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项目
2025-05-07
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突发生态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编制项目
公 告 文 件
项目名称: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突发生态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编制项目
采购人: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7日
为健全完善本区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应对体制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确保城市运行安全有序。我局计划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完成本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
一、项目名称:
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项目
二、服务范围:
上海市杨浦区
三、服务期限:
2025年5月至2025年12月
四、服务的内容:
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项目
内容如下:
1、针对杨浦区实际,编制完成《杨浦区突发生态环境应急预案》及风险评估报告。
2、对照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考核指标,配合完成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五、资格要求
本次项目的竞标单位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22年4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竞标单位应按规定在提供报名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一年内);
(c)具备完成类似项目的经验;
(d)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项目的管理经验;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f)近三年(从2022年4月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为: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六、其他资质
本次项目采购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竞标单位为小微企业,则除了须在报名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格式要求的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之外,还须提供经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相关小微企业的财务报告(含报告正文和资产负债表等)以及由当地社保中心在提交首次报名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出具的含有参保人数信息的相关小微企业交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如竞标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报名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七、报名时间、地址
此项目从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3日在“上海杨浦”网站(生态环境局专栏)上公开邀请。
本次潜在单位可在公开邀请有效期限内在“上海杨浦”网站(生态环境局专栏):
http://www.shyp.gov.cn/shypq/yqyw-wb-hbjzl/index.html。(公告栏)获悉报名内容,以了解具体的需求及相关信息。
潜在单位如决定参与报名,必须在2025年5月13日前在指定邮箱地址提交需提供相关报名文件。邮箱地址:yphbjfak@126.com,注意事项:报名文件需.rar压缩包格式,并备注报名单位名称。
对于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文件的潜在单位,视作报名未成功。
本项目兹定于2025年5月13日14:00时(北京时间)截止报名。报名的单位,需经杨浦区生态环境局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将对报名单位的报名文件及资格进行核查,确定其是否符合邀请文件的资格条件,审查结果将通报于各报名单位,敬请关注审查结果。
届时请通过审查的单位委派代表前往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进行磋商。
八、其他事项:
入选服务的单位,如在服务期限内,存在数据弄虚作假、服务质量差或违反相关条例等行为,一经查实,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并对入选单位进行调整。
采购人: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惠民路800号2号楼11楼
邮政编码:20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