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02-25

2014年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杨浦区政府网站(WWW.SHYP.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25032558

 

一、概述

今年以来,我区紧紧围绕“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和法治环境最好的行政区之一”的目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认真贯彻《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区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完善“上海杨浦”门户网站中信息公开模块内容,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实效。  

一是依托“上海杨浦”门户网站,完善政府信息目录。通过利用“上海杨浦”门户网站、部门网站、政府公报等多种平台,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完善政府信息目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今年上半年在“上海杨浦”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内新增了行政处罚模块,主要用于公开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二是继续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按照市政府要求,做好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公开部门预算、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及部分中央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基础上,进一步公开部门决算和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范围扩展到市区联动专项资金的公开等,重点推进五角场镇的财政预决算公开。目前五角场镇政府的财政预算信息已按时间节点公开。三是继续推进社会关注度高、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的相关信息的公开。及时发布本区幼儿园、中小学招生考试、保障性住房等信息,规范公布征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等信息,积极推进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环评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定期公开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等监督检查信息。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与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考核评估和问责机制。

一是落实各项制度措施。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配套工作规范。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强化党政混合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强化公文备案、月度统计、季度通报等工作制度,提高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化水平。二是完善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制度,深化考核评估的方法和途径,修订完善了《2014年度杨浦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在征求相关部门、街镇和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意见后,现已下发执行。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和交流。充分发挥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协调、推进作用,针对部门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通过日常沟通、上门指导、发整改通知书等手段,提升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强兄弟区县之间、部门之间业务交流,提升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止到2014年底,本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4887条,主要公开在“上海杨浦”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各部门、街道(镇)网站内,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4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65条,主要内容包括区政府有关管理文件、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政府机构和人事任免、政府行政权力目录等信息。

  (一)主动公开范围

  1、管理与发展计划方面

公开了区政府有关管理文件,如《关于印发<杨浦区储备土地临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杨浦区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印发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的通知》、《关于印发<上海市杨浦区质量强区工作实施方案(2014-2015)>的通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印发<杨浦区关于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上海市杨浦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的通知》等。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公开了救助帮困、养老服务、优抚安置、社区建设、赈灾救灾以及本区实施市政府有关帮困和社会救助政策规定的信息。如《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区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项目的通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关于本区2014年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等。

  公开了教育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教育政策、办事制度、招生考试、教育收费等方面的信息,如《关于印发<关于2014年本区高中阶段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2014年初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

  公开了公共卫生方面的信息,主要有社区卫生服务、孕产妇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疾病防治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了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方面的政策信息,如《关于印发<杨浦区关于建立中小微企业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平台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信息。

  公开了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的批准书、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信息,主要包括房屋拆迁公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房地产经纪企业资质,以及旧房改造项目的有关信息。

  公开了其他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主要包括市场物价监测报告、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检测报告、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情况、食品安全情况公示以及赈灾募捐款项等信息。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进一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继续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和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工作,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充实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丰富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公开部门决算和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范围扩展到市区联动专项资金的公开等,重点推进五角场镇的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开了《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4年杨浦区区本级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和《2014年杨浦区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等信息。

  公开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机构及其监督情况方面的信息,相关澄清、变更及中标、成交公告也一并发布,涉及政府采购工程招标项目同时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行政管理服务中心网站发布,接受社会监督。2013年共发布469条政府采购项目公告信息。

  4、政府机构和人事任免

公开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的信息,包括政府各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及政府机关处以上干部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和录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信息。

  5、其他相关事项

  坚持“用权必有据、行权必严格”,严格规范行使政府行政权力,主动公开区本级和部门行政权力目录,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强制等政府权力共4350项,下一步研究制定本区行政权力目录管理办法等。

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收费及其他行政处罚情况的有关信息。推进行政执法事项及行政执法结果的公开,主动公开安全生产事故信息与处罚情况及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和食品安全检查情况等部分行政执法结果。

(二)主动公开途径

  1、互联网

  市民通过“上海杨浦”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其子栏目,可查阅区政府及其委、办、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受理”栏目可向区政府各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状态;为方便公众查阅各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门户网站实现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通过“上海杨浦”门户网站接受市民来信咨询,来信人可通过网站登录的方式,查阅来信咨询的处理状态和结果。

  2、公共查阅点

  区档案馆汇集41个区级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文本7275件。2014年,杨浦区档案馆、杨浦区图书馆、杨浦区延吉图书馆、杨浦区少儿图书馆等4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共接待公众查阅政府信息8524人次,借阅文件2049件,提供信息公开咨询服务1607人次。

