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杨劳人仲(2025)办字第315号
2025-04-21
上海市杨浦区买菜么食品店(个体工商户):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刘远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裁决,因无法向你送达裁决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杨劳人仲(2025)办字第315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对申请人刘远的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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