人员学法2次,提升了全体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

二、严格依法行政,构建法治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民防法治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杨浦区民防办关于公用民防退出序列工程拆除的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杨浦区非公用民防工程维护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进一步加强民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二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为了适应法治建设工作的需要,建立健全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资深律师担任单位法律顾问。积极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在行政复议案件和应诉案件均由法律顾问进行先期研究并提出法律意见。在重大决策事项中,预先征询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确保行政决策符合法律规范。截止至8月份,委托法律顾问对民防工作合同审阅方面提供法律咨询25项次。三是逐步完善“三项制度”。根据《上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及市民防办相关民防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部署,逐步规范、理顺了行政执法的工作机制和操作规范,拟定了《行政执法全记录操作细则》、《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初步出台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四是规范现有文件。清理本单位内的规范性文件,废除过期、无效文件。规范区民防系统合同审阅流程,通过制定新的管理办法,实施分级审核,确保合同符合法律法规及民防内部控制管理要求。

三、规范实施行政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为切实做好民防工程结建和建后日常使用的监督工作,根据市民防办关于事中事后监管的管理办法、区府对标试行营商环境3.0版工作实施方案拟定了民防工作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承诺对同一项目,从建设起到投入使用,做到“全生命周期监管、跨前一步服务”,借互联网为监管办法、以电子化为监管支撑,以信用体系为主要惩罚手段,由专门领导小组负责监管事宜,确保民防工程结建落实到位、民防工程使用安全,并逐步形成民防系统的监管经验。

四、稳步推进“一网通办”工作机制

一是根据市、区审改办要求,根据本区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一网通办”上的民防行政权力办事指南、流程图、疑问解答等。二是梳理本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统一纳入“一网通办”中,逐步作为“两个免于提交”事项对外公示。三是根据市民防办的要求,做好“一网通办”行政审批事项材料需求更新、时限“双减半”工作要求。四是根据本区工作实际,再减环节、简流程。根据加快建设智慧型服务政府的要求,积极配合区“一网通办”工作专班推进政务数据完善及落实政务数据共享工作,进一步做好电子证照归集,梳理本办的审批电子证照,报市民防办。

五、制定配套文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我办领导一直重视行政审批改革,安排分管领导重点抓落实开展审改推进工作,传达工作内容,要求职能科室落实相关工作。根据区审批审查中心通知要求,参加本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研究会,根据《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文件精神,剖析研讨加快本区重大项目建设的新举措、新办法,对标对表《若干措施》具体内容,实施会商制、包干制。二是出台配套文件。为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切实落实事前承诺+事中事后监管的新模式,出台了《杨浦区民防办关于民防工程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试行),一是要求由职能科室具体负责落实跨前一步审批服务,由监管科室实施在建项目、在用工程专项监管和日常监管;二是由我办主要领导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牵头联合执法检查,为辖区内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六、存在问题

一是民防行政审批有待进一步优化。继续充分贯彻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求,结合全区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完善区民防行政审批改革制度、简化操作程序,重视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完善、精简民防行政权力清单,明确民防执法办案职责任务及流程,规范民防行政行为。

二是依法监督管理职责有待进一步强化。深化民防资产委托管理,坚持公益性为导向,督促并协助受托单位对辖区内提供公益服务的民防工程进行梳理,服务民生,强化地下空间安全管理。落实按照分类、分级和属地化管理原则,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问题通报、双向抄告、整改督查跟踪反馈制度。建立区地下空间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开展多层次、多灾种演习,不断加强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安全管控能力,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

 

 

上海市杨浦区民防办公室

20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