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本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1-03-26

为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关于“完善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的工作要求,在总结前期探索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我区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化、体系化、长效化建设,根据市六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法宣办〔2020〕10号)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高质量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支持体系,切实推进中小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本区所有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对师生人数众多、治安状况复杂的学校,可根据需要聘任2名以上法治副校长。

三、协调机制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法宣办联合建立区法治副校长专项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组长由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区法宣办主任担任,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等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单位相关业务科(庭)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区法宣办牵头负责法治副校长的选聘、审核、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及时发现、培养典型,交流推广经验。

2、区教育局配合区法宣办做好法治副校长的选聘、审核、培训、管理和考核等工作,要把法治副校长的工作情况作为评估学校整体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3、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派出单位提供符合资质的法治副校长人选,并督促、指导和支持法治副校长有序开展工作。

四、任职条件

法治副校长是指不脱离原工作岗位,不占学校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的,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单位选聘、派出的公职人员。法治副校长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德优秀,作风正派,具有志愿服务和奉献精神,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

2、有较丰富的法律知识与实践经历,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能正常开展工作。

3、原则上为派出单位中层及以上干部,其中高中、高职学校法治副校长由处级以上干部(含处级)担任。

4、一般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政法工作多年的法律工作者学历可高中以上。

五、工作职责

法治副校长按照聘任协议约定的职责和范围履职,主要参与以下依法治校工作:

1、参与制订学校法治教育规划、计划,协助学校开设法治教育课程,做到教学计划、教学内容、课时、师资、考核“五落实”,健全社会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支持体系。根据治安形势变化,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生特点,开展以案释法、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律情景剧展演、辩论会、理论研讨、法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每年在任职学校应当组织落实一般不少于4课时的法治教育任务。

2、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法治教育与法治培训,督促学校健全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涉及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入职前查询和从业限制等制度机制。

3、协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开展依法治校、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

4、了解掌握学校周边地区治安动向,提出工作建议并积极参与组织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

5、参与学校纠纷协商机制,主持或参与学生安全事故纠纷的协商调解;参与学生欺凌治理和罪错学生教育矫治等工作,完成学校要求的防治学生欺凌的训诫职能及教育任务。

6、依法妥善处理在校教师、学生违法犯罪案件,配合相关部门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的案件,加强对涉案未成年学生的隐私保护。对校园内发生的严重违纪问题,督促学校根据校规校纪妥善处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7、协助学校沟通与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法治教育机制的完善。

8、指导学校开展法治宣传周(月)以及法宣主题教育工作;协调本单位与签约学校开展参观互动活动;指导学校利用安全体验教室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9、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指导和推动学校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创建,积极营造法治教育的浓厚氛围。

10、其他与学校相关的法律事务及青少年法治宣传工作。

六、选聘流程

1、区教育局统筹区内学校、明确法治副校长的人员需求,确定拟选聘法治副校长的学校名单。

2、区法宣办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派出单位法治副校长分配名额。

3、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派出单位根据分配名额及就近原则,推荐上报符合法治副校长选聘条件的人员名单。

4、区法宣办会同区教育局共同审核确定本区法治副校长选聘名单。

5、学校在区教育局指导下开展法治副校长选聘工作,与法治副校长订立聘任协议,并颁发聘书,以适当方式向社会进行公示。

6、经聘任后的法治副校长名册由区法宣办、区教育局分别报送市法宣办、市教委备案。

七、日常管理

1、法治副校长接受区法宣办、区教育局、聘任学校和派出单位的联合管理。

2、由区法宣办会同区教育局共同制订法治副校长业务培训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业务培训。

3、学校应当建立法治副校长工作评价和档案管理制度,由所在学校以年度为单位为法治副校长作出工作评价鉴定,并将结果报送区法宣办、区教育局。区法宣办会同区教育局每年对区内法治副校长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抽查。

4、法治副校长任期一般为三年,可以续聘。已聘任的法治副校长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或根据本意见规定开展对法治副校长的考核后,认定法治副校长不能胜任的,可以予以解除聘任协议,由学校向区教育局提出增补申请,由区法宣办启动选聘增补程序予以调整。

5、对在法治副校长工作实际运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可提请协调小组进行商议。

 

