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教育系统进一步做好依法治校工作的通知

2020-04-22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上海市面向2020年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确保本区各学校全面达到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为上海2020年率先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的通知》现就进一步推进本区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尚未完成依法治校创建的学校,要按照创建相关要求,于2020年4月底前全面启动“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准校”创建申报工作,4月30日前上交申报表(附件1),并于9月30日前上交年度报告表(附件2),10月份评估验收。教育局在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本区域中小学校、幼儿园依法治校创建初审工作,并将初审后的学校名单公示后报送市教委,市教委将于2020年11月底前完成依法治校创建的检查评估与认定工作

二、对于已获得“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准校”称号并愿意进一步提高创建水平的学校,可继续申报创建“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并于2020年4月30日前递交申报表(附件1),9月30日前上交年度报告表(附件2),10月份评估验收。

三、市教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新要求,同时结合2019年创建工作情况,对《创建工作通知》中的相关创建指标进行了微调,微调后的创建指标体系附后。初次申报创建和拟晋级示范校学校要按照新的创建体系标准(附件3)进行申报创建。市教委将在2020年依法治校创建的基础上评选一批“标兵校”和“特色校”。

四、按照教育部关于深化依法治校创建、完善依法治校年度报告制度的要求,已经完成依法治校创建的学校,要在务实推进学校创建的基础上,每年年底填写当年度依法治校年度报告表,对相关数据及内容进行更新,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报教育局综治办备案。

 

附件:1.上海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依法治校创建申报表

2.上海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依法治校年度报告表

3.上海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依法治校创建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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