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杨劳人仲(2024)办字第3249-1~15号

2025-01-07

上海泽稷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祝峻业、刘飞、李雄炜、单丽娜、陈嫣然、朱庭瑜、何静、陈玉蕾、范杰、张悦、韩星、韩洋洋、何方宇、晁敏、郑海靖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等的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杨劳人仲(2024)办字第3249-1~15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应诉及开庭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会定于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上午9时至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下午16时在上海市长阳路246722号楼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未按期参加仲裁活动,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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