八、工作要求

1、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就法治副校长工作建立定期沟通机制,进一步完善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建设,编制《杨浦区法治副校长履职日志》,对法治副校长的工作方式、工作要求等内容作进一步明确,制度化保障法治副校长参与学校治理的及时性、有效性。

2、区法宣办和区教育局要定期向各派出单位通报本单位派出法治副校长的履职情况。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法治副校长,由区法宣办会同区教育局联合进行通报表扬,同时将派出单位建议作为考核其工作、晋职、晋级和立功受奖的依据之一。对推荐、聘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成绩突出的派出单位、学校,将作为推荐评选国家级、市级法治示范创建和普法表彰的重要依据。

3、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派出单位要积极支持本单位派出法治副校长的工作,帮助解决困难,并将工作情况纳入个人年度工作考评。

4、学校应当为法治副校长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工作保障,配合法治副校长做好相关工作,主动介绍校园的有关情况,涉及到法治副校长履职的重要会议、活动,应事先与法治副校长沟通,并通知其参加。

 

附件:1.杨浦区法治副校长专项工作协调小组名单

     2.杨浦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名册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       

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        

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       

上海市杨浦区司法局         

上海市杨浦区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            



附件1:

杨浦区法治副校长专项工作协调小组名单

        

           组  长:邓远见  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区法宣办主任

副组长:姚  伟  区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

        欧阳昊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计明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曾除非  区教育局副局长

        冯  芸  区司法局党委副书记

联络员:黄  杰  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四级主任科员

        余  文  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负责人

        陈亚斌  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李迎颂  区教育局综治办副主任

        牟红卫  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

       以上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继任者自动接替。

 


 

附件2:

杨浦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名册

 

