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内设机构

2023-03-07

(一)办公室(法制宣传科)。负责机关行政和党务日常工作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财务、内审等工作。负责有关生态环境法律、

法规、规章的解释,组织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牵头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污染防治科。负责大气、噪声、地表水、土壤、地下水、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光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应对气候变化与碳减排工作。负责土壤污染防治综合性工作,监督防治地下水污染。组织拟订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生态环境应急工作及跨区域环境保护工作。

(三)规划项目科。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拟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协调推进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的实施。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指导协调生态环境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承担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督工作。

(四)综合管理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科)。负责辐射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承担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安全以及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的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织协调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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