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环境监察支队200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2008-07-03
2008 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决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关键一年,也是环境保护工作经受重大考验的一年。从 2008 北京奥运会到 2010 上海世博会,都需要建立一个优美、安全的环境,从中央到地方,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已经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开展。作为环保站线上的一支执法队伍, 2008 年上半年支队以环境监察能力建设为有利契机,紧紧围绕杨浦知识创新区建设的中心任务,切实协调和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问题,奋发有为,务实开拓,努力完成环境监察各项工作。
一、紧紧抓住环境监察能力建设的有利契机,进一步提高支队思想和业务水平
上半年,在国家财政和区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我队环境监察能力建设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共投入专项资金 84 万元用于购买监察执法基本硬件装备和应急设备,并对一些已经无法使用的设备进行了更换,大大提高了支队的执法效率和应急事故的处置能力。
(一)政治思想学习是基础
随着支队硬件设施的完善,队员们政治思想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也摆在了突出的位置。我队被评为 2006 2007 年度杨浦区文明科室就是一个很好的基础,在此基础上,队员们定期参加 局机关组织的政治学习,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党课教育等活动,并积极投入到 “以新一轮解放思想,推进杨浦知识创新区新一轮发展”学习讨论活动 中去, 探讨如何推进监管、监察、监测“三监联动”,进一步解放思想,运用新方法,借鉴新做法,提高支队的环境监察能力。 5 · 12 四川汶川大地震,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灾区人民生活在危难之中,队员们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为这次抗震救灾奉献自己的爱心,用热情温暖灾区人民的心,帮助他们尽快渡过难关,支队 9 名党员还以“特殊党费”的形式支援灾区,虽然我们捐的钱款是有限的,但是对灾区人民的关心和牵挂是无限的,队员们纷纷表示,重建之路是漫长的,只要灾区人民有需要,我们还会奉献爱心。
(二)业务知识水平是保证
先进完善的执法装备是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的基础,现代化的监察技术是提高执法效率的重要手段,而全面过硬的业务知识是提高执法质量的根本保证,支队领导清楚地知道这一点,在支队硬件设施有了提高的基础上,进一步重视加强队员的基本业务水平,我队一直保留着每周一次队务会议的传统,会议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支队领导介绍一周工作的情况,队员们在会上可以交流自己在执法过程中的经验,也可以提出困惑,让大家集思广益,解决问题。通过这种形式,队员们不仅可以大致了解整个支队的工作情况,还能从别人的问题和经验中总结自己的不足,为自己下一步的执法工作打下一个稳固的基础。队员们还参加了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周浒同志的法规培训,大家从专业的角度,以生动的案例了解环保执法过程中需要注意很多细节,为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二、紧紧围绕杨浦知识创新区建设的中心任务,积极开展环境监察各项工作
(一)深入开展排污费征收工作,做执法的“守护人”
排污收费一直以来都是支队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国家运用经济杠杆限制企业排污,保护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杨浦有自己特殊的区情,作为老工业基地,大部分企业效益不好,而且小型餐饮业又较多,这就为我队排污费的征收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但从 2006 年初启用“上海市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开征排污费以来,通过一系列的宣传,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操作,该系统为我队的征收工作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一方面对于企业来讲,无需到指定开户行缴费,可以选择全市各家银行,极大的方便了缴费工作;另一方面对于支队来讲,通过信息平台,可以及时了解企业排污费的缴纳情况,对于一些马上就到限缴期限还没有交纳的单位,及时电话催缴,大大提高了到帐率,积极做好杨浦环保执法“守护人”的角色。经过队员们的努力, 上半年,共累计开征 1137 户次,累计金额 2555626 万元,实际入账 2529536.77 元,到帐率 99% 以上。
(二)抓重点开展日常监察,做污染减排的“监管人”
日常的环境监察,通过强化执法,努力提高区域内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的稳定达标率,对于污染减排目标的实现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根据《 2008 年上海市环境监察工作计划》的要求,今年日常监察立足抓重点,确定了 11 家水污染重点监管企业,每月监察一次;对发电厂和污水处理两大行业进行重点监管,每月监察一次;加强新建项目的监督管理,强化建设项目中后期的监察,这不仅可以减轻新污染源对环境构成的危害,还可以缓解由此引发的信访矛盾。在监察中切实执行好《环境监察现场执法回单制度》,并对上海海上大富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排放油烟对附近环境造成污染和上海骏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擅自闲置、拆除油烟净化设施的行为进行立案调处,处以 800 元和 12000 元的行政处罚,立足做好污染减排“监管人”的角色。上半年,共出动 434 批次, 1181 人次,监察企事业单位 846 户次。
