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公告文件

2025-07-14 来源:上海杨浦

项目采购公告文件

 

 

 

 

 

 

 

 

 

 

 

 

项目名称:科普宣传展陈 

 

采购人: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14日

 

 

 

 

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科普宣传展陈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特面向全社会公开邀请符合条件有关单位参加本项目公开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科普宣传展陈

 

二、服务内容:

在宁武路151号上海财经大学附属中学图书馆二楼阅览区建设环境科普展陈区域。主要内容如下:

1、平面展陈区域。根据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要求,设置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题展区,集中展现杨浦生态环境的变化,体现出以绿色发展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

2、互动教学区域,作为学校课堂教学的补充。运用互动教学进一步讲解生态环境的各种相关知识,作为学校的第二课堂。

3、根据区域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学校整体课程需要,对部分展陈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三、服务期限、质量保证期和付款方式

1、建设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展陈布设。

 2、质保期验收合格后,提供2年免费运行服务,在此期间展陈内容调整、设备的免费维修问题处理 

3、付款方式:

 按照项目进度分批次支付。

4、售后服务:

投标方能提供较完善的售后服务管理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保证在收到维修要求后,投标人将在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至现场进行检查维修。一般问题现场解决,现场条件限制不能立即解决的,修理完成时间不超过一个星期;终身提供升级服务。

 

四、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22年7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在“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五、投标单位应按规定在报名文件中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一年内);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需提供无围串标以及与其他投标单位无关联关系承诺书;

6)近三年(从2022年7月至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项目预算

¥:61万(人民币:陆拾壹万元整)

 

七、其他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如投标单位为小微企业,需在报名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格式要求的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经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报告正文和资产负债表等),由当地社保中心出具的含有参保人数信息的企业缴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一个月内)。

如投标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报名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八、报名时间、地址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21日17:00。电子版、纸质版均以发出时间为准。

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单位及报价单位少于三家时询价失败,采购人重新发布询价公告;重新发布询价公告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及报价的单位仍少于三家,按公开询价招标公告约定的询价程序继续进行询价采购评审活动。

2、公告网址:

3、递交投标文件方式:请将相关报名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电子版以压缩包格式(.rar)发送至杨浦环境监测站邮箱(jcz@yphjjcz.com);纸质版按照一正本两副本的要求投递至:杨浦区水丰路107号。联系方式:65668128,写明为“投标材料”。 电子版、纸质版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评审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且合理最低价格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

监督机构: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纪检   监督电话021-25032045

 

特别声明:

1、各报价单位须对各自提交的报价相关文件负责,如发现报价单位无法满足采购项目资格条件需要、报价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采购人可以取消该报价单位的报价资格,报价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骗取成交的,将对该报价单位不诚信行为上报有关部门进行相应处罚。

2、投标单位需签署:《不参与围串标承诺书》并盖单位公章。同时将纸质版、电子版与投标材料一并发出。投标材料中若没有加盖公章的《不参与围串标承诺书》将视为无效。

 

采购人: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水丰路107号

邮政编码:200093

附件:《不参与围串标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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