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福祥宫餐饮店(个体工商户)行政处罚摘要

2026-08-10 来源:上海杨浦

案件名称

上海市杨浦区福祥宫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在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0110环罚〔2026〕21号

当事人

基本情况

个人(个体工商户)

名称

上海市杨浦区福祥宫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10110MAK6GWHH0X

经营者

马福祥

处罚事由

该店在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被责令限期停止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后,逾期仍在从事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属于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1.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伍佰元整。

2.对上海市杨浦区福祥宫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位于上海市杨浦区国权路6-1号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予以关闭。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 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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