(三)行政处罚促节能减排,做企业增收的“引路人”
一直以来,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在人们印象当中是一对很难调和的矛盾,确实存在一些单位为了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违法违规,对这些企业我队都是坚决实行行政处罚,绝不手软,当然处罚并不是目的,只是通过经济杠杆来调节他们的行为,处罚以后还帮助企业动脑筋、想办法,积极进行整改,加强企业对节能减排工作的认识。去年,我队对上海申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盐酸交由不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的行为进行立案调处,并最终处以行政罚款九万元的处罚决定,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并不断学习别人的成功经验,加快改进生产工艺,目前 申佳公司的 酸使用量已从原先的每月 500 余吨骤降至现在的 250 吨,减少了近一半,节约成本 200 余万元,无形中也就产生了 200 余万元的利润,实现了环保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申佳公司的领导不无感慨地说,环保部门这次九万元罚款,给我们公司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这九万元罚得值。我队将以行政处罚为手段,促进企业节能减排,做好企业增收“引路人”的角色。上半年, 共行政处罚 6 起,处罚金额 3.78 万元。今年上半年,我们支队在行政处罚中,对于怎样用好“限期治理”这一“尚方宝剑”作了有益的尝试。
(四)专项行动打造环保执法声势,做绿色环保的“监护人”
上半年,我队共开展 7 次专项执法检查,包括建设项目“三同时”、环境安全、建筑工地夜间施工、重点案件执法后督查、医疗废弃物处置、放射性同位素和环境安全排查专项执法检查,形成环境执法检查的威慑效力,打出了环境执法的声势。在重点案件执法后督查专项检查中,上海起重运输机械厂有限公司经监测,化学需氧量( COD )达 210mg/L ,仍然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我队即对其进行立案调处,并处以行政处罚 2 万元,做好绿色环保“监护人”的角色。上半年, 共出动 126 批次, 378 人次,对 151 家单位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五)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监管,做考生家长的“贴心人”
为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管工作,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复习迎考和考试环境,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高考、中考规定时间内禁止建筑施工作业的通告》,要求中高考复习迎考和考试期间即 5 31 日— 6 9 日, 6 14 日— 6 22 日停止区域内建筑工地的夜间施工审批,夜间施工审批人员提前将市环保局的通知发给前来审批的建筑工地,并组织环境协管员将通知下发至各建筑、道路施工单位,同时加强了单位的夜间值班。 6 5 22 时, 支队参加了 由环保局、建交委、市容局和城管大队等部门联合开展对区域内 5 个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的专项突击检查,在 检查中 发现,大部分工地都能很好的执行市环保局的通知精神,只有大连绿地地下车库22时以后依然在进行建筑施工作业,庄少勤副区长当即责令该施工单位停止作业,并要求有关部门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我队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督和管理,营造一个安静和谐的考试环境,做好考生家长“贴心人”的角色。
(六)强化服务意识切实解决群众疾苦,做群众的“娘家人”
随着杨浦知识创新区的不断建设,城区面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环境信访矛盾也日益突出,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的环境利益,我队在区环保局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调查处理各类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的工作职责,不断加强信访队伍建设,坚持依法调处,严格执法、合理疏导、妥善处理相结合的工作方法。目前,我队把信访工作与日常监察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弥补了信访干部人手少、工作量大的问题,比如支队把工作重心前移,以建设项目现场监察作为信访控制的第一关口,同时把信访工作与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这种提前介入,预防在先的工作机制,使我们的工作有了主动权,避免可能产生的信访矛盾。我队积极主动地以环境执法为抓手,推进企业污染治理和搬迁,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矽钢厂噪声、气味扰民问题,经过几年的努力,矽钢厂的上级公司已向市有关部门做出了承诺,矽钢厂将于08年底前实现停产搬迁,这对居民来说可以结束多年来痛苦的生活,对支队来说也是多年来的努力有了成效。我们要求信访干部在工作中不仅善于熟练运用环保法律、法规处理各类信访矛盾,而且还要设身处地替群众着想,通过换位思考,强化服务意识,切实解决群众疾苦,做好群众“娘家人”的角色。上半年, 共受理信访投诉 203 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又略有下降,有效地维护了群众的环境利益。
三、下半年的工作计划
上半年,支队在区环保局和市监察总队的关心和指导下,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结合《2008年上海市环境监察工作计划》,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取得一定的成绩,下半年我们将再接再厉。
一、积极实践,全面贯彻《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
