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出台十项举措,助力人才企业纾困解难!

2022-07-22

近日,杨浦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杨浦区关于提振信心助力人才企业纾困推动人才发展的十项举措》,全力支持人才及重点人才领衔、科技含量较高、人才集聚度较高的人才企业克服困难、提振信心、恢复发展。

1、强化人才企业金融支持

试点实施“人才贷”,为经认定受疫情影响的本区人才企业开通贷款办理绿色通道。根据人才及其企业经营状况评估,给予相应无抵押信用贷款,用于人才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经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定,按相关标准对其实际支付的利息给予补贴。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2、减轻人才企业税费负担

对受疫情影响并符合相关条件的本区人才企业,给予每人800元的专项纾困补贴,补贴人数为企业在本市疫情期间(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5月)与申报补贴日上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最低人数,每家人才企业最高不超过8万元。税收减免相关政策按国家、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责任单位:区人才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商务委、区科委、区投资促进办、区税务局

3、提供人力资源助企服务

依托中国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东部园,推出公益性人力资源免费服务清单,提供人力资源招聘、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培训、人才测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管理软件应用等服务内容。建立人力资源机构助企服务白名单,受疫情影响并符合相关条件的非人力资源服务类人才企业可申领1万元人力资源服务券,用于采购白名单内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目,服务券最高可抵扣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所签合同服务费金额的50%。

责任单位:区人才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商务委、区科委、区投资促进办

4、延展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企业政策扶持

对经认定且尚在扶持期内的本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中,创业引导资金申请期限延长6个月,办公用房补贴扶持周期在原协议期限基础上最长延长6个月,优化政策补贴资金审批流程,以线上评估、材料后补等形式,加快审批速度、提高拨付效率。

责任单位: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5、畅通企业招才人才求职渠道

依托本市“海聚英才”云选会平台,聚焦本区重点产业领域,分行业、分类别、分批次组织开展“才聚杨浦”线上专场招聘会,强化供需精准对接,助力人才求职就业。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择业就业,区属国企安排不低于本年度招聘计划50%的就业岗位,面向本市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对经认定的重点企业,给予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重点扶持用人单位推荐。对受疫情影响并符合相关条件的本区人才企业,在2022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成功招聘2020年以后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0高校的留学归国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一次性人才引进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

责任单位:区人才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国资委

6、鼓励人才企业开展线上职业培训

鼓励受疫情影响的人才企业使用自主开发的线上平台或委托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对本单位实际用工的从业人员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专业技术或职业技能培训,符合相关要求的,给予每人每个培训项目600元培训补贴,本年度最多可享受3次。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做好人才企业发展帮扶

成立联系服务人才企业纾困惠企专班,落实人才专员、服务专线,建立人才企业发展困难需求反馈机制,“点对点”了解收集人才企业“急难愁”“愿思盼”问题,主动跟进对接、做好沟通反馈,及时提供政策解读、业务引导、问题解答服务,协助人才企业在抓好疫情防控基础上有序恢复发展。

责任单位:区人才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8、坚定不移面向海内外以赛引才

瞄准重点产业与紧缺急需人才,持续精准聚焦全球创新创业热点地区,举办杨浦“创业之星”大赛,开展人才项目“双招双引”,对获奖落地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配套支持。联合本市重点高校及区内企业,以“揭榜挂帅”方式,围绕产业发展,精准招募高校创新型青年人才。

责任单位:区人才办、区商务委、区科委、区投资促进办、团区委、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9、强化人才安居保障

加速实施人才安居工程,依托本区人才安居服务平台,筹措50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重点企业、重点人才需求。对疫情期间已签约入住本区人才公寓的人才,在享受现有7折优惠价格供应的基础上,另外给予2个月每月原价20%的租金减免优惠,进一步降低疫情期间人才安居成本。租赁本区公租房到期且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找到合适住处的人才,可延长租期3个月。

责任单位:区人才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卫百辛集团

10、深化疫情防控人才激励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出突出贡献的医护人员、社会工作者等社会民生事业领域的非本市户籍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落户优先办理。对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人才,给予宣传表彰,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前提下,适时安排专场次体检疗养。对表现突出的人才企业,在参加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人才评价等方面给予倾斜。

责任单位:区人才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人才企业是指由获省部级以上人才荣誉称号的重点人才领衔创办或科技含量较高、人才集聚度较高的企业,该政策举措中主要指注册在本区的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企业、市级以上创业领军人才企业、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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