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人,公租房福利到,新项目等你来!

2017-08-18

从战狼Ⅱ的热映到建军90周年的沙场点兵

无不让国人热血沸腾

深深感受到中国政府的可靠

祖国的强大!

杨浦公租在佳木斯路165弄设立了

79套公租房

更优先考虑杨浦区企业事业单位

以单位整体租赁形式租赁

又有新项目供选择啦

佳木斯路165弄

1.杨浦区佳木斯路165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2.一居室3套、二居室76套

3.一居室建筑面积39.87m2,租金2561~2846元/月。 二居室建筑面积47.83m2—73.6m2,租金3608~5413元/月

供应对象

第一类是社会租赁(个人或家庭),符合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申请标准的申请人。

第二类是杨浦区企事业单位,其员工符合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申请标准。

重点

杨浦区企事业单位的福利!

超级大的优势啊!

杨浦区企事业单位整体租赁的,可优先入住,优先得房!

(单位整体租赁要求整体租赁5套以上)

▲房间室内实拍图

个人申请

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户籍所在地在本区,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2)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与本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3)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二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且与本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单位申请

单位承租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由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其员工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本区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劳动合同。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 未同时申请、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市筹及其他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房型丰富·设备齐全

申请材料

申请人(申请家庭)应当如实填报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参考):

1、按照要求填写完整的《杨浦区公共租赁住房(区筹项目)准入资格申请表》;

2、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本市户籍证明复印件,或《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及相关办理证明、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5、单身申请人(家庭主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6、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承租);

7、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地址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杨浦区12个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受理窗口)服务电话、地址、时间如下:

办公时间

每周一至五  

上午 9:00~11:30 

下午 13:30~16:30

(夏令时下午14:00开始,法定假日除外)

 

ps:本项目暂不提供可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续办业务的相关信息。


预约参观样板房

预约电话:021-55088183

  致电咨询

已取得《杨浦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确认书》的申请人,

意向佳木斯路165弄项目的

请致电咨询:021-55088183


审核时间

折扣价格年租金最高可省上千元

集中审核为

2017年8月14日-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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