(一)“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执法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利益,根据环保部等六部委和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和区监察委联合继续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执法行动。根据区环保局、区监察委的要求,制定开展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确定2008年专项执法行动的检查重点,制定执法计划,重点加大对情节恶劣、污染严重的环境违法大案、要案的查处。
(二)开展扬尘控制、冒黑烟执法和禁止使用燃料含硫超率超限值标专项检查
为迎接奥运会的召开,支队计划于7—8月份组织开展扬尘控制、冒黑烟执法检查,检查内容涉及企业扬尘控制、锅炉治理设施运行、燃料的含硫量等。为防止大气污染,规范企业含硫燃料的使用,推进企业实施烟气脱硫工程,加强对已建成的脱硫设备正常运行的监督检查,开展使用燃料含硫超率超限值标准专项检查。
(三)开展环境管理台帐专项检查
7 月份,集中开展企业环境管理台帐的检查。对未按规定建立环境管理台帐或制作虚假台帐的企业,必须责令其限期改造,并作出相应处罚。督促企业建立和规范环境管理制度和台帐记录工作。
(四)开展对油烟气扰民的专项检查
6 —8月份,集中开展油烟气排放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检查重点集中在烟气排放管道的高度、油烟气“跑、冒、滴、漏”的情况、净化设备产生的噪声和震动等情况,采取行政处罚与教育引导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油烟气达标排放,切实解决油烟气扰民的问题。
(五)开展用雨水口偷排污水的专项检查
为防止企业从雨水口排放污水,逃避监管,支队计划于9月组织开展用雨水口偷排污水的专项检查行动。对故意用雨水口偷排污水且超标严重的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杜绝企业用雨水口偷排污水的行为。
(六)禁止将污染物委托给无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的机构处置专项执法
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处置流程,保障居民的健康,支队计划于9月组织开展禁止将污染物委托给无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的机构处置专项执法行动。对污染物产生单位和无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接受委托处置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保证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正常运行,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七)开展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执法检查
10 月份,集中开展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的执法检查。对违法运输、转移、处置及处理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单位进行深入检查。对产生危废的单位应检查其危废的种类、产生量、贮存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按合同全数交处置单位处理、“五联单”制度执行情况等;对运输单位应检查其相应资质、运输过程中采取的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五联单”制度执行情况等;对处置单位应重点检查处置、处理危废的种类、数量、设施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危废最终去向、相应资质、是否存在倾倒危废行为。若上述三类企业中存在擅自违法倾倒、抛弃危废且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损害群众身体健康的应及时从严查处,并将案件移送司法部门。
(八)蓄意阻扰、拒绝环保执法检查及提供虚假情况专项检查
10 月份,集中开展蓄意阻挠、拒绝环保检查及提供虚假情况专项检查。对存在蓄意阻挠、拒绝环保执法检查情况的,应及时对相关企业和当事人依法进行法制教育或作出行政处罚。对提供虚假情况且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要严肃处理,确保环境执法顺利进行。
(九)开展信访后督查专项检查
10 月份,开展信访后督察专项工作。切实做好市民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根据2007年市纠风办政风、行风测评和调查情况,开展信访后督察专项活动。对重点、重复信访件的受理规范、回复告知、处理情况及办结情况进行事后督察,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热线中心。
(十)对建设项目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11 月份,集中开展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对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的企业,将依照环保法律法规对企业进行相应处罚和提出整改要求,并做好追踪检查,督促企业做好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和达标排放污染物,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
二、积极落实,全面开展日常环境监察
对区级重点监管企业每月1次。监察的内容包括水、气、噪声、油烟气等方面的设施运转情况及台帐情况,医疗废弃物、危险废弃物的台帐情况及去向方面的情况。提高队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在日常的监察工作中要能够及时发现问题。
三、积极推进,做好排污费征收和申报工作
每月依法、全面、足额、及时地开展排污费征收工作,确保 回收率在95%以上。并 积极准备2009年度的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用好经济杠杆的作用来调节企事业单位的排污行为。
 
 
                                       二○○八年七月三日
点赞0 收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