序号

单位

学    校

姓  名

职    务

1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中学

陈杰华

副院长

2

上海控江中学附属民办学校

周立平

审监庭庭长

3

复旦大学第二附属中学

陈海峰

民庭团队长

4

上海市杨浦初级中学

孙春如

执行裁判庭庭长

5

上海市建设初级中学

宋世荣

执行局局长

6

上海市同济初级中学

李  红

商庭庭长

7

上海理工大学附属实验学校

李  敏

刑庭庭长

8

上海市国和中学

张  谦

立案庭庭长

9

上海市打虎山路第一小学

李凌云

商庭团队长

10

上海市凤城新村小学

王芩菲

民庭团队长

11

上海理工大学附属小学

何  敏

商庭团队长

12

上海市杨浦区水丰路小学

韩  磊

知产庭团队长

13

上海市杨浦区内江路第二小学

郑旭珏

执行局团队长

14

上海市杨浦区怀德路第一小学

龚立琼

民庭团队长

15

上海市杨浦区杭州路第一小学

周  励

民庭团队长

16

上海市杨浦区政立路小学

周  萍

立案庭团队长

17

上海市杨浦区回民小学

陈红华

商庭团队长

18

上海市杨浦区中原路小学分校

马霄燕

审监庭团队长

19

上海市杨浦区工农新村小学

孙斯汀

刑庭团队长

20

上海市杨浦区国和小学

谷锦虹

执行局团队长

21

上海市控江中学

谭  滨

检察长

22

上海市杨浦高级中学

康  强

副检察长

23

上海理工大学附属中学

王  洋

副检察长

24

同济大学第一附属中学

欧阳昊

副检察长

25

上海市市东实验学校

曹晓烨

副检察长

序号

单位

学    校

姓  名

职    务

26

上海财经大学附属中学

封雪冬

纪检组长

27

上海市少云中学

林  慜

政治部主任

28

上海市中原中学

徐  诚

检委会专职委员

29

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双语学校

奚荷萍

第一检察部主任

30

上海市铁岭中学

颜  蔚

第二检察部主任

31

上海市辽阳中学

胡  迪

第三检察部主任

32

上海市民星中学

丁  磊

第四检察部主任

33

上海市民办上实剑桥外国语中学

侯倩倩

第五检察部主任

34

上海市第二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邵  旻

第六检察部主任

35

上海市同济中学

李  晟

政治部副主任

36

上海市市光学校

李  骏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37

上海理工大学附属初级中学

龚雯蓉

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38

上海市鞍山初级中学

石惠敏

第四检察部副主任

39

上海市包头中学

王晓伟

第五检察部副主任

40

上海市同济第二初级中学

郭大磊

第六检察部副主任

41

上海市黄兴学校

余  文

第一检察部

协助主任工作

42

上海市民办阳浦小学

汤  旻

第一检察部

协助主任工作

43

上海市杨浦区同济小学

王  丹

第六检察部

协助主任工作

44

上海民办打一外国语小学

朱立红

第六检察部检察官

45

上海市控江二村小学

潘洁敏

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46

上海市齐齐哈尔路第一小学

柴  韵

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47

上海市东辽阳中学

崔  磊

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48

上海市复旦实验中学

刘嘉懿

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49

上海市辛灵中学

俞都都

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50

上海市体育学院附属中学

宁凤麟

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51

上海音乐学院实验学校

钱高群

第一检察部未检组专办

52

上海同济大学附属存志学校

曹  丹

第一检察部未检组专办

序号

单位

学校

姓  名

职务

53

上海市昆明学校

章  瑜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

未检组专办

54

上海市育鹰学校

郎振羽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

未检组专办

55

复旦大学附属中学

陶  暖

五角场派出所所长

56

上海民办兰生复旦中学

王国海

殷行派出所所长

57

上海民办杨浦凯慧初级中学

井纯祥

四平路派出所副所长

58

上海民办沪东外国语学校

孙凌云

四平路派出所副所长

59

上海市十五中学

(同济大学附属存志东校)

夏  冰

平凉路派出所副所长

60

上海市新大桥中学

王峥荣

大桥派出所副所长

61

上海市杨浦区教师进修学院

附属中学

高  晋

江浦路派出所副所长

62

上海市思源中学

陈  懿

殷行派出所综合指挥室副主任

63

上海市控江初级中学

沈  健

延吉新村派出所副所长

64

上海市风帆初级职业学校

袁绍勇

长白新村派出所副所长

65

上海市杨浦区五角场小学

姜  磊

五角场派出所副所长

66

上海市杨浦小学分校

金永亮

大桥派出所副所长

67

上海市控江二村小学分校

黄  颖

控江路派出所副所长

68

杨浦区扬帆学校

孔文渝

延吉新村派出所副所长

69

杨浦区教师进修学院实验小学

胡  敏

控江路派出所副所长

70

上海市杨浦区齐齐哈尔路

第一小学分校

黄  亮

江浦路派出所副所长

71

上海市杨浦区长白二村小学分校

陆敏俊

长白新村派出所副所长

72

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第四小学

叶  鸣

定海路派出所副所长

73

上海市杨浦区内江路小学

高如山

定海路派出所副所长

74

上海市杨浦区中原路小学

吴林东

中原派出所副所长

75

上海市杨浦区市光新村第一小学

彭  雷

殷行派出所第一责任区警务队队长

76

上海市杨浦区开鲁新村第二小学

沈  俊

中原派出所副所长

77

上海市杨浦区政立路第二小学

陆春笛

五角场派出所副所长

序号

单位

学校

姓名

职务

78

上海市杨浦职业技术学校

冯  芸

党委副书记

79

上海市现代音乐职业学校

陈荣宽

办公室主任

80

上海民办杨浦实验学校

戴  琳

依法治区办秘书科科长

81

上海同济大学实验学校

陆  勇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副科长

82

上海市惠民中学

凌  慧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副科长

83

上海市鞍山实验中学

边颖吉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副科长

84

上海市三门中学

(上海财经大学附属初级中学)

张晓琳

法律服务管理科副科长

85

上海市二十五中学

徐  琪

社区矫正管理科副科长

86

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第三小学

薛兴伟

定海路司法所副所长

87

上海市杨浦区建设小学

徐家胜

大桥司法所所长

88

上海市杨浦小学

廖  洲

平凉路司法所所长

89

上海市杨浦区许昌路第五小学

倪文勇

江浦路司法所所长

90

上海市二联小学

唐于晴

控江路司法所所长

91

上海市杨浦区民星路小学

蔡军舰

延吉新村司法所所长

92

上海市杨浦区水丰路小学分校

汤平霞

长白新村司法所副所长

93

上海市杨浦区世界小学

汲建军

四平路司法所所长

94

上海市杨浦区开鲁新村第一小学

张德元

殷行司法所所长

95

上海市杨浦区六一小学

马祥飞

五角场司法所所长

96

上海市翔殷路小学

胡建华

长海路司法所所长

97

上海市复旦科技园小学

刘长语

新江湾城司法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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