  3、政府公报和杨浦时报

  通过区政府公报公开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相关文件、区政府常务等会议信息,区政府人事任免、机构设置以及大气水环境质量检测报告等信息。区政府公报每月15日出版,通过区档案馆、企业办事大厅、各街道办事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公共图书馆等免费向公众发放,每期发放量9500份。区政府各机关还利用杨浦时报发行渠道,及时公开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4、其他渠道

  利用每月一次区机关干部下基层的“一线工作法”,区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分别到全区300多个居委会和联系企业,宣传解读公众和企业关注的重要政府信息,解决市民和企业提出的困难问题。

利用杨浦区政务微博平台,优化网上服务群众工作平台,加大网上掌握舆情、网下解决问题的力度,使本区利用网络做好群众工作迈上新台阶。杨浦政务微博自20113月启动以来,进一步推动了政府网站与微博的能动整合,在发布内容上进行了多样化、人性化、及时性的多种尝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杨浦政务微博自开通以来,共发布信息66102条,粉丝累计26.97万余人,推动解决居民生活、城市管理等方面问题6000余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区政府2014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62件,其中当面申请 332件,信函申请75件,网上申请154件,其他形式申请1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房屋拆迁强制执行类信息,如强制执行通知书、执法依据、执行单位等;还有涉及国有土地审批类信息,如国有土地使用权批文、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等文件;其余涉及财政类、审计类、环保类等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56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424件,其中:“同意公开”和“同意部分公开”的215件,占总数的50.7%,“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的23件,占总数的5.4%;“信息不存在”的62件,占总数的14.6%;非本机关职权范围66件,占总数的15.6%;“申请内容不明确”的9件,占总数的2.1%;“重复申请”的13件,占总数的3.0%;“不予公开”的17件,占总数的4.1%;“其他”的19件,占总数的4.5%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区2014年度发生针对本区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27件,其主要事由是动拆迁(征收)等信息。其中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3件。

  发生针对本区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24件,主要事由是规划土地类信息等,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5件。

  发生针对本区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免除收费情况

本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规定收费或给予减免,全年共收取文件检索、邮寄、复制费用571.2元。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深度继续拓展,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不足和差距,公开的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还需围绕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工作,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率。

一是继续发挥“上海杨浦”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梳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政府信息,涉及到群众普遍关注的政策信息尽可能做到主动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公开。大力推进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权力清单、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府决策信息的公开。三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范围,探索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延伸,便于群众查阅、搜索。争取年内实现每个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都能配备专门查阅电脑和工作人员,指导协助市民查阅政府信息,方便群众获取相关政策信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影响力。

()建立健全源头介入公文属性认定机制,提升公文主动公开率。

坚持执行新修订的区政府发文申请流程,建立健全源头介入公文属性机制,对免予公开的公文注明免于公开理由,并对各信息公开主体单位的发文程序进行不定期抽查,促进部门对公文属性的准确认定。坚持定期通报制度,制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将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率等内容全区面上情况分析通报区领导及全区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并逐步深化通报内容。加强各部门对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提升全区公文的主动公开率。

()加强财政信息和审计信息公开,提高政府资金公开透明度。

按照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做好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推进五角场镇本级预决算和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公开。原则上,已经实施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部门都应向社会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逐步做到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的都向社会主动公开。推进审计政务信息公开,促进依法审计,提高审计监督的透明度,便于公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四)进一步加强对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切实提高对党政混合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与党委及其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把握党政混合信息公开的原则,规范党政混合信息的公开程序,严格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公开党政混合信息,特别是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建立健全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确保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全面、深入、规范、有序。

(五)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与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考核评估和问责机制。

制定我区关于《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发挥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协调、推进作用。加强年初工作要点下发与部门细化推进工作,健全信息公开通报制度,加强工作过程监督。通过下发政府信息公开建议书的方式,对各相关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并积极发现问题,针对工作薄弱环节以及复议被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情况,督促指导相关单位采取措施切实整改。全年考核结合部门整改情况与日常工作进行分段评分,深入做实绩效考核有关工作。

(六)拓展政府门户网站的互动功能,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体系

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民众关注热点,通过网上意见箱、公众评议、网上调查等方式,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及时了解区域内民众对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评价,将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年内拟在门户网站上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模块,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解疑释惑,拓展政府网站互动功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评议方式

七、指标统计附表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统 计 指 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957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8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8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92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306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5118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1296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6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1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2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2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187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562

     1.当面申请数

3110

332

     2.传真申请数

3120

1

     3.网络申请数

3130

154

     4.信函申请数

3140

75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424

     1.按时办结数

3210

309

     2.延期办结数

3220

115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573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2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197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18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4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6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4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6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1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66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62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167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2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27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24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3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24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19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5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571.2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44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4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5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28

     2.兼职人员数

8320

24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75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