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自动站运行维护项目公告文件

2025-09-05 来源:上海杨浦

 

地表水自动站运行维护项目公告文件

 

 

 

 

 

 

 

 

 

项目名称:地表水自动站运行维护项目 

 

采购人:上海市杨浦区环境监测站

 

2025年9月5日

 

 

 

 

上海市杨浦区地表水自动站运行维护项目,特面向全社会公开邀请符合条件有关单位参加本项目公开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地表水自动站运行维护项目,项目时限2025年10月1日-2026年9月30日。

 

二、技术指标:

杨浦区环境监测站采购地表水自动站运行维护项目。需具备以下条件。

1、按照地表水自动监测站日常运行维护方案,开展现场维护、仪器校准、运行比对等工作,做好日常运行维护;承担运维站点的运维费用、水电费用等相关费用。

运维站点数量2座:杨浦区纬一河地表水自动站(位于杨浦区清流环一路);杨浦区纬二河地表水自动站(位于杨浦区江湾城路)

2、乙方按照《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常规五参数、CODMnNH3NTPTN)运行维护技术规范》(HJ 915.3)相关要求对杨浦区辖区内2个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开展运维工作。

2.1监测指标

主要监测指标包括:常规五参数(水温、溶解氧、pH、电导率、浊度)、总磷、总氮、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等。

2.2运行维护内容

水质自动监测站具体运营维护内容主要包括:

制定年度运行维护计划;包括日常维护及应急保障等

开展定期检查,对系统和仪器进行定期检修、保养;保养检修须包括系统的全面清洗和检修、仪器管路清洗、主要备件的更换等内容;

定期更换仪器所需试剂以及备品备件;按照相关要求提供、配置并定期更换,保障自动站正常运行;

对仪器进行定期校准、核查、比对;

配合甲方完成自动站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相关工作;

及时排除仪器、软件和系统出现的故障;保证在线数据能及时发送至指定地点。

保证站房清洁、整齐;

认真、及时做好各类维护记录,定期以书面形式上报。

3、提供详细的运维服务方案,投标人近三年曾参与过地表水水质自动站运维项目业绩的情况进行评审,优先考虑。

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

 

三、质量保证期和付款方式

1、服务期限:2025年10月1日-2026年9月30日。

 2、质量保证:按照技术服务合同,满足相关国家标准。 

3、付款方式:根据后续双方商议而定

4、售后服务:

乙方指派专门人员负责该项目,指定联系人负责协调双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22年9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在“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五、投标单位应按规定在报名文件中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一年内);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需提供无围串标以及与其他投标单位无关联关系承诺书;

6)近三年(从2022年9月至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证明材料;

7)运维方案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项目预算

¥:40万(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七、其他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如投标单位为小微企业,需在报名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格式要求的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经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报告正文和资产负债表等),由当地社保中心出具的含有参保人数信息的企业缴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一个月内)。

如投标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报名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八、报名时间、地址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11日 17:00。电子版、纸质版均以发出时间为准。

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单位及报价单位少于三家时询价失败,采购人重新发布询价公告;重新发布询价公告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及报价的单位仍少于三家,按公开询价招标公告约定的询价程序继续进行询价采购评审活动。

2、公告网址:

3、递交投标文件方式:请将相关报名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电子版以压缩包格式(.rar)发送至杨浦环境监测站邮箱(jcz@yphjjcz.com);纸质版按照一正本两副本的要求投递至:杨浦区水丰路107号。联系方式:65668128,写明为“投标材料”。 电子版、纸质版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评审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且合理最低价格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

监督机构: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纪检   监督电话021-25032045

 

特别声明:

1、各报价单位须对各自提交的报价相关文件负责,如发现报价单位无法满足采购项目资格条件需要、报价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采购人可以取消该报价单位的报价资格,报价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骗取成交的,将对该报价单位不诚信行为上报有关部门进行相应处罚。

2、投标单位需签署:《承诺书》并盖单位公章。同时将纸质版、电子版与投标材料一并发出。投标材料中若没有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将视为无效。

采购人:上海市杨浦区环境监测站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水丰路107号

邮政编码:200093

附件:《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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